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林业大学林学院岗位津贴分配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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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北林业大学林学院岗位津贴分配实施细则(试行)二00九年九月一日根据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9号)及东北林业大学关于印发校内津贴分配办法的通知(东林校发20098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研究型学院的办学特色,本着“教学科研并重,统筹兼顾,多劳多得”的原则,全面营造尽职尽责,鼓励上进的氛围,在保证本科、研究生教学的基础上,以岗位聘任为基础,充分调动全院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升我院办学水平和社会竞争力,充分发挥收入制度的激励作用,向为学校、学院及学科建设与发展做出贡献的关键岗位、优秀人才倾斜,特制定我院岗位津贴分配实施细则。第一章 岗位津贴的范

2、围和对象第一条 人事档案关系在林学院的在岗在位人员,包括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实验技术专业技术岗位、图书管理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人员。依照东北林业大学岗位津贴分配办法(试行)的要求,林学院岗位津贴的构成、核算和发放分别按“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实验技术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图书管理技术岗位”三类进行。第二章 岗位津贴的构成第二条 教师专业技术岗位津贴由基础岗位津贴、业绩岗位津贴和奖励津贴三部分构成,三者分别占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津贴总量的60%、30%和10%。1. 基础岗位津贴专业技术岗位教师在完成学院规定的相应岗位工作量(表1 ),按东北林业大学岗位津贴分配办法中规定的津贴总量的60%按月发放

3、基础岗位津贴。表1 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基础岗位工作量标准岗位级别岗位等级岗位工作量岗位级别岗位等级岗位工作量正 高二260中级八80三220九70四180十60副 高五140初级十一50六120十二50七1002. 业绩岗位津贴在完成学院规定的基础岗位工作量条件下,其超额部分按教师专业技术岗位津贴总量的30%折算出单位工作量金额,由此计算出业绩津贴,年底一并性发放。3. 奖励津贴林学院是研究型学院,为了增强学科实力、科学研究水平、扩大学院对外影响,对本年度内为学校、学院发展、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以及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人员给予奖励津贴。考核标准依据东北林业大学人事工作手册相应岗位人员考

4、核办法执行,奖励津贴量占教师专业技术岗位津贴总量的10%。第三条 实验技术专业技术岗位津贴由基础岗位津贴、业绩津贴和奖励津贴三部分组成,三者分别各占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60%、30%和10%。1. 基础岗位津贴完成实验技术基础岗位津贴考核标准,按月发放其津贴值总量的60%为基础岗位津贴。2. 业绩考评津贴按照东北林业大学实验技术专业技术岗位考核标准,年底学院进行业绩考核,经院岗位津贴领导小组考核通过后发放工作业绩考评津贴,并参考每人实际工作量按业绩考评津贴20%上下浮动。3. 奖励津贴按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考核标准执行。第四条 管理岗位和图书管理技术岗位津贴依据东北林业大学岗位津贴分配办法,由学

5、校任命的处级及以上干部不受教师所在单位规定的教师工作量限制,学校按空岗拨付教师工作量。其基础岗位津贴由“职员岗位津贴”和“领导岗位津贴”组成,按月实额发放。业绩考评津贴和奖励津贴参与教师专业技术岗位核算和分配。1. 基础岗位津贴根据东北林业大学岗位津贴分配办法中规定,由“职员岗位津贴”和“领导岗位津贴”组成。2. 业绩考评津贴承担教学及科研任务的管理岗位人员,其业绩考评津贴按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业绩岗位津贴考核办法执行,但承担本科、研究生授课和指导毕业生工作量上限为396学时(按每年招2名硕士、2名博士研究生,96学时本科、研究生讲课教学工作量计)。3. 奖励津贴按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考核标准执行。第

6、三章 岗位津贴工作量的核算第五条 本科教学工作量的核算 本科教学工作量由理论教学工作量、实验教学工作量、教学实习工作量、本科毕业论文工作量及监考五部分组成。(1) 本科理论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如果本课程为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在计划学时的基础上增加10%工作量。如果上课人数超过30人,再加上补充工作量,其计算方法为:计划学时(人数-30)0.01。(2) 实验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如果实验课人数超过30人,给予增加学时,增加学时的计算方法为:(3) 教学实习工作量的计算(4) 指导本科毕业论文工作量的计算毕业论文教学工作量=16学时人数。(5)指导本科生创新项目指导创新项目试验工作量=32学时/每项(6)

7、监考工作量的计算每一个自然班考试可设2名监考人员,每监考1学时按20元实额年底一次性发放,不计工作量。第六条 研究生教学(含专业学位)工作量的核算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由理论教学工作量和指导研究生毕业论文工作量两部分组成。(1)研究生理论教学工作量如果本课程为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在计划学时的基础上,增加10%教学工作量。如果该课程为硕士研究生课,再增加20%教学工作量;如果该课程为博士研究生课,则再增加30%教学工作量。硕士专业课教学工作量=计划学时1.11.2博士专业课教学工作量=计划学时1.11.3(2) 研究生毕业论文工作量(含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导硕士研究生教学工作量=20学时人数指导博士研究

8、生教学工作量=30学时人数第七条 科研工作量的核算(1) 科研经费工作量的计算 表2 科研或教学项目经费工作量计算标准 单位:工作量/万元项 目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横向联合工作量8.07.06.0 5.0 注:科研经费指本年度到学校财务帐户经费,且没有以合作形式转出或划拨出去的经费。科研经费不在学校帐户不予计算。(2) 科研成果工作量的计算 表3 获国家专利工作量计算标准 单位:工作量/项项 目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工作量1206040注:专利获得者以国家授权年份为准。如果第一发明人非本院教师,发明单位署东北林业大学名称,计算标准按发明人总数均值计算。 表4 科研教学成果奖励工作量计算

9、标准 工作量/项项目国家级项目省部级地区级一等二等一等二等三等一等二等三等工作量20001000500300150705030(3) 学术报告工作量的计算表5 学术报告工作量计算标准项目大型会议特邀主题发言大型会议特邀分组发言校内学术报告工作量1005010注:要求有大型会议文件及日程安排。(4) 其他业绩工作量的计算表6 著作或教材工作量计算标准项目主编副主编编者10字10字10字10字10字10字工作量608040602040表7 科研或教学论文工作量计算标准项目SciEIA+AB津贴值8050503010注:Sci文章,如果影响因子小于1,按工作量80计算;如果大于1,工作量乘以影响因子

10、计算工作量。如果第一作者非本院教师,其他作者署东北林业大学名,按作者多少及排名先后顺序核算,其工作量核算标准为2名作者按6:4核算;3名作者按5:3:2核算;4名作者按4:3:2:1核算,其他作者按总量5%计算。通讯作者可视为第一作者。第八条 院内奖励津贴工作量的核算按照东北林业大学教职工考核暂行规定标准,年终考核优秀者将有资格获得院内奖励津贴,奖励额度在全院津贴总额度10%。第九条 岗位津贴工作量汇总核算按本方案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汇总计算得出。第四章 岗位津贴的发放办法第十条 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基础津贴按相应津贴标准60%发放。业绩岗位津贴按工作量折算后年底发放,奖励津贴年终考核后一次性发

11、放,见表8。 表8 教师(含实验技术)专业技术岗位津贴分配标准 (元/月)岗位种类岗位等级基础津贴业绩津贴奖励津贴津贴总量备注教授一级10000院士二级252012604204200三级210010503503500四级18009003003000副教授高工五级15007502502500六级13806902302300七级12606302102100讲师工程师八级10805401801800九级9604801601600十级8404201401400助教助工十一级7203601201200十二级6003001001000其他48024080800第十一条 实验技术专业技术岗位、图书管理技术岗

12、位和管理岗位人员基础津贴按相应津贴标准60%发放(表9、表10和表11)。业绩考评津贴由学院岗位领导小组考评后上下浮动20%,奖励津贴按为学院贡献发放。 第十二条 管理岗位和图书管理技术岗位人员按月发放津贴基础岗位津贴和业绩考评津贴,奖励津贴年底考核后发放。表9 管理岗位系列津贴分配标准 (元/月)岗位级别基础津贴考评津贴奖励津贴津贴总量备注三级54001600四级44001600五级30001600六级25001600七级1900八级1400九级1000十级800 表10 图书管理专业技术岗位津贴分配标准 (元/月)岗位种类岗位等级基础津贴考评津贴奖励津贴津贴总量备注三级1860930310

13、3100四级16808402802800副研究馆员五级14407202402400六级13206602202200七级12006002002000馆员八级10805401801800九级9604801601600十级8404201401400助理馆员十一级7203601201200十二级6003001001000其他48024080800第十三条 院内领导岗位津贴发放标准,见表11。 表11 院内领导岗位津贴分配标准 (元/月)职 务津贴总量备注院长助理、学科带头人、学科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副主任、国家野外试验站站长、500学科秘书、实验室主任、实验中心主任、支部书记、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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