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文化建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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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区文化建设制度篇一:社区文化活动管理规定社区文化活动管理规定1.目的寓教育于社区文化活动之中,创建高品位的人文环境,促进社区关系和谐,提升公司品牌。2.适用范围适用于各分公司。3.职责物业总公司经理负责批准社区文化活动计划;分公司主任负责审核社区文化活动计划监督实施过程;分公司客服员负责编制社区文化活动计划,并提出具体方案具体实施;全体员工有责任配合社区文化活动的顺利开展,配合客服员的工作顺利进行。4.工作程序与要求社区文化活动利用配置的的硬件设施,比如会所、游泳馆、篮球场、棋牌室等,开展社区文化活动;每年年底客服员根据具体情况,拟定下一年度社区文化活动计划,报分公司主任审核后,报物业总公司

2、经理批准。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适当调整;根据年度社区文化活动计划的安排,在每次活动开展前10日,客服员应拟定活动的策划方案,报分公司主任审核、批准后,上报总公司备案,方案要求详细说明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邀请单位、嘉宾名单、活动道具、经费预算及等;根据活动方案,活动前一周负责采购所需物品或者经费的申报等,并至少提前三天发出本次活动的通知;客服员及时向分公司主任汇报活动的准备情况,并做好活动前的广泛宣传动员工作;活动当天,提前布置好活动现场,并组织人员做好安全、消防防范工作;活动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活动结束后,客服员对本次活动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整理相关资料及摄影相片

3、入档保存,上报物业总公司备案。 社区宣传活动利用配备的宣传栏、楼道公告栏、电子广告屏等手段开展社区文化宣传工作;每年年底客服员根据时政热点、年度节日安排及物业管理方面的发展动态等制定下一年度的宣传工作计划,报分公司主任审核后,报物业总公司经理批准。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适当调整;宣传活动要做到重大节日宣传庆贺,特殊情况及时告诫,日常管理充分体现;每月宣传栏更新要安排专人负责,提前策划、准备,做到月月有更新、内容有创新;宣传栏设计要求颜色醒目、标题鲜明,版块与版块之间可用线条或插图连接起来;各种宣传资料内容由分公司主任负责审批,客服员负责对每次宣传资料、照片等分期装订存档,上报物业总公

4、司备案。活动及宣传内容要求活动内容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制定广大业户乐于参加的系列活动;可组织球类、健身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重要节假日,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联欢和庆祝活动;由业户自发组织的健康性文体活动,物业公司应给予大力支持与配合,在物业公司权利范围内提供活动所需的必要场地和设备条件;通过开展社区活动,配合做好有关宣传工作。宣传内容宣扬社区新气象,反映广大业户身边的事物。既要结合当前形势,注重政治性和思想性,又要及时反映社区居民文化,物业公司的企业文化,员工们的工作及生活等;生活保健、日常起居及旅游指南类的一些常识;业户心声、新闻等方面的内容。5.相关记录社区文化活动年度计划社区文化活动实施方案

5、社区文化活动记录表社区宣传记录表2篇二:社区文化活动室管理制度社区文化活动室管理制度一、文化活动室是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公共文化活动场所,是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阵地。二、文体活动室面向社会公众实行免费开放。双休日、寒暑假及学校学习日每天下午16:30至18:00点向未成年人开放。三、文体活动室由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和设施设备维护、维修。四、进入文化活动室要讲究文明礼貌,禁止大声喧哗,保持室内安静;注意公共卫生,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五、爱护图书、设备,如果人为损坏,照价赔偿。金泰苑社区金泰苑社区文体活动室未成年人活动工作记录未成

6、年人活动场所工作记录篇三:城市社区文化设施管理办法城市社区文化设施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社区文化设施管理,充分发挥社区文化设施的功能,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促进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社区文化设施,是指在城市街道和社区设置的,集书报刊借阅、时政法制科普教育、文艺演出活动、数字文化信息服务、公共文化资源配送和流动服务、体育健身和青少年校外活动等功能于一体的社区文化中心和社区文化活动室。第三条 社区文化设施以社区全体居民为服务对象,以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为服务重点,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具有社

7、会公益性质。社区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属于非营利性文化机构。第四条 文化部负责全国社区文化设施的监督管理,区(市、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社区文化设施的监督管理。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五条 文化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全国社区文化设施建设规划和标准,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社区文化设施建设以各级人民政府为主导,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社会力量参与建设。第六条 社区文化设施建设应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建设规模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应纳入当地城市建设规划,社区文化设施建设使用国有土地的,经依法批准可以划拨方式取得。第七条 城市居住区和新

8、建小区住宅必须配套建设文化设施,配建的文化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时投入使用。第八条 城市居住区和新建小区住宅,应从开发投资中提取1%,用于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且须符合城乡规划法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关于各种公共配套设施的规范要求。居住区(10000-16000户,30000-50000人)文化活动中心应按建筑面积4000 -6000平方米、用地面积按8000-120平方米,小区(3000-1000户,10000-15000人)文化活动中心按建筑面积400-600平方米,用地面积按400-600平方米进行规划设计。第九条 旧城区社区文化设施达不到标准和要求的,可以通过

9、改扩建或置换、租赁、共享等方式,配置设备器材图书,完善功能,提高配套程度,达到相应标准要求。第十条 社区文化设施应位于交通便利、人口集中、便于群众参与活动的区域。社区文化中心(街道文化站)的选址、设计、功能安排等应征得上一级文化行政部门的同意,一般不设在街道办公场所内。第十一条 社区文化中心基本功能空间应包括:多功能活动厅、书刊阅览室、健身活动室、展览陈列室、培训教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点和管理用房,以及室外活动场地、宣传栏等配套设施。建筑面积应在300平方米以上,占地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并满足通讯、给排水、消防的要求。第十二条 社区文化设施应配置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必需的设备、器材和图

10、书等文化资源,并有计划地予以更新、充实。社区文化设施和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资产登记及相关手续,依法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第十三条 因城市建设规划需拆除社区文化设施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应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择地重建。经批准拆除或改变其功能、用途的,应当坚持先建后拆或拆建同时进行的原则,重新建设的一般不能小于原有规模。作出决定前,应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并征得文化行政部门同意,报区(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第三章 设置和服务第十四条 社区文化中心原则上按街道办事处范围设置,以政府为主举办。社区文化活动室原则上按社区居委会范围设置,应与社区内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

11、单位的文化设施,以及民政部门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站等设施建设统筹考虑,配套建设,共建共享。 第十五条 政府设立的街道文化站应逐渐转型为社区文化中心。在人口较多、服务半径较大,社区文化活动中心难以覆盖的社区,可适当设置社区文化活动室或增设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人口规模大于10万人的街道办事处,应增设社区文化中心。人口规模小于3万人的街道办事处,其社区文化中心的设置由区(市、县)文化行政部门第十六条 社区文化中心一般由政府设立,也可按照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社区文化中心举办者,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第十七条 社区文化中心、社区文化活动室是专有名称,未经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批准,任何机

12、构或设施不得以社区文化中心、社区文化活动室命名。第十八条 社区文化中心、社区文化活动室提供以下公共文化服务:(一)举办各类展览、讲座,提供图书报刊借阅服务,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信息,为促进当地经济建设服务。(二)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和广播、电影放映活动;指导群众业务文艺团队建设,辅导和培训群众文艺骨干。(三)协助区(市、县)文化馆、图书馆等文化单位配送公共文化资源,开展流动文化服务,保证公共文化资源进村入户。(四)建成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开展数字文化信息服务。(五)协助区(市、县)文化行政部门开展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保护等工作。(六)受区(市、

13、县)文化行政部门的委托,协助做好文化市场管理及监督工作。发现重大问题或事故,依法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上第十九条 社区文化设施应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服务规范,并根据其功能、特点向公众开放,保障其设施用于开展文明、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出租等形式擅自改变设施功能或用途,如需调剂或改变其功能、用途的,需经区(市、县)人民政府同意,并且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办理手续。第二十条 社区文化设施应悬挂标识牌,各功能空间也应有相应标识,并应在醒目位置标明服务内容、开放时间和注意事项。第四章 人员和经费第二十一条 社区文化设施应根据所承担的职能任务、服务人口、居民需要,按照精干、效能的原则设置工作岗位。社区文化中心(街道文化站)应配备专职人员进行管理,同时也可招募社区志愿者辅助管理文化中心(街道文化站)事务。第二十二条 政府举办的社区文化中心(街道文化站)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具备相当于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热爱文化事业,善于组织群众开展文化活动,具备开展群众文化工作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文化中心(街道文化站)负责人可由街道办事处任命或聘任,事先应征求区级文化行政部门的意见。第二十三条 社区文化中心(街道文化站)从业人员应具有文化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须接受文化行政部门或专业机构的培训,通过文化行政部门或委托的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应考试、考核,取得职业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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