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制度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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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收制度的发展篇一:浅析中国税收制度演变及启示1浅析中国税收制度演变及启示前言:我国有四千多年的赋税发展史,古代先人积累了丰富的治税思想。中国税收原则从古至今的演变对税制的变革产生了重大影响,古代税收原则遵从“轻徭薄赋和公平税负”,随着历史的进一步发展,西方财政思想引入,为中国确立新的税收原则提供借鉴。新中国成立后,结合社会主义特点,在不同时期税收原则有不同特点。文章通过介绍中国税收原则从古至今的演变,得出了其对中国税制改革方向的启示。这些历史启示对于探寻建立健全和完善适应新时期发展的税收制度,对当代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民生的不断改善,社会稳定安康及国家政权稳固强盛,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一税收

2、的产生 税收是一个古老的经济范畴。从人类发展的历史看,税收是与国家有本质联系的一个分配范畴。它是随着国家的形成而产生的。在国家产生的同时,也就出现了保证国家实现其职能的财政。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二我国税收的发展以及税收原则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经济情况的变化,税收经历了一个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税收作为一种经济现象,随着国家的发展而发展,形成了一部税收史。在这一部分,将通过税收原则的演变,叙述我国税收的发展。其中,税收原则,是政府征税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1.古代:在

3、我国古代的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夏朝,最早出现的财政征收方式是“贡”,即臣属将物品进献给君王。当时,虽然臣属必须履行这一义务,但由于贡的数量,时间尚不确定,所以,“贡”只是税的雏形。而后出现的“赋”与“贡”不同。西周,征收军事物资称“赋”;征收土产物资称“税”。春秋后期,赋与税统一按田亩征收。赋远指军赋,即君主向臣属征集的军役和军用品。但事实上,国家征集的收入不仅限于军赋,还包括用于国家其他方面支出的产品。此外,国家对关口、集市、山地、水面等征集的收入也称赋。所以,赋已不仅指国家征集的军用品,而且具有了“税”的涵义。有历史典籍可查的对土地产物的直接征税,始于公元前594年鲁国实行了初税亩,按平均产量

4、对土地征税.后来,赋和税就往往并用了,统称赋税。秦汉时,分别征收土地税、壮丁税和户口税。唐代以前,我国实行的是“以人丁为本”的税收制度。唐玄宗时,为了弥补国家财政不足,在租庸调制以外, 又将地税和户税定为常税。 赋税制度开始由“以人丁为本”向“以资产为宗”过渡,开创了我国赋税改革的新思路。唐德宗时, 实行两税法,确立了我国“以资产为宗”的赋税制度。 因此,西周、春秋战国、汉、唐这四个阶段的赋税制度体现“轻徭薄赋”和“税负公平”的原则。2.近代:清末时期,内官场腐败,外强国入侵,中国处于内忧外患的两难境地。割地赔款、官员腐败需要征收大量的税收以保证支出,所以实行重税负原则。北洋政府时期期处于军阀

5、割据时代,战乱频繁, 政府并没有处理好计划中的财政原则、国民经济原则、社会原则,划分国地税,同时引入西方效率、公平和适当原则等这些原则,而是加重税负以补充战需要。国民政府时期主张民生主义的税收原则,努力实现分配平均,力谋收入充足,力推以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但均未付诸实践。因此,中国近代的税制主要体现“重税赋”和“注重民生的税负公平”原则。3.现代:建国初期主要强调财政原则,简化税制,合理负担。生产资料私有制改造时期的税收原则的实质主要是强调区别对待。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时期的税收原则,简化税制达到极点,税收收入只占财政收入的30%左右,税收的杠杆作用极大的削弱。改革开放前期,党和国家着重提出

6、了“公平税负,促进平等竞争,体现产业政策,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规范税制等税收原则。1994 年中国进行了税制大改革,税收原则也相应得到完善,具体体现在:兼顾各方面的利益,总体税负水平适当原则,既要保证财政收入,又能发展生产。公平原则效率原则财政原则。税务行政原则。三现状及启示税收是国家的主要财政,而财政对一个国家的生存、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处理好我国的税收制度有着重要意义。由上面对我国各个时代税收制度、税收原则的综述可以知道,税收是在不断演变的。这些转变是根据当时的国情以及实际情况确定的。税收政策和措施必须与改革和发展的方向和目标相一致。因此,我们必须充分了解我们税收制度的现状,追根寻

7、因进行深化改革。深化税制改革。能够更好地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 对促进经济结构调整, 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作用。那么,我国税收制度的实际情况是怎样的,又存在怎样的缺陷呢?该怎么深化税制改革呢?第一,税收效率难以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税收宏观调节增加了当前结构的不合理因素,税收优化资源配置作用难以充分表现。同时,税收制度的频繁变动给纳税人增加了较多纳税成本,再加上其它社会性和制度性原因,导致纳税人负担较重。第二,税收在促进公平上没有充分发挥。由于缺少必要的分配调节机制、社会保障机制和监督机制,导致税收在平抑收入差距、公平竞争上表现效果不明显。第三,税收环境需

8、要进一步改善和提高。政府税收质量、规模 和税收调节方向不能链接当前与将来、现实与可能,还没有建立起来合理的纳税环境和牢固的公共财政思想,政府课税仍旧停留在单纯收入保障上,税收环境的改善任重而道远。 而要进行深化的改革首先要深化对税收职能的认识。税收职能是税收固有的职责和功能,是税收本质的反映和体现。正确认识税收的职能,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国家政治的稳定。其次是优化结构,这是深化税制的关键。根据经济改革形势的需要,当前,优化税制结构主要的任务是合理规范管理权限,调整改善税种结构,健全完善运行机制,保证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促进国民经济战略调整。再次则是规范政策,这是深化税制改革的保证

9、。四结论: 经济决定税收, 税收反作用于经济。税收制度改革与发展的过程, 实质上就是税收制度与经济发展相互适应的过程。税收制度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 就会促进经济的发展反之就会阻碍经济的发展。我们应该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以及结合历代的税改制定确实可行的税收制度,以促进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安康。篇二:我国现行税收制度浅析关于我国税收制度的缺陷我国现行税收制度并不完全符合我国国情、适应我国社会政治经济现状,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我国税收制度正在不断完善,论文从税制结构、立宪、环保3方面分析了我国现行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我国税收制度经历了数次改革,但随着社会政治经

10、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现行税收制度仍存在着一些缺陷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一、税制结构的缺陷(一)税种结构不科学经过多次税制改革,我国已经形成了以流转税、所得税为主体,以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税为辅助税种的多层次、多环节的复合税制体系,且现行税制已经实现了与世界接轨。但是,从主体税种的收入上看,所得税收入近几年仅维持在20的低水平;流转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近几年一直维持在近70的高水平。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在充分发挥收入功能、保障税收大幅增长的同时,也弱化了所得课税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此外,个人所得税的税收收入主要于工薪阶层,而高收入者的比例还很低。20XX-20XX年,来自工资

11、、薪金所得项目的个人所得税收入占当年个人所得税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年平均为。据统计,20XX年中国7万亿元的存款总量中,人数不足20的富人们占有80的比例,其所交个人所得税却不及总量的10。如今,这一情况并未得到改变。(二)主要税种存在的问题以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为例:个人所得税是我国税制结构优化中应该格外注意的一个税种。对于我国个人所得税采用分人、分所得项目分别征收方法,不同项目之间的税率不同,税负轻重不一,存在问题很多。在整个税制结构中,个人所得税是纳税人偷逃税范围最大、各方面干扰最重、征收难度最大的一个税种。而增值税的主要问题突出表现在增值税的设计与征管环境不配套,致使偷税、避税、逃税

12、现象大量存在。从我国目前的法制建设水平和税收征管环境状况看,增值税征管成本较高,税收损失严重。(三)税负结构不合理与大部分国家实行的消费型增值税相比,我国增值税的税负设计明显偏高,个人所得税税负设计虽然不算高,但由于税收级距较小,实际起到的调控作用倾向于一般收入水平者,边际税率水平显得偏高,从实际税负水平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税收收入占的比重一直呈下降趋势。产业税负不公平,与我国经济发展状况不相适应。现阶段,我国正处于产业结构升级的进程中,在国民经济发展的结构变化中,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的比重下降,第三产业的比重上升。(四)征管方面不合理我国现阶段的税收征管环境不完善,征管手段落后,征管人员素质偏

13、低。自1994年新税制运行以来,随着征管模式的变革,各地都在征收管理上下了不少功夫。但是从实际运行状况看,许多地方还停留在征管大厅的建设层面,计算机的配置既不能满足需要,使用效率也不高,在税收干部队伍中,征管人员能力偏低,征管过程中存在着较为严重的扭曲现象。由于各级政府存在着事权与财权的划分,过于关心本级政府能使用的税金的现象普遍存在,越权减免税、截留、拖欠中央税收,鼓励多入地方金库的做法相当普遍,从而使现行税收管理体制的正确执行大打折扣,税收弱化问题相当严重。二、税收立宪的欠缺目前我国宪法中只有第56条对税收进行了规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从税收立宪的起源及其本质来

14、讲,税收立宪重在规范国家征税权、保护人民的基本财产权和自由权,而我国宪法的这一条规定显然是从维护国家权利、保证人民履行义务的角度出发的,很难说我国已经进行了税收立宪。我国宪法关于税收立宪的缺失导致了我国税法领域行政法规占主导,而法律占次要地位的局面,这一立法现状在世界各国都是罕见的。在我国加入WTO、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时代潮流之时,大力加强税法领域的法治建设势在必行。三、环保设计的缺陷我国现阶段补偿环境侵害、调节污染者行为、筹集防治污染资金主要是通过排污收费制度现的。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一些污染企业为了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千方百计逃避监管。排污费的征收主要是集中于大中城市的企业,大量小型

15、企业和非企业污染主体,由于涉及面广,监控难度大,缺乏有效的监管。排污费的征管主要由地方环保部门负责,实施环节缺乏有效的监督。目前资源收费政策着眼于微观环境,征收主体偏重于国有大中型企业;收费标准低,征收面较窄,渠道单一;征收管理混乱,主管部门职能交叉,部门利益冲突严重。我国目前的税制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已不能与我国日益发展的经济形势相适应,我们应认真研究当前的问题及形势,从而扎实有效地完善我国现阶段的税收制度。环境税发展才刚刚起步,严格说来,还不存在真正法律意义上的环境税。与环境有关的税费有消费税、车船使用税、资源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现已暂停征收)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在资源税方面,其性质被定位于一种级差调节手段。一方面资源税的计税依据是销售量或自用量,而不是开采量,客观上鼓励了企业对资源滥采滥用,造成了资源的积压和浪费。另一方面,税率过低,税率之间的差距没有拉开,缺少以引导资源的合理利用为目的的专门税种,消费税的征收范围过窄。优惠措施注释单一,主要限于减税和免税,受益面比较窄,缺乏针对性和灵活性,影响了实施效果。也正因为如此,在十八大报告中,首次提出了“ 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这一战略构想。将这一战略构想付诸实施的基本路径,就在于通过税收改革,在保证宏观税负水平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减少间接税,增加直接税;减少由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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