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约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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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访约谈制度篇一:6、XX乡第一条 为更好地发挥信访举报监督职能,有效监督和制约领导干部的初期违纪问题,切实从源头上治理腐败,根 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信访约谈是指乡纪委根据人民群众信访举报。对被反映的个人或单位存在一般性廉洁自律问题以及轻微 违纪等问题,采取约谈形式进行监督,以达到严肃教育、纠 正错误、澄清问题的目的。第三条 信访约谈的基本原则:实事求是、区别对待; 防微杜渐、预防在先;惩前毖后、立足教育;严肃认真、注 重实效。第四条 信访约谈对象一般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主要针对所管辖的领导干部;必要时,乡纪委可对所管辖的监督 对象直接进行约谈。第五条 乡纪委对

2、经群众反映或经信访初核查证的下列问题,应当进行信访约谈: 1、反映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或不正之风范围内的一般 性问题; 2、情节轻微的违纪行为,尚不需要立案查处的问题; 3、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需要引起重视并加以整改的; 14、有必要进行信访约谈的其他问题。第六条 信访约谈应履行报批程序: 1、根据信访约谈的对象和适用约谈范围要求,一般由 信访承办人提出拟办意见及约谈建议,报纪委书记审批; 2、确定需要实施信访约谈后,由纪委办公室将约谈时 间、地点、主要约谈内容等事项以“信访约谈通知书”形式提 前 3 天通知被约谈人。第七条 信访约谈一般采取个别约谈的形式。 对领导班子

3、 存在的问题,可采取集体约谈与个别约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第八条 在约谈后 7 日内,被约谈对象必须向纪委递交约谈情况材料说明,无故不反馈或反馈中不如实说明情况的,纪委可根据情况予以严肃批评或处理。如约谈的问题与事实不符,被约谈对象可进行申辩。第九条 信访约谈后,要区别情况作出如下处理: 1、反映问题失实,组织上认为有必要消除影响的,可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 2、问题属实或部分属实的,对被约谈对象应进行批评 教育,并责成限期整改;错误严重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可给 予党纪、政纪处分; 3、对隐瞒事实真相,欺骗组织以及打击报复举报人的, 要给予严肃处理;4、在信访约谈中发现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经主要

4、 领导批准后可立案调查; 5、部门主要负责人存在问题或集体违纪的。在给予相 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的同时对部门进行警告。第十条 约谈结束后,约谈记录人员应及时对约谈记录进行整理,约谈记录要体现约谈的时间、地点、主谈人、记录人、约谈问题、被约谈对象的解释或说明、被约谈对象的认识态度。约谈记录要以被约谈对象的原话或原意为准。 第十一条 约谈记录和被约谈对象递交的约谈情况报 告、 处理结果一起按信访案件卷宗归档要求整理, 归档保存。篇二:信访约谈制纪委第一条 为更好地发挥信访举报监督职能,有效监督和制约领导干部的初期违纪问题,切实从源头上治理腐败,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5、信访约谈是指镇纪委根据人民群众信访举报,对被反映的个人或单位存在一般性廉洁自律问题以及轻微违纪等问题,采取约谈形式进行监督,以达到严肃教育、纠正错误、澄清问题的目的。第三条 信访约谈的基本原则:实事求是、区别对待;防微杜渐、预防在先;惩前毖后、立足教育;严肃认真、注重实效。第四条 信访约谈对象一般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主要针对所管辖的领导干部;必要时,镇纪委可对所管辖的监督对象直接进行约谈。第五条 镇纪委对经群众反映或经信访初核查证的下列问题,应当进行信访约谈:1、反映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或不正之风范围内的一般性问题;2、情节轻微的违纪行为,尚不需要立案查处的问题;3、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出现苗头

6、性、倾向性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并加以整改的;4、有必要进行信访约谈的其他问题。第六条 信访约谈应履行报批程序:1、根据信访约谈的对象和适用约谈范围要求,一般由信访承办人提出拟办意见及约谈建议,报纪委书记审批;2、确定需要实施信访约谈后,由纪委办公室将约谈时间、地点、主要约谈内容等事项以“信访约谈通知书”形式提前3天通知被约谈人。第七条 信访约谈一般采取个别约谈的形式。对领导班子存在的问题,可采取集体约谈与个别约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第八条 在约谈后7日内,被约谈对象必须向纪委递交约谈情况材料说明,无故不反馈或反馈中不如实说明情况的,纪委可根据情况予以严肃批评或处理。如约谈的问题与事实不符,被约谈对

7、象可进行申辩。第九条 信访约谈后,要区别情况作出如下处理:1、反映问题失实,组织上认为有必要消除影响的,可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2、问题属实或部分属实的,对被约谈对象应进行批评教育,并责成限期整改;错误严重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可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对隐瞒事实真相,欺骗组织以及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要给予严肃处理;4、在信访约谈中发现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经主要领导批准后可立案调查;5、部门主要负责人存在问题或集体违纪的,在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的同时对部门进行警告。第十条 约谈结束后,约谈记录人员应及时对约谈记录进行整理,约谈记录要体现约谈的时间、地点、主谈人、记录人、约谈问题、被约谈对象的

8、解释或说明、被约谈对象的认识态度。约谈记录要以被约谈对象的原话或原意为准。第十一条 约谈记录和被约谈对象递交的约谈情况报告、处理结果一起按信访案件卷宗归档要求整理,归档保存。二O一一年一月十三日篇三:销号约谈制度通知商信联发20XX5号关于印发商洛市领导干部包抓信访事项销号约谈制度的通知各县(区)联席会议,市信访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专项问题工作小组,市级有关部门:现将商洛市领导干部包抓信访事项销号约谈制度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商洛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20XX年5月25日商洛市领导干部包抓信访事项销号约谈制度第一条 为进一步夯实领导干部信访工作责任,加大信访问题解决处理力

9、度,提高信访事项按期办结率和息诉罢访率,切实化解信访矛盾,保障信访人合法权益,根据信访条例、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商洛市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政策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访事项为中、省、市党政领导批示及各级信访部门交办限期要结果的信访问题;所指领导干部为负责包抓该信访事项调查处理及信访人教育稳定工作的县处级领导干部,简称包抓领导。第三条 信访事项调查处理结束后,包抓领导应及时向市市信联办履行办结销号程序,就包抓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作专题汇报。经市信联办审核后,对能达到结案标准要求的,予以办结销号。第四条 对在规定时限内未办结销号的信访事项,由市信联办向包抓领导发出信访事项办理提醒函,书面督促提醒。第五条 对书面督促提醒后,仍未按时办结销号导致信访事项办理逾期的,由市信访联席会议召集人出面约谈该包抓领导。第六条 对约谈后仍不能办结销号的信访事项,将根据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商洛市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政策规定,给予该包抓领导党政纪处分。第七条 本制度由市信联办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主题词:信访事项 制度 通知抄送:各县党委、政府;各县区信联办、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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