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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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经营规章制度篇一: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2、食品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23、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34、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4 5、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5-66、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7、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8-118、食品贮存管理制度129、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1310、废弃物处置制度 14-1611、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17-187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

2、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三、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五、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

3、食品;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法人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年 月 日食品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一、食品从业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二、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有关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三、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四、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五、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

4、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六、培训方式以集中讲受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七、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三、按有关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经营。五、建立并执行从

5、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法人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年 月 日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一、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三、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四、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五、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六、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

6、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七、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维修记录,确保正常运转。八、各类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法人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篇二: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食品经营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单位就食品经营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一、进货检查验收制度1、对采购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感官质量和标签;检验是否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检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销售进口食品的,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销售生鲜食

7、品的,查验检验检疫等上市凭证资料是否相符。2、对进入商场、超市、食杂店悬挂“总经销” “总代理”字样牌匾的必须查验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文书,并将文书复印件留存归档备查。3、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企业总部向所属经营者提供进货查验的证明。统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购的食品,建立进货检验记录制度。二、索证索票制度1、索证:进货时按规定向生产厂家或上级供货商索取“一照二证一报告”。即索取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件和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对生产厂家或上级批发企业的上述证照及时更新,

8、以保证在有效期内。经营进口食品的,索取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2、索票:进货时索取载有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的进货票据。3、食品索证索票后,在指定场所显要位置予以公示,供消费者进行查询及有关部门进行检查。三、进销货台账制度1、食品批发商建立食品进销台账制度,零售商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2、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票据。3、批发商销货时按照市局下发的供货凭证样式,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

9、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凭证格式为二联,第一联存根(批发商销货台帐),第二联随货同行(零售商进货台帐)。4、设立一个存放上一级批发商或厂家相关资质和台账的资料柜,按照供货商、供货时间、商品类别等不同,将供货凭证进行分类整理,定期装订成册,落实台账管理。批发商应将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及时复印或扫描备案。销售生鲜食品的认真做好进货台帐记录和票据粘贴。5、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录或者票据应当真实,不得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四、质量自检制度1、经营生鲜食品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建立食品质量检测室(台)、为主开展生产、蔬菜等食品的检测工作。2、设置

10、食品质量检测岗位,配备两人以上专(兼)职食品质量检测人员,购置必要的检测设备,自行开展质量检测。3、通过检测,及时发现食品质量问题,经检测不合格的食品进行退市处理,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流通环节,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存档上报辖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4、在市场、超市内设立公示牌,对食品质量检测结果进行公示。五、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1、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机关。在接到有关监管部门关于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及时按上述规定立即处理,并协助食品生产者执行食品召回制度2、对贮存、销

11、售的食品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并做好相关记录。六、消费投诉处理制度1、在经营场所设立相应机构和人员,处理本经营场所发生的消费者食品投诉。提供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有关销售凭证(发票、信誉卡),作出特殊承诺的提供书面凭证。3、确定受理后,对消费者的具体投诉内容和要求进行登记、做好投诉人姓名、住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购买食品的日期、品名、牌号、规格、数量、计量、价格、受损害情况、消费者的要求等相关内容的登记记录,并由投诉人签字盖章,将投诉人提供的凭证和有关材料复印存档。4、受理消费者食品投诉后,指定具体的工

12、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负责调查人员首先将企业自身情况调查清楚,结合投诉人意见,分清责任。属于本单位责任的,按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约定应当给消费者退货、换货、赔偿的,及时给消费者解决;经营者没有责任,认真向消费者解释清楚。经营食品质量责任书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范食品经营秩序,强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明确职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特制定本责任书。一、持合法、有效证照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不出租出借证照、不超越范围经营。二、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索票索证、购销台帐、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三、不销售

13、进货手续不全(供货方无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书等)和涉嫌质量问题的可疑食品。四、不销售“三无”食品(无质量合格证明、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保质期)、假冒伪劣和过期变质食品、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销售的食品。五、发布食品广告真实、准确、不作夸大、虚假宣传,不作贬低其他经营者的宣传。六、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守法经营,积极处理消费者投诉。不刁难,及时有效地依法协商和解;对无法和解的,服从当地消费者协会依法作出协调。七、自觉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索票索证、购销台帐制度,接受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在经营活动中,如不遵守以

14、上制度,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自愿接受处罚及承担一切后果。食品经营者签字: 年 月 日食品流通安全承诺书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维护食品流通安全,本经营者郑重承诺: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地,符合下列要求:(一)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二)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三)经营场所保持内部环境整洁。三、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

15、、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符合下列要求:(一)设备及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设计合理;(二)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起运输;(三)备有数量足够、安全无害的工具、容器,标志明显,防止直接入口食品与非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四)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四、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保持个人卫生,销售食品时洗净双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五、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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