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与德国的司法制度与司法程序

上传人:F****n 文档编号:90745367 上传时间:2019-06-15 格式:DOCX 页数:23 大小:39.1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美国与德国的司法制度与司法程序_第1页
第1页 / 共23页
美国与德国的司法制度与司法程序_第2页
第2页 / 共23页
美国与德国的司法制度与司法程序_第3页
第3页 / 共23页
美国与德国的司法制度与司法程序_第4页
第4页 / 共23页
美国与德国的司法制度与司法程序_第5页
第5页 / 共2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美国与德国的司法制度与司法程序》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美国与德国的司法制度与司法程序(2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美国与德国的司法制度与司法程序篇一:第8章 西方政治制度的司法制度全国自考西方政治制度历年试题一、单项选择题1. 司法独立主要是 p249A法院独立B法官独立C检察官独立 D审判独立2. 司法审查制度起源于 p265A德国 B瑞士 C荷兰 D美国3. 议会督察专员制度起源于 p271A芬兰 B瑞典 C挪威 D丹麦4. 20XX年以前,英国民事、刑事案件的最高上诉审判机关一直是( B )p255A最高法院B议会上议院 C议会下议院 D大法官部5. 在英国,法律上保持独立性且法院也自成系统的地区是( A )p256A苏格兰B英格兰 C威尔士 D北爱尔兰6. 西方国家的大陪审团又称“起诉陪审团”,只

2、用于(D)p263A经济案件B民事案件C行政诉讼 D刑事案件7. 大陆法系又称 p246A民法法系B习惯法系C判例法系 D普通法系8. 现在西方国家中依然使用大陪审团的是 p264A英格兰的治安法院 B德国的联邦高等法院C美国的联邦地区法院 D法国的上诉法院9. 大陆法系的主要渊源是(C)p245A市民法B日耳曼法C罗马法 D万民法10. 美国联邦政府的总检察长是总统内阁的核心成员,即(A)p259A司法部长B司法部副部长 C内政部长 D内务部长11. 最早确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历史文献是 p97/249A权利法案B牛津条例C人权宣言 D独立宣言12. 美国联邦法院系统中唯一实行陪审制度的

3、是 p264A地区法院B上诉法院C最高法院 D税务法院13. 当代西方国家中检察机关设在法院内并与各级法院相对应的是 p258A英国 B法国 C美国 D日本14. 当今西方国家中实行大陪审团制的是 p264A法国的巡回法院 B英国的皇家法院C美国的联邦地区法院 D美国的联邦最高法院15. 在有些西方国家,检察机关与法院的关系是相互独立的,如 p259A德国 B法国 C美国 D意大利16. 最早实行议会专员制度的国家是 p271A美国 B法国 C英国 D瑞典17. 英国刑事法院系统中,最初级的审级是( A )p254A治安法院B皇家法院C刑事上诉法院D上院18. 英国正式废除大陪审团制是在( C

4、 )p264A1863年 B1903年 C1948年 D1996年19. 英国的刑事法院系统中最初级的法院是 p254A基层法院B治安法院C巡回法院 D地区法院 参考解析:英国的刑事法院系统由治安法院、皇家法院、刑事上诉法院和上院构成。治安法院,又称速决裁判法庭,是最初级的审级。20. 英国民事法院系统中,于19世纪由若干独立的法院合并而成立的,审理较重大的民事案件的法院为 p254A郡法院 B高等法院 C民事上诉法院 D上议院21. 西方国家的陪审制度分为两种,即 p263A特殊陪审团制和一般陪审团制C联合陪审团制和独立陪审团制二、多项选择题1. 西方学者通常认为,法院作为审判机关应当具有

5、p252A被动性 B普遍性C依法性 D政治性 E等级性2. 在西方国家,由宪法法院行使违宪审查权的国家有(BCDE)p266A美国B德国 C意大利D奥地利 E法国3. 英国的刑事法院系统包括 p254-255A治安法院 B郡法院 C皇家法院D刑事上诉法院 E上议院4. 由宪法法院行使司法审查权的国家主要有( BCD )p266A日本 B德国C法国 D意大利 E加拿大B专业陪审团制和非专业陪审团制D大陪审团制和小陪审团制5. 西方各国的法官都是根据法律和一定的程序产生的,其方式一般有( ACE )p260A委任制B荐举制 C选任制 D聘任制 E考任制6. 下列国家中,审判和检察同设在一个机关内,

6、实行审检合署的国家有 p258A法国 B英国C美国 D德国 E日本参考解析:在大陆法系国家中,一般说,检察机关附属在法院内,不独立设置检察机关。审判和检察同设置在一个机关内,由此称它为审检合署。德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每个法院都设置检察机关的办公室”。法国的检察机关也设在法院内,并与各级法院相对应。7. 法国普通法院系统中的民事法院组织和刑事法院组织的四个审级为 p253A初审法庭 B大审法庭 C上诉法院 D最高法院 E皇家法院三、名词解释题1. 陪审制度p263陪审制度就是从公众中挑选陪审官或陪审员参加法院的专业法官审理案件的制度。该制度在欧洲具有比较古老的历史,随着资本主义的兴起而逐步发展成

7、为现代的陪审制度。2. 司法审查 p265答:西方国家普遍实行违宪审查制度,即由司法机关通过司法程序来审查立法和行政机关的行为是否违反宪法,又称司法审查。3. 司法独立原则p248-249所谓司法独立原则,就是法院、法官只服从法律,(1分)根据法定程序,独立行使司法权,(2分)不受其他权利机关和任何个人的影响和干预。(1分)4. 行政裁判p267行政裁判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以行政手段裁决行政争议。(2分)具体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行政争议和某些民事纠纷所做的司法裁决。(2分)5. 判例法p247就是由法官从判决中推出的法律规则,(1分)因此也称法官法,(1分)判例法的基础是“遵循先例”。(2分)

8、6. 十二铜表法p244古罗马最早的成文法典,因以文字刻在十二块铜牌上而得名。这是一部适应于公民内部、维护债务奴役制的法典,它同时也对贵族的专横和滥用权力进行一定限制。7. 司法行政机关p259司法行政机关是主管司法行政事务的国家行政机关。四、简答题1. 简述西方国家司法独立的具体涵义。p248答:西方国家的所谓司法独立,包括三层涵义:(1)法院、法官只服从法律,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独立行使司法审判权,司法机关应当独立于其他权力机关。(2)在司法系统内部相互独立,即一个法院的审判活动不受另一个法院的干涉,即使上级法院也不能干涉下级法院的审判,只能在下级法院做出审判以后,通过上诉程序依照法律进行审

9、理,做出更改或维持原判的判决。(3)法官独立,即法官只根据法律独立审判,不仅不受任何外界的包括检察官控诉的影响,而且同一法院内部也不存在上下级服从关系。2. 简述西方国家挑选陪审团成员的方法。p264挑选陪审团成员的方法主要有两种:(1)一是“抽签”,即在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间用抽签方式确定陪审团的成员;(2)二是“评选”,即由一名或数名法官通过评议扶候选人中间选定。也有的地方采用二者结合的方法,即先抽签初选出一定人数的候选人,然后再由法官评议确定正式人选。3. 简述西方国家的主要司法原则。 p249-251西方国家虽然存在着类型不同的司法体制,但是都包含基本相同的司法原则。这些原则主要包括:(

10、1)司法独立原则。(2分)(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2分)(3)公平审判原则,包括公正的法院、公平的诉讼程序及公平的处罚。(2分)4. 简述美国独立管制机构的特点。p270答案:美国的独立管制机构具有以下特点:(1)由总统直接领导,成员由总统任命,但总统不能将其免职。(2分)(2)具有独立性、专业性、集权性的特点,权力很大,独立行使。(2分)(3)作为行政机构,但具有半立法、半司法的职能。(2分)5. 简述实行公平审判原则的具体要求。p250实行公平审判原则的具体要求:公正的法院。公平的诉讼程序公平的处罚五、论述题1. 试比较普通法院司法审查制度与宪法法院司法审查制度的差别。p265-26

11、6参考答案:普通法院的司法审查制度主要是通过审理具体的诉讼案件来审查其所适用的法 律、法令是否违宪,其审查遵循“不告不理”原则,如果没有遇到具体诉讼案件, 法院不主动进行审查,也不能以假想事实为根据对法律、法令进行预防性审查。宪法法院是在普通法院之外设立的专门的宪法法院,不审理普通民、刑事案件。宪法法院可进行抽象的违宪审查,无需通过具体诉讼案件进行违宪审查。宪法法院独立于一般司法审级制度之外,而且实行的是一审终审制。宪法法院审案不受判例约束,有权撤销法律。六、案例分析题1. 阅读下面的新闻材料,根据材料回答问题:中新社华盛顿20XX年8月12日电 美国一家联邦上诉法院12日裁定奥巴马力推的医改

12、法案违宪,这是共和党为首的“反医改阵营”获得的又一胜利,使得成功上诉至最高法院谋求推翻该法案的可能性大增。设在亚特兰大的联邦第十一巡回区的联邦上诉法院以2比1的表决结果裁定,国会去年通过的医改法案的强制参保条款违反宪法。该法案要求20XX年起所有美国人必须购买医疗保险,否则将被处以罚款,但是宪法并未赋予国会这一权力,因此国会的这一举动越权。医疗改革是奥巴马上台后全力推动的一项改革,经过一年多的漫长的磋商和妥协,医改法案终于在20XX年3月获得美国国会参众两院通过,奥巴马也迅速签署了该法案。奥巴马医改法案的核心内容就是强制参保条款。凭借这一规定,美国目前3200多万没有医保的人有望获保,从而使全

13、美医保覆盖率在20XX年提升至95%,实现奥巴马“全民医保”的目标。但是,医改法案生效后,强制参保条款就一直备受争议,迄今美国有26个州发生了相关诉讼,弗吉尼亚、佛罗里达等州已经有联邦地区法院法官认定该条款违宪;在12日的投票中,一名由民主党提名的法官也投下反对票,这是首次有民主党提名的联邦法官对法案表示反对。由于在美国任何一场官司只要涉及到联邦宪法和法律,就可以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因此,第十一巡回区上诉法院做出的裁定并不意味着这场官司的终结。人们预计,今年10月最高法院开庭后,相信无法回避这场因医改法案引发的争议,很可能会决定受理此案,一旦如此,最高法院将最晚在明年夏天做出裁决,届时将注定对

14、5个月后就举行的美国总统大选造成重大影响。回答以下问题:根据上述案例,说明:美国总统和国会两院在联邦立法过程中各自具有什么作用?(考查第五章内容)(20XX年10月)p190美国的联邦法院可以对法律采取什么行动,这是一项什么权力?(20XX年10月)p265 答:美国的联邦法院可以通过司法程序来审查立法和行政机关的行为是否违反宪法,这项权力是司法审查权。联邦地区法院、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在美国联邦法院组织体系中的地位和职权。(20XX年10月)p256答:(1)联邦地区法院在美国联邦法院组织体系中的地位和职权:联邦地区法院是初审管辖法院,但联邦地区法官审理的案件可能涉及不同州的公民,这时,他们也要应用有关州的法律。经联邦地区法院判决的案件,大多数可以上诉到联邦上诉法院,少数可以直接上诉到最高法院。(2)联邦上诉法院在美国联邦法院组织体系中的地位和职权:上诉法院只有上诉管辖权,受理辖区内不服联邦地区法院判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事务文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