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朝审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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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朝审判制度篇一:01.夏商西周法律制度第一章 夏商西周法律制度(BC21世纪BC771年)显著特点:纵观夏、商、西周、春秋时期法制的发展过程,具有一个显著特点,即由礼、刑两大部分组成。第一节 中国法律的起源一、国家与法律的起源理论塞尔维斯的理论 :群队部落酋邦早期国家帝国的人类社会演进模式部落间合并的方式有两种:(1)以和平的方式,其过程是:说服利益均衡达成平等契约合并形成国家;(2)战争手段:征服利益独占达成不平等契约关系合并形成国家。二、原始人的法三、中国法的起源从原始习俗发展到习惯法1礼的起源:用饮食供奉鬼神的祭祀。2刑的起源:兵战第二节 奴隶制的刑一、刑、法、律的概念1刑:包括两层含

2、义,一是刑罚之法(刑法),二是刑罚。体现了我国法律所具有的公法精神。2法:瀌。是奴隶制法向封建制法过渡时期的概念。如被庐之法、夷蒐(sou)之法。3律:均布也,范不一而归一(普遍适用的效力)。自商鞅改法为律后,以后的封建法律都称为律。三、夏商西周的刑(一)禹刑:夏朝法律的总称。1罪名(1)昏墨贼罪:是夏朝司法官皋陶制定的罪名。凡犯了这三种罪,依法应处死刑。昏:己恶而掠美者。指自己犯罪还要掠取美名来掩饰自己的罪行。墨:贪以败官者。即贪得无厌,败坏官纪。类似于贪污罪。贼:杀人不忌者。即肆无忌惮的随便杀人。类似于故意杀人罪。(2)不孝罪:五刑之属三千,罪莫大于不孝。这是夏朝首先确立的一个罪名,并一直

3、贯穿了中国古代社会。2军法:夏朝的此条军法是源于夏启讨伐有扈氏,在甘举行誓师大会所宣布的。据尚书?甘誓记载,夏启讨伐有扈氏时发布的命令:有扈氏威侮五刑,怠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近予惟恭行天之罚。3刑事原则: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辜:罪。经:常规常法。指司法官宁肯不按常规办事承担失职的责任,也不要错杀无罪之人。这一刑事原则是“罪疑惟轻”精神的体现,也是慎刑的体现。但它只适用于同族人的疑罪。(二)汤刑:汤刑是商朝法律的总称1罪名(1)弃灰于公道罪:这是商朝创设的罪名。据韩非子记载:殷之法,弃灰于街者,断其手。2官刑:是商朝初期伊尹制定的一部专门治吏的成文法典。(1)官刑制定的原因 :尚书伊训说三风

4、十愆有其一,卿士丧家,邦君亡国。(2)官刑的含义:将官吏的不法行为归纳为三类十种行为,称为“三风十愆”。三风是巫风、淫风、乱风。十愆是十种犯罪行为。3商朝刑罚的特点:残酷性(1)大量适用死刑且死刑的方式多样:(2)法外酷刑较多 :炮烙之刑、醢、剖心、脯(府)(三)西周的刑1西周的刑事立法活动:主要有两次(1)九刑:西周初期刑法的总称(2)吕刑:是西周穆王时期大司寇吕侯制定的法律。吕刑的内容:第一、关于刑的规定。第二、关于赎刑的规定。第三、关于诉讼制度和审判制度。第四、关于司法官的职责规定。2罪名:(1)不孝不友罪(2)群饮罪此外,还有违礼逾制罪、犯上作乱罪、变礼异乐罪、杀人越货罪、盗窃罪、拐买

5、奴隶罪。3刑罚原则(1)刑罚世轻世重原则:指刑罚轻重应根据犯罪者的主观条件、社会情况进行全面衡量,因地制宜,区别对待。(2)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的原则:即非眚与眚、非终与惟终的原则。眚是故意,非眚是过失。非终是偶犯,惟终是惯犯。(3)惮耄不刑:惮是7岁以下的小孩。耄是八九十岁的老人。这些人犯罪均不处刑。此外,罪人不孥、罪疑惟轻、上刑适轻下服,下刑适重上服、用刑适中等四、刑罚种类(一)奴隶制五刑1渊源奴隶制五刑最早见于尚书舜典:五刑有服。吕刑记载:苗民弗用灵(令),制以刑,惟作五虐之刑曰法。杀戮无辜,始淫为劓、刵、椓(zhuo)、黥。由此看出,从夏开始的奴隶制五刑渊于三苗的五虐之刑。2奴隶

6、制五刑:墨、劓、剕、宫、大辟前四种为肉刑,大辟是死刑,故五刑包括肉刑和死刑两种。肉刑是指伤残肢体,锓刻肌肤,毁坏人体机能的刑罚。夏朝五刑:黥、劓、膑、宫、大辟商朝五刑:黥、劓、刖、宫、大辟西周五刑:黥、劓、剕、宫、大辟(二)族刑:对罪犯的家属连带施加的刑罚(三)流、赎、鞭、扑尚书尧典记载:象以典刑,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扑作教刑,金作赎刑。此四刑用于贵族或同族人。第三节 夏商西周的礼一、周公制礼西周初期,在周公的主持之下,以西周原有的习惯法为基础,吸收夏商习惯法的有用部分,结合现实的需要,对夏商的礼进行全面的整理增删,重新厘订一套完备的典章制度和礼节仪式,史称周公制礼。所制之礼统称周礼。周公制礼

7、与吕侯制刑是奴隶制法制完备化的标志二、周礼的分类(一)周礼分类的标准按内容与形式的关系为标准,分为“本”和“文”两个方面。按数量的多少为标准,分为五礼、六礼、九礼。(二)五礼吉礼:规定祭祀的礼仪制度如:封禅、郊祀凶礼:规定丧葬的礼仪制度如:不同人的死称谓不同、不同人的殡葬期也不同、不同的人死后使用的棺材也不同宾礼:规定朝聘社交的礼仪制度军礼:规定治军征伐的礼仪制度嘉礼:规定婚冠饮宴的礼仪制度三、周礼的内容(一)土地所有权全国土地实行王有土地分封制西周中期土地王有制开始松弛,土地私有出现(二)债权1质剂:买卖契约大型买卖称为质,小型贸易称为剂2傅别:借贷契约债券分为两半,合券则为傅,分券为别债权

8、人掌握右券,债务人执左券(三)婚姻婚姻形式:主要是一夫一妻制,但存在一夫一妻多妾制媵嫁制度:在奴隶主贵族中实行的,妇女出嫁时将妹妹或侄女一起随嫁到男方的制度婚姻条件:成立条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禁止性条件:同姓不婚原则婚姻程序:六礼(四)家庭:父权和夫权(五)继承(主要涉及王位继承)商朝前期:兄终弟及,父死子继制度商朝后期:嫡子继承西周: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四、礼的本质(一)礼的基本精神:等级次序亲亲:亲其亲者,即对自己的亲属要亲近。尊尊:尊其尊者,即对尊贵者要尊敬。(二)礼的基本特征是“别”,即等级性的差别。五、礼与刑的关系(一)共同性:评价标准相同:礼所允许的,为刑所不禁止礼所

9、禁止的,必为刑所禁止的 礼和刑紧密联系,互相依存。(二)区别:1作用不同:礼在于劝善,刑在于惩恶2适用对象不同,各有侧重:即“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理解时应注意一个问题,应相对的理解此原则第四节 夏商西周的司法制度一、司法机关(一)最高司法机关:国王掌握最高司法权。(二)中央一级的司法机关夏朝中央司法官为“大理”商朝中央司法官为“大司寇”西周中央司法官为“大司寇”(三)地方一级的司法机关夏朝地方司法官称为“士”或“理”商朝地方司法官称为士、蒙士、诸侯西周地方司法机关有诸侯国和乡遂司法机关之分,司法官的设置有所区别。二、诉讼审判制度(一)夏商时代的审判方法:多采取神明

10、裁判,商朝还用占卜方法(二)西周的诉讼审判制度告诉第一,采用口头或书面的方式提起诉讼第二,区分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民事诉讼称为讼,刑事诉讼称为狱第三,对告诉做出了限制性规定:禁止卑幼告发尊长;儿子告发父亲;下级控告上级;奴隶控告主人 。审理第一,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庭。即“两造具备,师听狱之两辞” 。第二,命夫命妇不躬坐狱讼:指奴隶主贵族犯罪后,可以不亲自出庭受审,而派自篇二:中国法制史第一章作业中国法制史第一章一、填空题、竹书纪年载:“夏帝芬三十六年作_”,算是夏朝的监狱。2、“己恶而掠美为_”、“贪以败官为_”、“杀人不忌为_”,这三种都要处死。3、商朝,卜者也参与司法,实行所谓_乃是常例。

11、4、周初的统治者十分重视在贵族内部提倡和贯彻“亲亲”、“尊尊”,即_,_的原则。5、夏朝和商朝的王位继承,基本上是_。在周朝,则是由_继承王位。6、西周中期穆王命司寇_制作_,从内容上看,其基本精神仍在于贯彻周礼法制的指导思想,在“_”方面尤为突出。7、_与_是西周法的两个基本方面。8、“礼不下_,刑不上_”一直被视为西周以来古代法制的一条重要原则。9、以_、_、_-等形式发布的王命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反映周初法制为重大政治行动服务的要旨,体现刑法的主要原则。10、西周刑罚基本上沿用以前的五刑,此外,还有_刑、_刑、_刑、_刑等,合称“九刑”。11、西周是买卖奴隶、牛马使用较长的契券,称为_;买

12、卖兵器、珍异之物使用较短契券,称为_。_是市场的管理人员。12、西周的借贷契约形式,_及债券,债券一分为二称_。13、西周婚姻实行_制。14、西周实行_不婚的原则。15、_是西周婚姻成立的条件。16、“六礼依次为:纳采、问名、_、_、_、亲迎。17、在西周公婆和丈夫可以由七种理由休弃妇女,称为_;但已婚妇女在三种情况下,可以不被夫家休弃,即所谓_。18、西周是中央设_辅佐周王全面行使司法权,下设_掌管具体司法工作。19、西周对刑事、民事诉讼以作区分,即_与_有别。20、西周在审讯时要求法官通过五听,即_、_、_、_、_来核实证据,进行判决。二单项选择题、夏朝法律的总称是:( )、夏政 、禹刑 、肉刑、五刑、在商朝,参与司法伪托神意断罪的是:( )、商王 、卜者 、贵族 、士师、夏朝中央监狱的名称是:( )、圜土 、王畿 、夏台 、内服、商朝已通行的古老五刑是指:( )、墨、劓、刖、宫、大辟、断手、劓、刖、宫、大辟、断手、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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