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发展党员十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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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央发展党员十项制度篇一:党建十项制度中共延庆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十项制度(20XX年9月修订)理论学习制度一、各支部必须高度重视理论学习,党员、干部必须积极参加理论学习,把理论学习作为加强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二、理论学习主要内容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各项决议决定,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纪党规、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方针,时事政治等。三、各支部每月至少组织干部、党员集中学习一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两课时。党员

2、、干部要抓紧时间自学,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或写出学习体会,字数每年不少于一万字。集中学习可以采用报告、党课、讲座、交流、讨论、参观、考察等多种形式,党员教师要利用寒暑假适当集中安排理论培训。各支部同时负有组织全体教职工理论学习的责任。四、党员干部要积极进行理论研究,要把理论知识同实际工作相结合,写出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际价值的论文或经验总结、调研报告等。各校副职以上干部的文章在年底以前上交党委办公室。五、各支部要根据上级精神和支部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支部理论学习计划并认真落实。六、教工委把各支部的理论学习工作作为考核评价基层支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制度一、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宪法

3、和党章的有关规定,积极实践“四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树立良好形象,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从严要求自己,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勤政廉政,警钟长鸣。二、党员、干部要经常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央、中纪委、市、县、教工委党风廉政建设等有关文件,严格遵守准则、条例及中央、中纪委、市、县、教工委党风廉政建设若干规定。三、基层党支部要建立并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要建立校务公开制度、工作报告制度、重大问题集体决策等制度,完善民主管理程序,使学校民主管理逐步规范化。四、各单位要建立党政廉洁自律监

4、督机制。发动党员、群众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行使党内外民主监督权力。五、干部要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党规党纪,自觉接受民主监督,虚心听取批评意见。要定期进行述职述廉。六、基层党支部要经常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检查,定期召开专题分析会。教工委将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情况作为考评支部工作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党员考核评议制度一、基层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党员考核评议工作,把对党员考核评议作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手段。二、基层党支部要按年度对党员在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理论学习、工作业绩、廉洁自律、民主作风、责任区建设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激励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基层党支部要建立党员思

5、想工作总结考核评议制度。每学期组织党员进行思想工作总结,召开民主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自评、他评的基础上,支部结合平时考察进行综合评定。四、基层党支部对党员的考核评议工作要在坚持经常的基础上,分年初、学年末两次进行。按党章要求及教育系统合格党员标准评出优秀党员、合格党员、基本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对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基本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进行帮助教育或进行必要的组织处理。五、基层党支部的党员考核评议工作要有专人负责,做到周密安排,过程完整。教工委将采取不同形式对基层党员考核评议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此项工作效果列入教工委对基层支部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党员、干部责任区工作制度一、贯

6、彻落实中央、市委、县委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见,认真做好联系和服务基层、联系和服务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增强基层党组织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功能,发挥党员在联系和服务群众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维护群众利益,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二、责任区工作范围包括:支委联系党员责任区,党员联系积极分子责任区,党员、干部联系群众责任区。三、责任区工作主要内容: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帮助被联系人了解各项法律、法规、制度的内容,了解和督促学校各项工作制度和决策的落实和实施;了解被联系人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做好被联系人思想工作,帮助解决

7、其工作、学习、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四、鼓励和支持有帮扶能力的党员、干部,与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为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五、责任人要认真做好工作记录,对发现的重要问题和需要组织帮助的情况要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六、各支部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责任区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严格落实,要有检查指导措施,年终要认真进行总结和考核。七、教育工委把责任区工作制度落实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基层支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基层党支部年度考评工作制度一、依据北京市中小学党组织工作评估方案及实施细则,对基层党支部考评的重点为党支部政治核心作用的发挥、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本单位各项工作完成的实际效果等方面。二、教育工委根据

8、教育系统工作特点,按年度对所属基层支部进行考评。考评工作分为支部自评和工委评议两种形式,即先由各基层党支部依照工委下发的评估方案及实施细则进行自我评估,再由工委组织考评小组进行集中评议。三、基层党支部考评工作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分层分类座谈会及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进行,尽可能拓展考评的覆盖面以提高考评准确度。四、考评结束后,考评小组应将考评结果及评价意见及时反馈给各基层支部,从而实现以考评促进支部工作的目的。五、考评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对各基层党支部考评的结果将作为该支部及单位评优的基本依据。对考评为优秀等级的支部给予表彰和表扬,对考评为差等或存在突出问题的支部进行批评并提出

9、整改意见。六、各基层党支部在接到工委考评小组的反馈意见后要及时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就自评及工委评议结果进行讨论,研究制定本支部的具体整改意见。篇二:党员发展六项制度党员发展六项制度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研究、解决发展党员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实践中我们形成和完善了六项制度,确保发展党员质量。1、坚持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制。一是党组织推荐。即由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党小组积极向党支部推荐,党支部组织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得赞同票80%以上者方可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然后再向厅直机关党委推荐。二是群团组织推荐。发展青年党员尊重团

10、组织的推荐意见,妇女入党尊重妇联组织的推荐意见。三是民主推荐。以党小组为单位对入党申请人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推荐时,到会人数不少于本党小组总人数的80%,实行无记名投票推荐,对赞同票达不到总票数80%的,一般不得列入入党积极分子。2、坚持发展党员预审制。预审内容有3个:经过了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参加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且成绩合格;已列入当年的发展计划。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登记备案后,方可发给入党志愿书等材料。凡是预审不合格的,一律不予审批。3、坚持发展党员公示制。为了有效地解决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保证新党员质量,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将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以及拟发展对象基本情况、现实

11、表现、培养考察情况等,张榜公布或以其他形式向群众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党员、群众可以对公示对象的个人素质、现实表现、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反映,通过加大发展党员工作过程的透明度,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4、坚持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介绍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为主要内容的发展党员工作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一是对入党材料不完整、格式不标准、填写不规范等情况,采取登记的办法,对出现过失进行登记,累计3次给予相关责任人“黄牌”警告。二是对入党介绍人和考察人没有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发展对象真实情况,给发展党员工作造成失误的,追究介绍人和考察人的责任。三是

12、对不按发展党员程序接收预备党员和办理预备党员转正的,追究其责任人的责任。四是对违反规定发展党员,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五是对把关不严,造成严重失误的,追究其工作责任。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通过分清责任,层层追究,保证发展党员工作规范有序。5、坚持发展党员考察制。一是对新发展对象的考察,就是在党支部研究审批前夕,派人对拟发展对象进行考察,内容主要是找有关负责人和党内外群众进行面对面座谈,听取意见。二是对预备党员预备期的考察。每年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进行考察,掌握预备党员思想动态和预备期内的现实表现。对照党员标准全面考察。在考察中如发现反对意见比较集中的,则进行民主评议,召集党员群众进行综合测评,

13、将测评结果作为能否加入党组织的重要依据。三是质量跟踪考察。就是每年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集中进行12次跟踪考察。6、坚持发展党员联审制。就是在发展党员过程中,加强与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发展党员的有关情况,征求对拟发展人选在反腐倡廉、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等方面的意见,对各部门提出有问题的不予研究。篇三:党建工作十项制度社区党建工作十项制度一、任期目标责任制度根据上级党工委的要求,及时制订任期目标,落实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确保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如期实现。1、社区党支部必须把加强党建工作作为自己的主要职责,每届支部改选后,要及时制定党建工作目标,每年要

14、制定具体党建工作实施计划。2、党建工作目标及年度计划的内容应包括:思想政治建设、党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支部自身建设和实现本单位工作目标的具体措施等内容。既要体现出共性目标,还要明确每名党员的个性目标,并以此为标准加强对党员的考核。3、在目标的制定上,要围绕社区经济、社区服务等工作来确定党建工作的目标。目标具体、可操作性强。二、党员 “三会一课”制度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召开一次,可同党日活动结合进行。支部大会由书记或副书记召集主持,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人数的半数时,会议才能召开。支部大会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

15、部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向全体党员报告工作,研究确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2、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可随时召开。支委会由书记或副书记召集并主持。有半数以上成员出席时,会议才能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意见,提出和确定本支部的工作及有关事项等。3、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开好党小组会要注意抓住四个环节:一是会前要与党支部沟通,确定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二是抓住中心内容讨论,力求统一思想;三是明确责任,及时督促、检查议定内容;四是做好记录,向支部汇报。4、党课一般每年不少于两次。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也可根据形势的需要和党员的思想实际确定,党课的方式可灵活多样。三、党日活动制度1、坚持党员每月有活动的制度。原则上每月十日为党员活动日(遇有重大事项或节假日可临时变动),活动日内尽量不安排其它活动和党员出差。2、党员活动日主要是召开支部大会、党小组会、民主生活会、上党课等,活动的形式和方法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努力提高活动质量。3、在每次活动前,应认真准备,对参加活动的人员、时间、形式、内容等,要做详细的记载。四、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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