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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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体制度篇一:媒体推广管理规定媒体推广管理规定 一、总则第一条 目的为规范公司媒体推广的流程及执行媒介采购的操作步骤和方法,并能合理的评估和确保推广的效果,有效维护媒体关系,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需对外宣传和推广的部门及项目组 第三条 目标及原则目标:规范媒体推广流程,确保媒体推广效果,有效发挥及整合公司媒体资源; 原则:有效评估;适时维护;持续优化第四条 管理对象1.品牌部作为本规定的主管部门,负责各部门及项目组所有媒体推广需求的受理与执行。2.管理内容:媒介采购管理办法;推广效果评估办法;媒体关系维护办法;媒 体推广执行办法。二、管理内容第五条 媒介采购管理办法1.媒

2、介采购需求部门提出媒介采购需求和投放效果预估,OA、邮件请示到品牌部和相关对接人;经品牌部审核通过后,品牌部媒介负责采购工作;需求发起人与媒介共同参与议价和供应商的选择;法务参与媒介的合同签订,对具体条款提出修改意见;财务部要在付款之前与供应商核实付款金额、付款方式、发票开具等事项。2.供应商选择标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较强的售前、售后服务能力和意识;注册资金达到10万以上(含10万)的纳税单位或企业;健全的商务管理流程和制度;良好的财务状况,至少可以给予15天以上账期;具有优势的产品资源。3.媒介申请流程品牌部负责统一受理所有媒体购买申请,并依据年度投放计划进行控制;媒体购买申请由实际需求

3、部门提出。购买申请需由申请部门OA及邮件发送至品牌部,由品牌部向上级申请。购买申请的确认须经过媒介经理、品牌总监、财务经理、运营层领导的审批,意见将及时反馈至申请部门。如申请审批通过,由品牌部执行媒体资源采购。4. 媒介采购流程参考下图 1.流程图:2. 媒介采购注意事项廉洁自律,严守工作纪律,不接受供应商礼品礼金 能及时按质按量地采购到所需媒体资源 做好采购相关文档的存档、备份工作在满足公司需求的基础上最大限度降低采购成本 所有采购,必须事前获得批准凡具有共同特性的媒体资源,尽最大可能以集中计划办理采购 条件相同的前提下在已确认的供应商处采购,不得随意变更供应商 财务部有权对品牌部选定的供应

4、商进行抽检三、媒体推广效果评估 第六条 推广媒体类型 1. 平面媒体:报纸:最重要的平面媒体,多用于说明性、促销性、品牌形象性广告。 杂志:发展最快的平面媒体之一,在可以预见的将来,将发展为主流媒体。 2. 电子媒体电视:目前国内最强势的媒体。一般用于快速建立知名度、维护知名度和建立品牌形象等。电台:是最传统的电波媒体,有一定的受众客户群。 网络:被称为第四媒体,是最新兴和最有前途的媒体之一。社会化媒体:指允许人们撰写、分享、评价、讨论、相互沟通的社交媒体,如微信、微博等。第七条 推广效果评估办法1.目前华南城网常用的媒体以网络和平面为主。2.媒体推广效果的评估办法,见下表:媒体推广效果执行标

5、准及评估办法第八条 媒体关系维护办法1.建立媒体档案资料库,含媒体基本信息,详细地址、联系人和电话,也包含联系人、爱好、生日等信息方便情感沟通。2.做好媒体的接待工作,无论媒体大小,一视同仁,对需要特殊关照的媒体,要做的 有技巧,照顾好其他媒体的感受,避免因受冷遇心里失衡,给宣传工作带来负面影响。 3.积极主动的与媒体沟通,有效的媒体公关是积极主动的向记者和相关媒介提供新闻素材,争取有利于企业的新闻报道。与新闻界人士保持良好的日常沟通与往来,主动、及时的向新闻媒体提供最新、最具新闻价值的信息。4.注重媒体记者、xx关系维护,重要节日为新闻媒体相关人士赠送合适礼品,为重点维护媒体单位相关人士赠送

6、合适的生日礼品。四、媒体推广执行标准 第九条 媒体推广执行1.具体参考如下:品牌宣传推广发布流程2.具体参考如下:媒介推广费用审核流程篇二:新媒体管理制度车辆部新媒体管理制度为加强化部门新媒体建设和管理,规范新媒体平台舆情信息传播和服务工作,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一、新媒体范围新媒体范围为:在国家法律规定内正式成立的新媒体工具。 主要包括:1、网站:车辆部党总支两学一做专栏2、QQ群:各车间、班组群。3、微信:西安地铁车辆部微信公众账号、各车间及班组群二、组织机构1、各车间通讯员、党务工作者为主要信息员,负责对车间活动信息收集和发布并对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可靠性、合规性负责。2、各级信息

7、员如有变动及时上报综合管理室备案。三、信息内容1、部门动态:召开会议、部门生产动态。2、活动传真:举办活动、活动发布等各项与党团工作、员工活动有紧密联系的信息。2、重大节日、时事要闻: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及最新的法律规范,党政领导对青年的殷切希望和寄语。3、风采汇:引导员工正能量、积极向上的励志人物事迹、短片、语录,如月度之星、季度党员先锋岗等等。四、信息发布1、综合管理室负责发布。负责信息编写、发布、更新、回应和安全监管、技术升级等工作。2、发布、信息必须严格遵循政治性、真实性、引导性原则,严禁发布与本制度内容无关、未经查证的信息。非原创性的信息必须注明出处。所有信息必须有相关负责人审核后方能发

8、布,遵循“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3、各类新媒体信息需要定期有规律的更新,保证信息及时、有效的传递到员工中。4、各级管理人员应密切关注已发布信息及其相关评论、回复,应始终坚持正面引导原则,发现评论中有不当言论要及时向相关领导报告,迅速采取处理措施。车间每周至少发送一条关于生产的稿件,照片不少于5张,由综合管理室专人负责进行审核xx发布。(建立微信公众平台台账)5、涉及群团活动需及时将稿件及照片发至综合管理室。6、QQ群、微信群涉及敏感话题禁止在群里发布。五、运行维护1、在重大事件和社会生活热点、焦点问题上应及时反应,有效引导,发现不良苗头性言论和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积极发挥网上舆情

9、监测功能。六、其他要求1、各党员需积极浏览车辆部党总支两学一做专栏,自发学习。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执行。 联系人:赵俊逸(63410)车辆部 20XX年8月4日篇三:新媒体管理办法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根据教育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着力打造集群化、系统化、网络化的新媒体工作格局,营造良好的校园网络舆论环境,学校决定进一步规范各级单位和各类组织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加强和推进校园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新媒体以其传播快、覆盖广、影响大等特点,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方面

10、日益发挥重要作用。官方新媒体公众账号已成为校务公开、服务师生的重要载体,成为密切联系师生、改进工作作风、引导校园舆论、塑造学校形象、建设网络文化的重要措施。第二条 校内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党管媒体的原则,增强对互联网发展的适应性,主动把握网络舆论导向的主动权,实现党管媒体的与时俱进。学校提倡校内各部门、学院和学生组织在各级党组织的指导下建设必要的官方新媒体平台。第三条 新媒体主要指微博、微信、QQ工作群号、易信、人人、手机报、APP客户端、网络视频、移动电视等新媒体平台。宿州学院官方新媒体包括以宿州学院(包括外文及其缩写)、宿州学院某单位、部门以及某项工作业务、团学组织的名义开通并经网站实名认证的

11、各类新媒体。第二章 新媒体建设的审批第四条 学校禁止任何个人以宿州学院及所属各单位、部门、任何组织的名义开通各类新媒体。第五条 学校各单位、部门开通官方新媒体,必须填写宿州学院新媒体建设备案登记表,对相关情况(如名称、宗旨、信息发布范围等)进行说明,明确主管领导、后台管理人员,登记表须经所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党委宣传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开通新媒体后,应及时申请认证。如因工作需要,发生新媒体建设分管领导或管理员变更,应重新填写宿州学院新媒体建设备案登记表,并及时报党委宣传部备案。第六条 实行年度检查制度。校内各级官方新媒体应每年填写年度检查报告,报学校党委宣传部进行年度审

12、核检查,年审不合格的新媒体,学校有权责令其注销账号或通过新浪网、腾讯网关闭其帐号。第七条 学校官方新媒体建设、管理、维护的协调牵头部门为党委宣传部,学校新媒体工作室负责学校官方新媒体的信息审核发布,团委、学生处负责各级团学组织新媒体信息的正面引导和管理工作,校办公室负责新媒体建设的维护、信息监控和技术支持,各学院、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新媒体建设、管理、维护并协助配合做好学校官方新媒体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第三章 新媒体的信息发布第八条 官方新媒体主要发布学校各方面工作的最新动态、重要公告以及与学校、师生相关的其他信息,服务师生学习、工作、生活和发展,宣传学校的发展成就,展示学校良好形象。第九条 校内

13、各级官方新媒体发布和有关信息应遵守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相关资料及文件、学校内部办公信息或暂不宜向公众公开的事项,要严格把关,避免泄密事件发生。违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第十条 官方新媒体发布消息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及规定,未经学校相关部门授权,各级官方新媒体不得擅自发布涉及学校重大事件、突发事件和社会热点及敏感问题的相关信息内容。第十一条 新媒体用户通过官方新媒体咨询业务,相应单位、部门应及时回复。如不能即时回复,应承诺答复期限。第四章 新媒体的安全管理第十二条 以学校、学校各二级单位或学生组织名义注册的官方新媒体,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归口管理,建立官方新媒

14、体的主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第十三条 新媒体公众账号要以“科学发展、积极利用、加强管理、确保安全”为指导原则,制定信息审核、发布等管理规范。各建设单位应主动建立健全新媒体管理制度,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新媒体内容审核与日常维护等工作。实行24小时监控。发现评论中有违法及有损学校声誉的信息,要及时向主管校领导和宣传部汇报,并与新媒体开设的网站及时沟通,妥善处理。第十四条 校园各级官方新媒体在管理过程中,应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发生舆情危机时,应主动予以正面回复,积极疏导,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对重大事件、紧急信息或有损学校声誉的信息,官方新媒体管理人员应及时向单位领导和党委宣传部汇

15、报,并与新媒体的注册网站及时沟通,妥善处理。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新媒体,学校有权责令其关闭,并追究主管单位、主管单位分管领导和管理员的相关责任。第十五条 完善新媒体运行机制。建立问题解决机制,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学校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由党委宣传部统筹协调,及时上报学校相关领导,统一发声,做好信息报告、新闻发布、澄清事实等工作,涉事单位要做好配合及相关事件处置工作。第十六条 加强新媒体协同联动。学校将根据情况将登记在册的新媒体纳入学校新媒体工作圈,给予推广宣传、实名认证和技术支持。各级各类新媒体要积极评论学校官方新媒体发布的信息,要充分利用“互粉”,发布重要信息要及时宿州学院,形成校内新媒体矩阵,放大集群新闻宣传效应,协同协作,构建有效的信息共享、动态交流、联动反应的网络工作模式,形成强大的新媒体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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