唐代科举制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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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唐代科举制度时间篇一:科举制度废除时间 古代科举考试废除的过程?科举制度废除时间 古代科举考试废除的过程?导读:光绪三十一年慈禧太后下诏书,宣布自光绪三十二年开始废除科举。科举是中国封建皇朝选拔人才的一种考试制度。始于汉代,隋唐时期形成制度。明清两代考生首先参加童试,参加者无论年龄大小,一律称为儒童或童生;录取入学后称为生员,也就是秀才。秀才分三等,成绩最好的中凛生,由官家按月发给粮食;成绩次好的称增生,不供给粮食。廪生和增生有一定名额限制。成绩再次的是附生,就是才入学的附学人员。取得秀才资格的人才能参加正式科举考试。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和殿试三级。乡试每三年在省城举行一次,称大北。录取

2、的人称举人,第一名叫解元,第二名称亚元。会试于乡试的第二年春天在礼部举行,录取者称贡士,第一名叫会元。殿试是最高一级的考试,由皇帝亲自主持,参加考试的人是贡土。考取后称进士,第一名是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叫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一名称传胪。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上面所提到的解元、会元、状元,即所谓“三元”。根据这一制度秀才是功名的起点。如果在三级考试中都名列第一,这就是连中“三元”。据史书记载,自实行科举考试起至废科举,连中三元的有十三人。他们是:唐朝的张又新、准元翰,宋朝的孙何、王曾、宋庠、杨置、王若叟、冯京,金朝的孟宋献,元朝的王崇哲,明朝的商辂,清朝的钱檠和陈继昌。1905

3、年9月2日,袁世凯、张之洞奏请立停科举,以便推广学堂,咸趋实学。清廷诏准自1906年开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并令学务大臣迅速颁发各种教科书,责成各督抚实力通筹,严饬府厅州县赶紧于乡城各处遍设蒙小学堂。科举制度是隋以后各封建王朝设科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由于分科取士而得名。汉代已有考试取士之法,但系临时措施,并未形成定制。隋文帝废除为世族垄断的“九品中正制,于开皇七年设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炀帝时始置进士科。唐代于进士科外,复置秀才、明法、明书、明算诸科,又有一史、三史、开元礼、童子、道举等科。武则天亲行殿试,并增设武举。其由皇帝特诏举行者称制科。诸科之中,惟进士科为常设

4、,最为重要。宋以后各朝科举制仅有进士科。唐宋进士科主要考试诗赋。宋神宗熙宁时,玉安石改用经义。元、明、清均用具法。明清两朝的经义以四书、五经的文句为题,规定文章格式为八股文,解释须依朱熹四书集注等书。19世纪80年代后,随着西学的传播和洋务运动的发展,科举制度发生改变。1888年,清政府准设算学科取士,首次将自然科学纳入考试内容。1898年,加设经济特科,荐举经时济变之才。同时,应康有为等建议,废八股改试策论,以时务策命题,严禁凭楷法优劣定高下。戊戌变法失败后,慈禧下令所有考试悉照旧制。1901年9月清廷实行“新政”后,各地封疆大吏纷纷上奏,重提改革科举,恢复经济特科,1904年,清廷颁布奏定

5、学堂章程,此时,科举考试已改八股为策论,但尚未废除。因科举为利禄所在,人们趋之若鹜,新式学校难以发展,因此清廷诏准袁世凯、张之洞所奏,将育人、取才合于学校一途。至此,在中国历史上延续了1300多年的科举制度最终被废除,科举取士与学校教育实现了彻底分离。篇二:唐代科举考试制度浅谈唐代科举考试制度只要有考试,就一定有作弊,作弊就是伴随考试而生的;同时,只要有作弊,就会有防止作弊的措施,这些措施也是伴随作弊而产生的。在考试中作弊和反作弊就像是一个游戏,各方斗智斗勇,乐趣多多。在唐代的科举考试中,作弊现象也是层出不穷,而且比之现在更有过之而犹不及之势。那么在那个时代,作弊是怎样的呢?反作弊又是怎样的呢

6、?唐代为了使考试更加公平公正,又都采取了些什么样的措施?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就先从唐代科举考试的程序一步一步往上看。先从源头说起,唐代科举考试分取解考试和省试两级,取解考试又分乡贡府试和学馆考试两种。先从取解考试入手,在唐代前期的乡贡考试里,秩序都还比较正常有序,但是之后,尤其是中晚唐时期,就出现了冒籍的现象,并且逐渐普遍。冒籍的原因主要归咎于各个省的登第人数与发解人数比例失调,这就意味着有些省份的考生面临着较其他省份更为严酷的选拔,面对这种情况,考生就开始想办法,做活动,那么,去到其他地方参加考试,冒充其他地方的户籍就是方法之一。冒籍的方法很多,可以借亲友、故旧、宗亲、师友,可以寻求大人物的举

7、荐,也可以利用两地之间府试考试的时间差异进行两府取解。考生为了获得考试的机会想尽了办法,但是政府也不是任他们胡作非为的,逐渐的,府试的监督机制就慢慢的建立了起来。第一步就是加强考生资格的审查,不仅核查人品而且对户籍也进行审核;再一个就是严惩考官的违纪,考生在冒籍的过程中自然是要疏通上下,打点官员,很多官员自然也乘此环节收受贿赂,捞到不少好处。可是以上条例一颁发出来,虽说不能完全杜绝,但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考生冒籍作弊的行为。再之后就是省试。在中晚唐时期,求谒、行卷、公荐、荐举风气盛行,也就是说考生可以在入场考试之前就和主考官先行接触,献上自己的诗词文章,如果表现好的,自然会给考官留下深刻的印象,

8、直接影响到考试的结果。就算是文章写得不好,也可以通过某些非常手段来使考官印象深刻。这种在考试之前即让考生和考官接触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着考官对考试的主观判断,掺入过多的个人意志,从而有失偏颇。再次,也不排除个别考官漏题的行为。为了阻止这一现象,保证考试的公平,锁院制度开始逐渐确立,在开科以前即让相关考官入住贡院,隔绝他们与外界的联系,限制他们的人生自由,防止他们与相关人员的往来,以免请托、漏题的情况出现。同时,考官的出院时间是在放榜之后,这也就阻断了考官和举子之间的接触,使考试更加公正。仔细想想,这不就和我们现在的高考一样吗,把出题老师带走,没收一切通讯工具,阻止他们与我们外界的联系。难道

9、,这一条规定就是源从我们唐朝的锁院制度。紧接着就是考生的入场考试了。第一眼看到唐代的考场就觉得很有特色,满满一排的全是一个一个的小格子间,左右隔开,空间狭窄,而且还要在里面待那么久,无法想象当时的考生究竟是怎样在那里面安然处之并且还可以淡定考试的。虽然小格子间阻隔了各人之间的联系,但是舞弊的现象还是照常的有发生。首先就是夹带,也就是我们现在广大学子所使用的小抄,这一点我觉得是在所有的作弊手段里最可爱的一点。原因就在于考生们殚精竭虑的另类智慧表现,带不了书本,就把文章知识抄在自己的衣服上,甚至还有的写在自己的身体上,也有一寸那么大的小书,不得不惊叹,和我们现在的缩印技术有得一拼啊,当然,最为夸张

10、的还是传说中的米刻,太了不起了,只能说古人的智慧是无穷的。需要注意的是,在唐代科举考试中曾有一段时间是允许夹带书策的,可是后来废除了,举人入贡院须“搜索衣服”,“索其书策”,“诸色举人等有怀藏书册,不令就试”,经过这样严格的搜索,想夹带也没地了,有地也没胆了。又有好多的考生心碎了,虽说魔高了一丈,但道还是高了那么一尺。这样的来来回回,就好像是猫捉老鼠的游戏,真是乐趣多多。在这样严格的搜索加监控下,考生是不是就该规规矩矩的安静了呢?好像还没有,后唐有对举子在考场相互口授帮忙的作弊行为的惩罚规定,这就说明了还是有考生不规矩,窃窃私语,以为不会留下白纸黑字的证据,其实还是没逃过监考老师的神眼,又是一

11、片心碎。乡贡选完了,考试也都考完了,那么,就该阅卷放榜了。唐代有一段时期,知贡举主司在放榜之前要把拟订放榜人选送给宰相过目,称“呈榜”,这一规定直接就导致了宰相对放榜的干预,也就是说,和宰相关系好的考生又有的机会了。不得不说一句,中国古代是一个皇权高度集中的时代,皇帝的权利凌驾于法律之上,各个世家大族、累世公卿在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也有着相当高权利,人的主观意志主宰和控制国家的运行和社会的生活。这种情况,就导致了很多法律规定权利不能公平公正的行驶,同样的,在科举考试中,因为人的介预,所以使得考试不能够达到应有的公平公正,在一些要求绝对严格和公平的制度中,放入了过多的个人意志,从而使其产生了偏颇。

12、在这个呈榜的过程中,也就掺加进了人为的意愿,高官有了决定考生生死的权利,所以当李德裕入相后,就进行了废“呈榜”的科举改革,这也为杜绝舞弊、维护考试公平而下的一剂良药。除了以上的些许措施,唐代在为确保科举考试能够公平公正的进行还做了很多的努力,例如中枢门下省的复核制度和覆试制度,这些举措也是意义重大、不能磨灭的。篇三:浅析唐代科举制度的特点浅析唐代科举制度的特点科举制度真正确立在唐代,是在封建庶族地主经济高度发达,士族门阀势力衰落的情况下实行的。庶族地主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使得他们要求政权的再分配和政治地位的提高。因此,选择一种既能加强中央集权又能平衡各阶层利益的选士制度,实为唐代政治所必需的。

13、科举制度的确立,无疑满足了大一统帝国的统治需要。为了改革九品中正制,隋文帝于开皇七年(587年)命各州“岁贡三人”,应考“秀才”。隋炀帝在大业元年(605年)设进士科取士,成为以后的科举。在整个隋朝的三十八年内,总共举行了四至五次科考,总共取秀才、进士十二人。唐朝继承并发展了这一制度。唐朝的科举分为常科与制科两类。常科每年举行,制科则是皇帝临时设置的科目。常科的考生有生徒和乡贡,常科名目很多,依据应举人的条件和考试内容分为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等科。生徒是在国子监(国子学、弘文馆、崇文馆)、各地学馆入学考试合格的学生。乡贡则是通过府试、州试的人,又称举人;考头名的称解元。通过朝庭尚

14、书省的省试者称为进士及第,考头名的称状元,其余分甲第和乙第。唐朝初年,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科举考试,开元二十四年(726年),以郎官地位太轻,改由礼部侍郎主持。唐代科举中最常见的科目是进士和明经。进士一般试帖经、杂文、策论,分别考记诵、辞章和政见时务。明经一般试帖经、经义、策论。所以进士和明经的区别主要在于辞章和经义。当时人重进士和轻明经。进士每年录取名额不过三十人,加上明经也只有百人左右。除了每年的常科考试外,还有临时不定期由皇帝亲自主持的科举考试,叫制科。唐代制科的科目见于记载的就有百种,如博学宏词科、文经邦国科、达于教化科、可以理人科等。参加制科的人不仅有白身,也包括有出身和官职的人。应

15、试者可以由他人举荐,也可自荐。开元以后,全国参加制科的人“多则两千,少犹不减千人”,所以“所收百才有一”。考试以策论为主,也考经史和诗赋。录取后“文策高者,特赐与美官,其次与出身”。制举以开元时期为最盛,唐文宗太和以后就很少举行了。武则天主政时,曾首创了由皇帝主持,覆核进士资格的殿试;和取武将的武科举。但是,二者在唐朝时并未有成为定例。唐代的科举仍然留有一定的举察制影子。例如:士子在应试前,流行把自己的作品呈送社会名流,希望名流能向主考推荐。除了武则天主政的一段时间外,唐代的科举没有糊名的习惯。考官在评卷时,考生的名声往往是考虑因素之一。这样做的原意跟举察一样,是希望可以兼顾人材在试场外的表现

16、。但同时这亦无可避免造成了不公平,出现士子与考官之间的利益瓜葛。到了唐末吏治败坏时,弊病更甚。整个唐朝的科举取士约一万人。唐代的宰相中,百份之八十是进士出身,可见科举的成效。但科举亦并非唐代政府招纳人材的唯一方法,门荫入仕和杂色入流也是唐代重要的入仕途径。到了唐代后期,出身寒门由科举入仕者渐多,与世族门荫入仕者形成两大官僚派系集团,互相倾轧,史称“牛李党争”。唐朝的新科进士仅授予的官职远较后代进士低微。例如,唐朝秀才科上上第授正八品上官职,明经科的上上第授从八品下官职而进士、明法两科,甲第授从九品上;乙第只能当最小的官从九品下。著名诗人王维考中状元后当的太乐丞,就是从八品下的小官。因此,唐朝的科举类似于现代的基层公务员招考。科举制度,作为封建社会取士的一种制度,是封建统治者为了适应当时客观形势的需要而采取的一种选拔官吏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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