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安岗员培训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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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安岗员培训班制度篇一:青安岗管理办法轧钢厂青安岗管理办法第一条轧钢厂青年安全监督岗(下称青安岗)是由团委组织,从各车间选拔出的青年职工组成,在安全生产中起着助手和帮手作用,协助分厂行政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受综合科与安环科直接领导。 第二条 岗员必须是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分厂职工,无重大违规违纪记录,自愿参加青安岗第三条 青安岗职责和权利: 1、严格执行公司和分厂的各项决定,协助分厂行政抓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自觉学习宣传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提高自身安全知识素养和安全业务能力。 3、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青安岗员要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青工做出表率。 4、积极组织安全培

2、训、检查、议和活动。 5、青安岗员要自觉配戴好岗员证,按时上岗检查,制止各岗位一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查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正确处理并及时汇报。 6、自觉做好本职工作,处理问题时坚决秉持公平公正原则,处理不了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7、参加青安岗的有关议和青安岗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青安岗的教育和培训。8、对于一切违规违纪行为,有监督检查考核权利,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有责令整改的权利,对不服从管理者,可直接向相关领导汇报。9、可享受分厂行政给予的专项安全奖励。第四条 检查内容:重点对生产现场各类吊具进行检查,同时严查“三违”行为和安全隐患。配合相关管理人员做好5S、节能等检查工作。第五

3、条 检查方式:检查方式分为跟班检查(上班即上岗)和集中检查,岗员以其所在车间进行分组,每组选出一名组长,负责各自区域的检查及记录工作,在做好所在车间各项检查的基础上,负责去其他区域进行交叉检查。第六条 检查时间:集中检查次数每月不少于次,每月15号,25号中班或晚班团委统一组织一次集中查岗,并于次日八点三十分之前将查岗情况汇报到综合科与安环科。第七条 青安岗每月月底召开一次查岗情况分析,做到有总结、有分析、有部署、有记录。第八条 青安岗员工作考核: 1、 每半年对岗员进行调整,根据业务能力、工作责任心、实干精神等方面选拔优秀青年员工充实青安岗队伍;每季度由团委组织对岗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 2、

4、 公司团委每季度对青安岗工作进行评比,对于模范履行义务,在分厂安全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岗员,团委给以奖励。全厂通报表扬,并授予“优秀青安岗员”称号。3、 根据工作表现青安岗员在每月721打分时可加1-5分,最高不超过5分。4、 每月可获分厂给予的专项安全奖励。5、 对带头违章或未认真履行职责,身边发生“三违”行为的岗员,一经查实从严处罚。给以取消岗员资格,721打分扣分等处罚。篇二:青年安全监督岗管理制度青年安全监督岗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在我分公司安全生产中充分发挥青年安全监督岗的监督检查作用,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青年安全监督岗是群众

5、性的青年安全监督组织,是分公司安全生产中充分发挥青年优势、培养青年关心集体、坚持原则、敢于负责等优良品质的有效形式,也是分公司共青团组织引导青年参与安全管理的一种有力措施。第三条 青年安全监督岗在分公司党委和上级共青团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第四条 各级青年安全监督岗组织在各级党政和安监等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依据国家安全法令、煤矿安全规程、上级安全文件、指示和本制度开展工作。第五条 青年安全监督岗的具体任务1、配合安监部门,协助区、队、班组宣传贯彻国家和分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生产建设任务。2、立足本职岗位,利用集中上岗和分散上岗相结合、岗上监督和岗下预

6、防相结合的形式,监督检查现场中的不安全因素;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及时反映和查处生产中的事故隐患。3、结合青年特点,采用多种宣传教育形式,宣传贯彻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安全生产条例、规程,普及安全知识,教育青工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4、及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主动提出关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5、总结推广青年安全监督岗工作先进经验,选树表彰先进典型。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六条 分公司设立青年安全监督总岗。在全分公司建立起由青年安全监督总岗、青年安全监督分岗、青年安全监督岗组为一体的青年安全监督岗网络体系。第七条 为加强青年安全监督岗的领导,分公司团委书记为青年安全监督总岗岗长,负

7、责领导分公司青年安全监督岗工作。各区队团支部书记为分岗岗长,岗员由各区队推荐、考察后任命。第八条 成立青年安全监督岗领导小组,可以聘请本单位党政领导、技术负责人、安全副总担任青岗顾问。第九条 每个青年安全监督岗组织原则上设分岗长一人。第十条 分岗长职责:在上级青年安全监督岗和党(团)组织的领导下,负责领导本单位青年安全监督岗组织的全面工作,参加青年安全监督岗和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有关议,负责落实青年安全监督岗制定的一切制度,组织召开青年安全监督岗议。传达上级指示,完成交办任务,研究布置总结工作,使青年安全监督岗正常开展工作。第三章 岗 员第十一条 青年安全监督岗员人数应根据工作需要而定,凡是有青工

8、参加生产作业的现场,就应该有岗员上岗。每个现场要求至少有一至二名岗员。第十二条 青年安全监督岗员采取公开考试、招聘选拔等方式产生,报请同级党政组织同意,由上级青安岗组织任命。第十三条 青年安全监督岗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较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在青年中有一定威信,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团员青年。2、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大公无私,能严格要求自己,在安全生产中起模范带头作用。3、带头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严守各项规章制度,敢于同一切不坚持安全生产的人和事作斗争。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年以上工龄,有一定生产实践经验,熟知有关煤

9、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有独立工作和排除生产故障能力的安全生产骨干。第十四条 青年安全监督岗员的权利1、执行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中规定的权利和集团公司赋予的权利。2、在工作现场发现事故隐患严重威胁职工安全时,有权要求停止作业,撤出人员。3、对现场“三违”人员有权制止并提出处理建议。4、对人为造成的安全隐患和责任事故有权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提出追查处理责任者的意见。5、对事故隐患处理不及时和严重违反安全技术规定的有权越级向有关部门报告。第十五条 青年安全监督岗员的职责1、负责当班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当班如有“三违”现象和不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处理不了的,要及时向值班

10、人员和有关部门报告。2、协助班组长把好安全关,对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3、做到“三无、三保证”。三无:岗员“无三违”、身边无违章、周围无事故;三保证:每月保证上岗不少于20次,保证无论何时何地遇到违章就制止,发现隐患就处理,保证完成监督岗布置的任务。4、协助班组长了解本班组职工思想动态,宣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规程、技术知识,在班前、班中、班后的议或安全生产过程中,协助区队(车间)班组提出解决问题、预防措施及注意事项。5、每名青安岗员与本班组1-2名青工安全隐患“9种人”组成“结对子”帮教小组,每月帮教一次。6、积极参加安全知识培训,学技术、钻业务、不断提高安全监督水平。第四章 工作制

11、度第十六条 青年安全监督岗活动制度1、坚持“零点行动”上项目部安全办公制度。青年安全监督岗长参加本单位安全办公议,主动向党政和安监部门汇报工作,对活动开展情况做到一月一安排一总结。2、各单位青年安全监督岗坚持“零点行动”集中上岗,每月不少于2次。3、每季召集分岗长召开一次青工安全工作分析例,总结工作,分析问题,部署任务。4、青年安全监督岗分岗长参加区队(车间)有关生产安全方面的议。岗员要参加事故分析。5、坚持每季度对青工安全隐患“9种人”进行一次摸底排查、工作总结,制定帮教计划,实施有针对性的帮教。6、各青年安全监督岗必须建立“一卡二三表”。“一卡”:青年安全监督岗隐患汇报卡;“”:青工“三违

12、”分析、青安岗工作例。“三表”:岗员安全动态管理档案、青安岗隐患汇报月度登记表、岗员自我评价表。7、分公司坚持半年开展一次青工安全大行动活动,采取动态互查的方式,对分公司进行全覆盖式检查。第十七条 青年安全监督岗员上岗制度1、青年安全监督岗员采取集中上岗和分散上岗相结合、以分散(岗中在本职岗位发挥作用)为主的形式,在生产中发挥安全监督检查作用。篇三:青安岗管理办法青年安全监督岗管理办法为了更好地发挥青安岗的安全监督检查作用,充分调动广大青安岗员的积极性,加强青安岗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一、具体要求1、思想进步,有强烈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2、 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工作能力;3、认

13、真学习,熟练掌握三大规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厂里的有关安全生产规定;4、每半年接受一次专门培训;5、带头遵章守纪,保证安全,发挥榜样作用;6、检查时,认真负责,细致入微;7、检查时,客观、公正、严格,不徇私情;8、检查中,遇到问题要敢于处理,绝不绕着走;9、充分发挥安全监督作用,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并协助解决;10、自觉维护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正常秩序;11、协助和配合有关单位和人员抓好安全工作;12、教育、帮助“三违”人员,保证身边无“三违”;13、认真、准确、及时填写各种记录和汇报;14、积极参加厂团委组织的总岗集中上岗活动。二、上岗方式1、分种:一是跟班上岗(上班即上岗);二是集中上岗;2、对跟

14、班上岗人员的要求:(1) 精通本职工作,熟悉本单位的相关工作;(2)对本单位的本班的所有人员、岗位、施工地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汇报,并协助解决;3、 对集中上岗人员的要求:(1)对全厂范围内的所有生产岗位、生产地点进行检查;(2)考核标准岗,每次至少5人;(3) 每月集中上岗不少于4次;(4)每次检查,对存在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限时整改,按规定罚款;(5)检查中,如发现重大问题,要立即向厂调度汇报。三、奖励和处罚1、 发现并解决重大隐患和问题的,将给予重奖并通报表扬;2、厂团委要在共青团工作议上对青安岗工作进行专门总结,在上岗活动中,表现优异的,推荐到上级团委或在本厂进行表彰和奖励;工作不负责任,没有很好发挥青安岗员作用的,予以通报批评或撤换。3、青安岗员本人出现“三违”的,予以口头警告,情节严重的,开除出青安岗队伍;四、本管理办法修改解释权归厂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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