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水务系统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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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佛山市水务系统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2016年版)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是指在诉讼与信访分离的基础上,对信访人提出的投诉请求,能够通过信访渠道以外的法定途径解决的,导入这些途径依法按程序处理;不能通过这些途径解决、符合信访条例第十四条、广东省信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作为信访事项,按照信访条例和广东省信访条例的规定处理。b5E2RGbC一、行政许可行为类(一)适用范围:不服水务部门作出的行政许可行为的。具体行政许可事项详见附表1佛山市水务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p1EanqFD(二)法定途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三)主要政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DXDiTa9E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RTCrpUDG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

3、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5PCzVD7H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jLBHrnAI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xHAQX74J二、行政处罚行为类(一)适用范围:不服水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的。水务行政处罚事项分为:1水资源管理;2河道、水务工程保护和防洪管理;3河道采砂管理;4水

4、土保持管理;5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管理;6水文管理;7水行政许可管理;8水务工程招标投标管理;9水务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10、供水管理;11、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等类别。具体行政处罚事项详见附表2佛山市水务局行政处罚事项清单。LDAYtRyK(二)法定途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三)主要政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Zzz6ZB2L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

5、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dvzfvkwM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rqyn14ZN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EmxvxOtO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

6、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SixE2yXP三、行政强制行为类(一)适用范围:不服水务部门作出的行政强制行为的。具体行政强制事项详见附表3佛山市水务局行政强制事项清单。6ewMyirQ(二)法定途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三)主要政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kavU42VR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享有陈述权、申辩

7、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中有违法行为或者扩大强制执行范围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y6v3ALoS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M2ub6vST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0YujC

8、fmU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eUts8ZQV四、行政征收行为类(一)适用范围:信访投诉不服水务部门作出的行政征收行为的。具体行政征收事项详见附表4佛山市水务局行政征收清单。sQsAEJkW(二)法定途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三)主要政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GMsIasNX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9、: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TIrRGchY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7EqZcWLZ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lzq7IGf0五、水事纠纷类(一)法律途径:调解、民事诉讼(二)主要政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五十七条:单位之间、个人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发生的水事纠纷,应

10、当协调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zvpgeqJ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NrpoJac3六、水资源保护类(一)法定途径:调解、民事诉讼(二)主要政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八条:跨行政区域的水污染纠纷,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协商解决,

11、或者由其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协调解决。1nowfTG4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六条:因水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海事管理机构、渔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fjnFLDa5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tfnNhnE6七、供水管理类(一)法定途径:复查(二)主要政策法律依据: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1、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第二十条:建设

12、(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应当委托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监测站或者其他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水质检测机构进行水质检测。HbmVN7772、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被检查单位对监督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监督检查意见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实施监督检查的机关申请复查。V7l4jRB8八、水务工程招投标类(一)法定途径:投诉(二)主要政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五条: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83lcPA592中华人民共和国

13、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务、商务等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有关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招标投标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其所属部门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职责分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财政部门依法对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监察机关依法

14、对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监察对象实施监察。mZkklkza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AVktR43b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

15、诉,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ORjBnOwc九、行政补偿类(一)法定途径:行政补偿(二)主要政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2MiJTy0d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四十五条:在紧急防汛期,防汛指挥机构根据防汛抗洪的需要,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和其他必要的紧急措施;必要时,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按照防汛指挥机构的决定,依法实施陆地和水面交通管制。依照前款规定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当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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