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生活保障制度

上传人:F****n 文档编号:90751487 上传时间:2019-06-16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26.9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领导干部生活保障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领导干部生活保障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领导干部生活保障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领导干部生活保障制度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领导干部生活保障制度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领导干部生活保障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领导干部生活保障制度(1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领导干部生活保障制度篇一: 面试热点如何更好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公考领袖 第一品牌中公教育20XX年国家公务员考试 如何更好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近年来,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干部在工作生活待遇上追求奢靡、享受特权,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干部群众对此反映强烈。邓小平同志曾针对干部特殊化问题指出:“我们的高级干部现在并不是工资太高,而是其他方面的待遇太宽了。这样就要脱离群众,脱离干部,甚至腐蚀自己的子女和家庭,把风气带坏了,官僚主义也无法克服。”决定明确提出要“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具有极强的针对性。这也是在新形势下改进党的作风,坚决反对特权

2、思想和作风的重要内容。当前,要结合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突出抓好以下工作:第一,着力消除领导干部特权思想和作风。特权思想和作风与党的宗旨和性质相背离,与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格格不入。要从根本上遏制和消除特权作风,首先必须消除特权思想。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党性修养和法律法规教育,进一步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群众观,树立人人平等的社会价值观,树立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艰苦奋斗思想,切实做到与人民群众打成一片,团结和带领人民群众共同奋斗。通过开展专项治理,逐步消除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过高、享受待遇过多过高、利用职权为亲属或身边人员谋利、凌驾于法律制度和组织之上等特权作风。公考领袖 第一品牌第

3、二,统筹制定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标准,包括离职退休后待遇标准。规范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当务之急是要按照中央的要求,抓紧制定出台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住房、配车、秘书配备、警卫、公务接待、福利、休假等工作生活待遇标准,以确定相应级别的领导干部能够享受哪些待遇以及何种程度的待遇,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要根据有关待遇的项目和标准,分类进行综合权衡。对那些与职级密切相关的特殊待遇(如配备专车、专职秘书、警卫等)应继续严格限定领导干部范围;对那些与工作生活保障密切相关的待遇(如住房、办公用房、公务接待等)可以随社会经济发展有所提高,但对提高幅度应有严格限制。同时,对领导干部离职退休后,哪些待遇可

4、以继续享受,哪些待遇不应当继续保留,也要进行明确规范。第三,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关键是要对照待遇标准,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住房待遇标准和相关政策,不准多处占用住房。严格执行办公用房配备使用标准,不准超标准配备和装修办公用房,领导干部在不同部门同时任职的,应在主要工作部门安排一处办公用房,其他任职部门不再安排办公用房;领导干部工作调动的,由调入部门安排办公用房,原单位的办公用房不再保留;领导干部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原单位的办公用房应及时腾退。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专车、相对固定用车和机关工作用车配公考领袖 第一品牌备、购置、

5、使用的具体规定,不准违规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车,不准违规使用军车、警车牌照和警灯、警笛等装置,严禁公车私用。领导干部调动,其所配专车或相对固定用车必须留在原单位。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秘书配备规定,领导干部要尽量亲自处理有关工作事务,不得随意配备秘书工作人员特别是配备专职秘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部署组织警卫工作,不得违反规定扩大警卫范围,不准超规格进行警卫,公务活动现场尽量减少交通管制,减少扰民。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各项规定,不准超标准进行公务接待,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赠送礼品和变相旅游。要加强日常监督,对领导干部住房、办公用房、公车、公务接待等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将保障领导干部

6、待遇所需经费逐步列入财政预算,以预算改革推动领导干部待遇标准的严格执行。第四,探索实行官邸制等改革措施。官邸制是国际上通用的高级官员住房制度。在借鉴国外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国情,探索实行官邸制是领导干部住房改革的一项具体举措。官邸制的主要含义是,为高级干部配置官邸,其配偶及子女可以在高级干部任职期间一起居住;一旦该高级干部离开岗位,该高级干部和配偶子女均应及时腾退,由下一任高级干部居住。与官邸制相配套的还有异地任(挂)职领导干部“周转房制度”,即为从异地交流任职且本地无住房的领导干部配置公有的、不得由个人买卖的周转房,领导干部所住的周转房离任时必须及时清退。实行官邸制等制度,有利于公考领袖

7、第一品牌防范以权谋私、违规多占住房等现象,有利于培育领导干部公私分明、廉洁自律的从政道德,是通过深化改革逐步铲除滋生特权的土壤和条件的治本之策,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和完善。第五,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超标准享受工作生活待遇等问题。规范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还必须在严格问责上下功夫。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解决违反规定和超标准享受待遇的各种问题。对违反规定的要责令整改,对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要适时开展对领导干部住房、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的专项清理工作,对违规多占超配的,一律清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制定监督

8、检查办法和纪律处分规定,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在工作生活待遇方面的违规违纪行为,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形成各方面监督的合力,让违反规定和超标准享受待遇者受到惩处。(摘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篇二:20XX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严三实”的重要论述20XX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严三实”的重要论述(下)第1部分:判断题1、“涟漪效应”是由美国教育心理学家杰考白库宁提出的。2、当前,我国要理顺党政主要领导者个人的职责权限。3、党员干部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角色意识和政治担当。4、当前,需要规范领导干部的工作生活保障制度。5、批评和自我批评需

9、要勇气和党性。6、干部要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7、批评和自我批评需要分清是非、辨别真假。8、领导干部应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9、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能搞假大空,不能随意化、平淡化,更不能娱乐化、庸俗化。得分:10、对无原则纠纷要不以人废言。第2部分:单选题1、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实现()确定的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2、()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以激发()为中心环节,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4、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

10、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核心问题是()。5、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社会(道德)舆论都需要()的保护。6、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为主要内容。7、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问题。 得分:8、党的建设有一条主线,即()。篇三:条例和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测试题(含答案)一、填空题(每小题2分,30小题共计60分)1.为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中国共

11、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4.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5.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一年半内 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6.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

12、看二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应当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7.对于严重违犯党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领导机构,应当予以改组。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8.党组织领导机构集体作出违犯党纪的决定或者实施其他违犯党纪的行为,对具有共同故意的成员,按共同违纪处理;对过失违纪的成员,按照各自在集体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9.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刑法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

13、分。10.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11.党员受到党纪追究,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其他纪律处分的,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组织提出建议。12.党员被依法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根据司法机关处理结果。可以恢复其党员权利的,应当及时予以恢复。13.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14.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

14、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对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还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职务、工资等相应变更手续;涉及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及时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特殊情况下,经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分决定的组织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办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15.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总则适用于有党纪处分规定的其他党内法规,但是中共中央发布或者批准发布的其他党内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除外。16.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

15、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17.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或者组织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18.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19.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20.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21.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或者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22.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或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事务文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