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情跟踪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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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孕情跟踪管理制度篇一:孕情跟踪管理服务制度孕情跟踪服务管理制度为加强对持证怀孕育妇孕情跟踪管理服务,打击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使出生人口性别比逐步趋于正常,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妇孕情跟踪管理服务工作制度:一、严格执行“两查”工作制度1、检查时间要求:已婚育龄妇女“两查”对象原则上每年进行4个轮次环情孕情检查,前后两轮“两查”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2个月,也不得多于3个月;原则上,在每轮“两查”的第一个月内参查。2、检查方式要求:各乡镇计卫中心技术人员开展查环查孕工作,需通知被检查人员持身份证等信息验证“两查”对象身份,再进行查环查孕。一是符合生育条件尚未怀孕的对象,一律采用

2、B超和“早早孕”试纸相结合进行孕情检查。二是对以下四种重点对象要进行常规妇科检查,落实该育妇近期是否有人流或引产的征象,查内容包括:乳汁分泌情况、B超检查子宫大小等项目。长期在家“两查”,突然寄一轮外查单的,特别是持证对象;频繁更换检查地点且跨度较大的外查单;出现虚假外查单(包括替查);前后两轮孕情与检查时间不相符。3、“两查”结果的认定:考核检查和责任认定以相关技术服务的规定为依据,记录不完整规范或检查医生不明确的,在考核中以弄虚作假认定。二、建立健全1、建立孕情跟踪管理花名册。各乡镇(街道)要以村建立全程服务管理手册,符合生育政策尚未生育的已婚育妇都要全部登记入册。计卫中心技术人员发现育妇

3、怀孕后,包括现居住地通过国家padis平台、省流动人口系统通报的现孕对象协查信息要及时反馈,要在一星期内通知各分管领导,再由分管领导通知各责任人跟踪服务;育妇在“两查”结束后开始受孕或因胎龄过小“两查”未能查出的孕情,村包片责任人发现有怀孕要在10天内上报服务所。2、推行“一对一”的跟踪管理制度。每一名初孕对象,由村包片责任人作为孕情跟踪服务责任人,并以责任片建立全程服务管理手册,责任人每月至少和怀孕对象见面访视一次,流出对象每月电话联系一次,及时了解其孕情情况,发现服务对象不明原因擅自终止妊娠的,责任人必须当日通知乡镇(街道)计生办,由计生办、计卫中心人员会同责任人在24小时之内进行现场调查

4、取证,并立案查处。3、落实孕情跟踪管理责任制:前后两轮“两查”结果比较,孕情骤增超过60天的,视为孕情虚报,根据相关规定追究服务所卫技人员责任。村包片责任人必须按规定进行跟踪联系,育妇怀孕90天内,村包片责任人未发现孕情、未上报服务所的,视为跟踪访视不到位,根据相关规定追究村包片责任人责任。因跟踪管理不力导致政策外生育,按照我县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三、严格终止妊娠审批制度严格执行终止妊娠手术的证件查验制度:1、离婚、丧偶等需要终止妊娠的及持生育服务证怀孕14周以下拟行流产术的,必须经乡镇(街道)计生办批准并出具同意终止妊娠证明;2、持生育服务证怀孕14周以上拟行引产术的,必须经兴仁县卫计局批准并

5、出具同意终止妊娠证明方可终止妊娠;3、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怀孕14周以上要求终止妊娠的,应当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已婚的,还应当提供乡镇(街道)计生办出具的婚育证明。四、立案查处“两非”行为1、建立调查办案制度。对持生育服务证怀孕14周以上擅自终止妊娠的,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认真取证,做好询问笔录,形成调查结论,做到一人一档备查(档案要有夫妇的询问笔录、相关证明、调查结论和处理意见)。特别是对双查中发现的孕情异常消失、前后两轮孕情与检查时间不相符、长期在家双查,其中只有一轮提供外查单的对象要加大排查力度,从中查找线索。发现非法胎儿性别鉴定的,要及时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孕情服务跟踪管理

6、未到位、“双查”人员虚报孕情等弄虚作假行为,要严格追究责任人责任。2、借助科技手段查办案件。各乡镇要注意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寻找突破口,查办“两非”案件。对医院通报怀孕14周以上、疑似选择性别非法终止妊娠的案件,要组织服务所人员,在胎儿娩出24小时内抽取孕妇的血样,送贵州省人口计生科研所金科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为查处非法终止妊娠案件提供证据和线索。3、落实有奖举报制度。要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发动社会广泛参与。对举报查实要兑现奖励。同时要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及时通报案件线索,定期通报案件进展,形成横向联合的工作机制。兴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二0一五年元月十日篇二:孕情监测和随访服务制度孕情监

7、测和随访服务制度6一、为孕12周前前的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进行第1次产前随访。二、对孕1620周、2124周的孕妇各进行1次产前随访,对孕妇的健康状况和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三、督促孕产妇在孕2836周、3740周到有助产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各进行1次产前随访;对随访中发现的高危孕产妇应根据就诊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议督促其酌情增加随访次数;随访中若发现有意外情况,建议其及时转诊。四、在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中发现孕妇孕情消失,应在24小时内向县高危管理中心和县卫生局报告。篇三:20XX22号关于加强孕情跟踪管理服务的通知南计生领?20XX?22号关于加强孕情跟踪管理服务的通知各乡镇(街

8、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为加强对持证怀孕育妇孕情跟踪管理服务,打击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使出生人口性别比逐步趋于正常,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口和计生委、卫生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泉政办?20XX?118号)的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强育妇孕情跟踪管理服务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严格执行“两查”工作制度检查时间要求:已婚育龄妇女“两查”对象原则上每年进行4个轮次环情孕情检查,前后两轮“两查”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2个月,也不得多于3个月;原则上,在每轮“两查”的第一个月内参查。检查方式要求:服务所卫

9、技人员开展查环查孕工作,先通过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技术服务系统)的指纹、身份证和照片等信息验证“两查”对象身份,再进行查环查孕,检查结果当场录入省技术服务系统。1、符合生育条件尚未怀孕的对象,一律采用B超和“早早孕”试纸相结合进行孕情检查。2、对以下四种重点对象要进行常规妇科检查,落实该育妇近期是否有人流或引产的征象,查内容包括:乳汁分泌情况、B超检查子宫大小等项目。长期在家“两查”,突然寄一轮外查单的,特别是持证对象;频繁更换检查地点且跨度较大的外查单;出现虚假外查单(包括替查);前后两轮孕情与检查时间不相符。“两查”结果的认定:考核检查和责任认定以省技术服务系统

10、的记录为依据,记录不完整规范或检查医生不明确的,在考核中以弄虚作假认定。各乡镇(街道)要做好省技术服务系统数据的及时备份,并于每月5日将最新备份数据上传市人口计生局。流出育妇通过“泉州市流动人口计生区域协作信息共享通报平台”通报或寄回国家人口计生委统一格式“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的检查结果,要及时在省技术服务系统中更新,未在省技术服务系统中进行记录的,“两查”视为未到位。二、建立健全1、建立孕情跟踪管理花名册。各乡镇(街道)要以村建立南安市 村孕情跟踪花名册(见附表1,以下简称花名册),符合生育政策尚未生育的已婚育妇都要全部登记入册。服务所卫技人员发现育妇怀孕后,包括现居住地通过国家padis平

11、台、省流动人口系统通报的现孕对象协查信息要及时反馈,要在一星期内通知各村分管领导,再由村分管领导通知各责任人跟踪服务;育妇在“两查”结束后开始受孕或因胎龄过小“两查”未能查出的孕情,村包片责任人发现有怀孕要在10天内上报服务所。2、推行“一对一”的跟踪管理制度。每一名初孕对象,由村包片责任人作为孕情跟踪服务责任人,并以责任片建立 乡镇(街道)(见表2),责任人每月至少和怀孕对象见面访视一次,流出对象每月电话联系一次,及时了解其孕情情况,发现服务对象不明原因擅自终止妊娠的,责任人必须当日通知乡镇(街道)计生办,由计生办、服务所人员会同责任人在24小时之内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并立案查处。3、落实孕情

12、跟踪管理责任制:前后两轮“两查”结果比较,孕情骤增超过60天的,视为孕情虚报,根据相关规定追究服务所卫技人员责任。村包片责任人必须按规定进行跟踪联系,育妇怀孕90天内,村包片责任人未发现孕情、未上报服务所的,视为跟踪访视不到位,根据相关规定追究村包片责任人责任。因跟踪管理不力导致政策外生育,按照我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三、严格终止妊娠审批制度严格执行终止妊娠手术的证件查验制度:1、离婚、丧偶等需要终止妊娠的及持生育服务证怀孕14周以下拟行流产术的,必须经乡镇(街道)计生办批准并出具同意终止妊娠证明;2、持生育服务证怀孕14周以上拟行引产术的,必须经南安市人口计生局批准许并出具同意终止妊娠证明方可

13、终止妊娠;3、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怀孕14周以上要求终止妊娠的,应当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已婚的,还应当提供乡镇(街道)计生办出具的婚育证明。四、立案查处“两非”行为1、建立调查办案制度。对持生育服务证怀孕14周以上擅自终止妊娠的,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认真取证,做好询问笔录,形成调查结论,做到一人一档备查(档案要有夫妇的询问笔录、相关证明、调查结论和处理意见)。特别是对双查中发现的孕情异常消失、前后两轮孕情与检查时间不相符、长期在家双查,其中只有一轮提供外查单的对象要加大排查力度,从中查找线索。发现非法胎儿性别鉴定的,要及时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孕情服务跟踪管理未到位、“双查”人员虚报

14、孕情等弄虚作假行为,要严格追究责任人责任。2、借助科技手段查办案件。各乡镇要注意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寻找突破口,查办“两非”案件。对医院通报怀孕14周以上、疑似选择性别非法终止妊娠的案件,要组织服务所人员,在胎儿娩出24小时内抽取孕妇的血样,送福建省人口计生科研所金科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为查处非法终止妊娠案件提供证据和线索。3、落实有奖举报制度。要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发动社会广泛参与。对举报查实要兑现奖励。同时要建立 部门联动机制。及时通报案件线索,定期通报案件进展,形成横向联合的工作机制。五、落实终止妊娠、住院分娩以及超声检查实名登记和出生死亡报告制度进一步落实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新生儿出生等医学信息管理的通知精神,在乡镇(街道)级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落实第二代身份证验证阅读器配臵工作,在市级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B超室外安装电子监控设备。以信息化手段,进一步落实终止妊娠手术、住院分娩和孕期超声检查的实名登记制度,不断完善新生儿出生、死亡登记报告制度。二一年七月十九日抄送:泉州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人口计生委,曾副书记、张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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