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诊负责制度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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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诊负责制度概念篇一:首诊负责制度p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术前讨论制度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危重病人抢救制度手术分级及分类管理与审批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值班与交接班制度临床用血管理制度会诊制度医疗技术准入制度医患沟通制度转院转科制度具体内容如下:首诊负责制度为切实履行医院救死扶伤的职责,规范医护人员对重危病人抢救的医疗行为,防止不安全医疗责任事件发生,特制定本制度:(一)因各种原因或疾病导致病人生命体征出现严重病态,威胁病人生命,或在治疗过程中有可能出现意外和并发症威胁病人生命安全的被视为危重病人。(二)危重病人就诊实行首诊负责,首诊医师和医疗部门必须负责病人的急

2、救和生命体征的维持直至落实好专门医疗部门和医师进行诊疗为止。(三)危重病人抢救必须听从急救小组负责人或主管医师指挥,迅速将病人转入急救室和ICU进行救治,特别紧急设法转运的应就地抢救,召集急救车和医院急救小组赶赴抢救。(四)在医院内发生意外和严重并发症导致病人危重状态或重危病人抢救需行政特别支持的,除按第三条处置外,必须立即上报医务处直至院长。(五)危重病人的转送必须有主管医护人员或主持诊疗操作的医护人员陪同,根据病情由主管医师决定护送人员的医疗等级,请护士陪同需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医嘱。无医嘱视为主管(治)亲自陪同。护士站必须做好协调工作。(六)各医疗部门必须组建抢救小组由科负责人亲自主持。各病

3、区要建立定期检查急救设备、药品制度,药剂科要保证任何时候都能提供充足的急救药品,辅助科室要保证急救检查设备的完好和随时应急并建立制度。(七)急诊科和ICU是医院处置危重病人的重要部门,必须保证急救床位和设备的应急使用和人员的紧急调用。科室要建立相应的定期检查医疗制度。(八)危重病人急救中全体医护人员应以抢救病人生命为第一,收到急救传呼6120,放下一切工作奔赴急救场所。为救命,主持抢救负责人有权力签署“特急急救”意见,先救治后付费,但此权限仅限首次。行使后应立即报告医疗行政和总值班,以后不付费诊治需请示医疗行政审批。(九)如违反以上条例视为责任事件,医院将进行严厉处罚,因此所引起的后果,当事人

4、将承担法律责任。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一)科主任、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每周不少于1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周23次,查房一般在上午进行。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每日至少查房二次。(二)对重危病员,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科主任、主任医师临时检查病员。(三)查房前医护人员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子、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经治的住院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病情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肯定性的指示。(四)护士长

5、组织护理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护理查房,主要检查护理质量,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结合实际教学。(五)查房内容:1、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危重病例,审查对新入院、疑难重危病员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副主任医师对新入院的一般病人在首次查房时应提及包括疾病的诊断依据、鉴别诊断、治疗方案及治疗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等四方面的内容,对疑难病例应提及临床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结果在鉴别诊断的意义及明确诊断的途径、措施和方法:对已发出“病危”通知的病人,应自当天起连续三天,每天进行查房,查房需提及当前的主要矛盾以

6、及解决主要矛盾的途径、措施和方法。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重危、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员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医师和护士的反映,倾听病员的陈述,检查病历并纠正其中的错误记录;了解病员的病情变化并征求他们对饮食、生活的意见;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定出院、转科问题。3、住院医师查房,要重点巡视重危、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病员;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的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的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并开写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检查病员的饮食情况;主动征求病人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六)院领导及职能科室负责

7、人,应有计划有目的地定期参加各科的查房,检查病员治疗情况和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分级护理制度(一)目的分级护理指根据病人的病情,确定特级护理或一、二、三级护理,进行病情观察和治疗护理,并根据日常生活能力(ADL)评定给予基础护理。(二)适用范围1、特级护理(1)脏器功能衰竭(心、脑、肾、肝、呼衰)。(2)各种复杂的或新开展的大手术。(3)各种严重的创伤、烧伤,多脏器功能损伤。2、一级护理病情严重或病情不稳定需严密监测和观察者。3、二级护理病情基本稳定者。4、三级护理病情稳定者。(三)主要护理要求1、特别护理要求(1)专人护理或转入ICU。(2)根据病情监测生命体征、出人量。(3)严密

8、观察病情变化,随时记录病人的重要生理、心理反应。(4)准确执行医嘱,及时完成治疗。(5)做好基础和专科护理,防止护理并发症。2、一级护理要求(1)严密观察病情变化,根据医嘱和病情监测记录生命体征、出人量。(2)观察病人的生理、心理反应,了解心理需求,做好身心整体护理。(3)准确执行医嘱,及时完成治疗。(4)做好与疾病有关的专科护理,防止护理并发症。(5)做好健康教育,协助或指导功能锻炼。3、二级护理要求(1)观察病人的病情变化及生理、心理反应,做好身心护理。(2)准确执行医嘱,及时完成治疗。(3)做好健康教育,协助或指导功能锻炼,预防护理并发症。4、三级护理要求(l)准确执行医嘱,及时完成治疗

9、。(2)了解病人病情,做好健康教育。(四)日常生活能力(ADL)的评定和护理要求护士应对病人进行ADL评定,并提供相应的护理。1、级别(1)一级:完全独立,各项活动能在正常时间内安全完成。生活可以自理不需要借助帮助。(2)二级:部分独立,在完成各项日常生活活动中,需要使用辅助器具并超过正常完成活动时间,动作不够安全。若提供必要的物品,生活可以自理。(3)三级:部分依赖,已尽最大努力仍不能独立完成日常活动。需要指导、监督或说服,协助生活护理和功能锻炼。(4)四级:完全依赖,完全需要帮助。需要协助被动活动,指导部分主动活动。2、护理质量标准(1)床铺平整、清洁、舒适、无碎屑、无尿渍、无血渍。(2)

10、卧位舒适,符合病情和治疗要求。(3)口腔清洁,妥善处理口腔黏膜溃疡、出血等。(4)皮肤清洁、完整无破损,会阴、肛门清洁无异味,指、趾甲、须发等洁净。(5)满足进食的需求。(6)满足饮水、排泄的需求。(7)根据肢体功能,协助和指导适当的功能锻炼。术前讨论制度(一)对重大、疑难(四、特类手术)及新开展的手术、科研项目手术,较大的毁损性手术,年龄75岁以上的病人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二)术前讨论要作详细记录,必须明确手术指征,制定手术方案、并发症的防范措施、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求等。(三)术前病历讨论过后必须要有本科室主任签名确认。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篇二:首诊负责制度首诊负责制度(待讨论)一、

11、病人首先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首诊医师接到分诊病人后,无论是否属于本科(专业)疾病,均要先问病史、体检及书写门诊病历。对不属于本科(专业)病患,请相关科室会诊,明确诊断后转入其他科室诊治,任何人不得推诿病人。(电话联系相关科室后转入其他科室)二、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和住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不属于本科(专业)的病人,但病情危重,应先积极抢救、做好相应病情记录,同时电话通知医务科联系转诊。首诊医师必须及时抢救病人,同时向上级医师汇报。三、病人就诊时,若首诊医师经相应检查不能确诊或不能进行有效治疗者,应请上级医师会诊;如仍不能明确诊断或治疗,应收入院诊治。因

12、技术力量、设备条件限制本院不能诊治,必须转院的患者,须由二线医师亲自察看病情,对需要转院的患者,由首诊医师做好相关的医疗文书记载。如果患者病情危重,应电话通知医务科提前与相关医院联系,转院途中,需有我院医务人员全程护送。四、被邀请会诊的科室医师须按时会诊,执行医院会诊制度。会诊意见必须向邀请科室医师书面交待。首诊医师应对病人的去向或转归进行登记备查。五、患者或家属向本科内任何一位医护人员反映病情时,该医、护人员必须立即去查看病情或亲自告知患者的责任医师,不得让患者或家属再去找其他医护人员。六、凡在接诊、诊治、抢救病人或转院过程中未执行上述规定、推诿病人者,要追究首诊医师、当事人和科室的责任。篇

13、三:首诊负责制度李子乡卫生院首诊负责制度(一)适用范围:全院医护人员。(二)权责部门:医教科(质控办)、护理部。(三)定义:首诊负责制是指第一名接诊的科室和医师(首诊医师)对其接诊病人,特别是急、危重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会诊、转诊、转科、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的制度。(四)作业内容:1. 卫生院首诊负责制(1)凡来本院就诊的病人,属本院诊疗范围的,一律不得拒诊,非诊疗范围内的病人若病情危重,危及生命,实行“先抢救,后转诊”的制度。(2)转诊范围:1)非我院诊疗范围内的病人。2)病人及家属或单位要求转院者。3)病情确需要住院或留观。4)本院诊疗范围的病人,但医院无床位无法入院,病人病情允许转运时

14、,首诊医师须写好病历、进行必要的医疗处置及充分的病情交待,途中风险告知,患方家属在病历及知情书上签字同意,并落实好接收医院后方可转院。2. 科室首诊负责制(1)初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病人应仔细询问病史,认真进行体检,准确完整记录病情,进行必要的化验检查,作出初步诊断,制度并执行诊疗方案。如收治有困难时,应向医务科或医院总值班报告,协调处理,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科转院流程执行。(2)对非本专科疾病病人、复杂疑难病例或诊断难以明确者,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应承担主要诊治责任,负责邀请有关科室会诊,诊断明确后负责将病人及时转至有关科室治疗,诊断不明确者收住主要临床表现的相关科室;如暂

15、无科室接收,应继续负责诊治工作。若病情需要院外会诊或转院时,按会诊和转科程序处理。(3)对危重病人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同情心、采取快速、有效的检查抢救措施,同时做做好各项记录,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必要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会诊不得推诿;危重病人如非本专科疾病,首诊医师应首先对病人进行抢救,并立即通知有关科室会诊,在会诊医师到来后,介绍病情并共同抢救。如需转科,应征得会诊医师同意,在对方未正式接受及转至对方科室前,首诊医师仍对抢救及转运过程负有责任,直至病人完全交接。(4)危重、体弱、残疾的病人,若需要进一步检查、转诊、转科、转院或入院治疗,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应按规定进行护送,对此过程出现的问题负一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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