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示范基地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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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普示范基地管理制度篇一:科普管理制度隐藏 科普工作制度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规范南通市中小学生素质教育实践基地科普教育活动,进一步激发学生学科学、讲科学的热情,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科学文化素养,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以下相关制度。一、组织机构组 长:潘卫成副组长:袁林兵、冯军、管亚军 组 员:顾爱霞、吕讯、卞华、陈勇、徐周华、冯建、于九生 南通市中小学生素质教育实践基地把青少年科普教育纳入基地实践活动的重要课程,成立了科普教育领导小组。以“六个有”为抓手,即有领导组织、有专职教员、有规章制度、有

2、活动时间、有计划总结、有经费保证,以此明确科普教育的重要地位,规范教育行为。同时加强课程设置与管理,完善监督机制,保证科普教育工作层层抓、具体抓、全面抓。二、强化科普教育管理,加强制度建设1、科普基地开展的活动应有利于传播促进社会进步的健康思想、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有利于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丰富青少年学生的文化生活,提高道德素质,促进文化交流。要注重科普宣传教育的科学性、通俗性和趣味性。2、科普基地要积极广泛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有特色、有实效的科普活动;要积极探索基地的建设工作和开展科普活动的新思路、新方法,努力开拓创新,吸引或组织青少年学生自觉到基地参加科普教育活动。3、培养青少

3、年学生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崇高品格。因地制宜、面对不同的群体根据基地特有的区域文化开展科普活动。让青少年学习、体念现代农业的相关知识。反对在科普基地从事伪科学和封建迷信等活动。4、科普教育基地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做到年初有工作计划、有落实措施,年终有工作总结;要注意积累工作经验,积极开展交流和研讨,努力提高工作水平,不断提升科普教育基地的科技含量和质量,把青少年科普教育活动的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启发性和参与性有机地结合起来。5、开展科普活动,应有文字、照片和录像等档案资料和接待参观团体的时间、单位、人数、活动内容等情况的详细记载。6、对参与科普活动的学生所写的心得体会,要择优张贴于

4、板报栏,以供其他同学学习和借鉴。7、科普基地开展活动的相关情况,要通过新闻媒体等予以宣传报道,以吸引更多青年学生来基地参与科普活动。8、实践活动教师岗位责任制第一、每个科目要制定活动计划,每次辅导前要认真备课,组织好活动的每一个环节。活动结束时要有分享,按时到岗,专时专用。第二、不得私自调换实践科目,有事必须提前请假。带班科长要进班听课、指导,处理好各种问题。第三、各项科普活动要积极组织科研,向纵深方向发展,争取取得新的研究成果。9、考核制度第一,主任室每年初审阅科普辅导员工作计划,年中检查指导方案,年末上交总结或论文。每项检查要量化打分;第二,平时带班科长进组抽查、检查;第三,召开座谈会,了

5、解情况,反馈信息;第四,坚持积极参与,统计次数。10、奖励制度为了表彰科普优秀专、兼职职工和积极参加科普活动的学生学校专设一块科普奖励经费。各项科研成果作为年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篇二:河北省农村科普示范基地评审与管理办法附件6:河北省农村科普示范基地评审与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充分开发和利用社会科普资源,培养、建立一批符合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农村科普示范基地,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对“河北省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的服务和管理,充分发挥科普示范基地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带领农民科技致富和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农村科普示范基地是由有关部门和团体、实体性法

6、人举办或联办的,直接联系农户,体现为农民服务、为农村经济服务的公益性质,在农村开展农业科技的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科技示范和培训、种苗供应和技术指导服务的实体性场所,并由河北省科协命名的“河北省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第三条 农村科普示范基地是省科协开展和推动农村科普工作的重要抓手,是农民学习农业技术、提高科技素质,依靠科技致富的重要途径和载体,也是农村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河北省科协将在资金、技术、信息、人才等方面给予其重点支持,充分发挥科普示范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第二章 条件和标准第四条 申报省级科普示范基地应符合以下标准:1、接受省、市、县科协的工作指导,定期向当地科协和上级科协汇报工作

7、。建有科普工作机构和组织,积极参加科协组织的科普活动,科普活动档案健全。获得过县级以上科普工作奖励。2、基地创办时间在3年以上,直接联系和服务周边农户达到1000户以上。有一定的试验示范和生产规模。其中:(1)种植类基地核心示范园区在500亩以上,辐射带动面积不少于5000亩。(2)畜类基地:大牲畜存栏300头以上,小牲畜存栏20XX头以上。商品畜类:大牲畜年出栏1000头以上,小牲畜出栏1万头以上。(3)禽类基地存栏2万只以上,商品禽类年出栏10万只以上。特种和珍稀养殖规模可适当降低。(4)食用菌基地要达到年生产原种10万袋、生产种100万袋以上的能力。(5)水产类基地繁殖场规模要达到10亩

8、以上,商品水产养殖规模要达到100亩以上。3、基地具有开展各种科普活动的固定场所和人员、设备。有明确的科普工作规划和任务目标,每年培训人员不少于5000人次。在基地的显著位置有固定的科普工作标志和标识,建有科普宣传栏。4、基地与大学和科研单位建立有多种形式的联系。有自主创新项目或每年承担县级以上有关部门研究、实验和示范、推广项目。每年向农民推广新技术(新品种)不少于4项(个)。5、基地受到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是当地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推动农业产业化的龙头或支柱。6、基地所联系和服务农户的平均收入高于当地农民平均收入的20%以上。第三章 申报与评审第五条 申报和评审办法1、申报单位直接向所在县科

9、协提出申请,县科协审查同意后报市科协。市科协对本市申报单位进行检查和初评,提出推荐意见,上报省科协。省科协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各市推荐申报单位进行评审,确定命名,颁发证书和牌匾。2、申报单位需提交:河北省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申报表,基地三年来的工作总结和今后三年的发展规划(3000字左右),基地科普活动相关资料和图片(主要反映基地成立时间、规模、领导重视和带动群众情况)。以上材料,共一式三份。3、市科协需要提交检查、初评和推荐工作总结。第四章 管理和服务第六条 河北省科协对科普示范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建立竞争淘汰机制。每三年对科普示范基地组织申报、评选、命名一次。已命名的也要在下一个申报周期重新申报、

10、接受复查。第七条 省科协定期组织各基地交流经验和参观学习。组织有关科技人员指导基地的科普工作。帮助基地与科研单位和大学建立联系。组织产品展示和产品进入市场工作。第八条 对于在科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基地,省科协将给予表彰和奖励。择优安排科普惠农奖励项目、在省科普资助项目上给予政策性倾斜,优先推荐参加全国科普示范基地评选。第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撤消河北省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的称号: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2.宣传伪科学的;3.损害农民利益的;4.不开展科普活动的。5、三年后复查不合格的。第五章 附 则第十条 1、本办法由河北省科协负责解释。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篇三:科普场馆管理制度隐藏科普

11、场馆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基地科普场馆的管理,促进基地科普场馆事业发展,充分发挥科普场馆在提升全民科学素质、促进文明城市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基地科普场馆是整合多学科教育,整合海洋资源文化,其核心功能是组织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实施观众可参与的互动性科普展览。第三条 基地科普场馆接待制度:1、举办常设和临时科普展览,收集和贮存展览的资料及实物,设计、制作和布置展览,组织并辅导公众参观展览,组织展览的巡回展出。2、组织开展未成年人、城镇劳动人口、农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技培训。3、组织开展科普报告、讲座、影视等教育活动,开展公众特别是青少年科学实验、科技竞赛等实

12、践活动。4、举办国内外相关学术交流活动、组织开展科普宣传教育相关研究、设计和评估工作、承办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组织委托的其它活动。5、在接待过程中,统一普通语、统一着装,注意仪表、仪态。微笑服务。第四条 基地科普场馆的管理。1、统一服务标准:组织讲解员培训,统一着装,规范礼仪及服务标准。2、统一开放使用: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免费对公众开放。3、统一组织协调:接受如东县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文明办、市科普协会承担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第五条 科普志愿者1、基地主任室负责科普志愿者队伍的组建和管理。2、科普志愿者由教育局工作人员、市文明办的工作人员及在校大中专学生等组成,实行统一注册管理,统一调配使用。3、科普志愿者佩戴统一标识,自愿义务参加社会科技馆各类服务。4、基地主任室组织开展优秀科普志愿者评比表彰活动。对于不履行科普志愿者义务或因其个人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其注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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