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住所登记管理制度

上传人:F****n 文档编号:90727240 上传时间:2019-06-15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9.6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企业住所登记管理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企业住所登记管理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企业住所登记管理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企业住所登记管理制度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企业住所登记管理制度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企业住所登记管理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企业住所登记管理制度(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企业住所登记管理制度篇一:住宅作为企业住所登记确认书住宅作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确认书合肥市工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和合肥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十条第五款规定“将住宅作为企业的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的,申请人还应提交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并经物业服务企业确认的书面证明”。申请人(投资人) 拟将 市(县)区住宅作为 的住所(经营场所),并已按上述规定,征求了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并经物业服务企业确认。有利

2、害关系的业主意见:(签字)年 月 日 物业服务企业意见:(盖章)同意将该住宅作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使用。年 月 日 申请人(投资人):年 月 日篇二:住宅作为企业住所登记确认书-3住宅作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确认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人的业主同意”和合肥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十条第五款规定“将住宅作为企业的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提交有利害关系人的业主同意并经物业服务企业确认的书面证明”。 (企业或

3、投资人)拟将 市 (县)区 路住宅作为申请人(投资人)的住所(经营场所),并已按上述规定,征求了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并经物业服务企业确认。有利害关系的业主意见:签字(盖章)月 物业服务企业意见:盖章月 申请人(投资人)签字(盖章):年月日备注:设立登记时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由投资人签字或盖章,变更登记时为企业,由企业盖章。篇三:注册公司专家解读上海市企业住所登记管理办法上海炫企注册公司:注册公司专家解读上海市企业住所登记管理办法鼓励投资创业注册公司,上海市企业住所登记管理办法实施为了进一步鼓励投资与创业者方便注册公司,降低市场准入门槛,3月23日,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上海市企业住所登记管理办

4、法,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登记。上海市企业住所登记管理办法已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除企业外,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其他市场主体参照执行。城镇居住用房及农村宅基地符合条件也可作为企业住所注册公司时,营业执照上必须要明确企业住所,企业住所登记的功能主要是公示企业法定的送达地和确定企业司法和行政管辖地,企业在住所从事经营活动可能存在的违反法律、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应当加强后续监管而非在事先准入上限制。因此上海市企业住所登记管理办法最大限度地降低住所本身的登记要求:除了违法建筑、涉及安全的专用部位不可作为住所,居民小区会所应符合规划或经一定比例业主同意以外,其他非居住用房均可以作为企业住所;城镇居住用

5、房办理改变房屋使用性质手续后,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经利害关系人同意后,也可以作为企业住所。明确“集中登记”、“一址多照”的适用范围为进一步释放场地资源,破解制约投资的创业场地资源瓶颈,上海市企业住所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了“集中登记”和“一址多照”等的内容。“集中登记”允许区(县)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单位指定非居住用房为集中登记地,供从事不扰民、不影响周边环境和公共安全经营项目的企业登记住所。在集中登记地的企业或者企业间有投资关系的,其相关住所登记可以“一址多照”,即一个门牌号或者室号可在公司注册登记时作为多个企业的住所。 明确企业年报公示地址企业住所规范和主管监管部门住所的规范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管理问

6、题,涉及多个职能部门。为落实国务院注册资本改革方案提出的“宽进严管”的要求,上海市企业住所登记管理办法明确了各政府部门依职权对企业住所进行监管。其中,根据投诉举报或者通过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发现企业登记住所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由工商部门依法进行处理;企业住所应当具备特定条件,利用非法建筑、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规划、建设、国土、房屋管理、公安、环保、安全监管等部门依法管理;涉及许可审批事项的,由负责许可审批的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监管。各区县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上海市企业住所登记管理办法框架下,实行公司注册住所登记的差异化管理考虑到上海市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市社会管理要求的不同,上海市企业住所登记管理办法授权区(县)人民政府制定住所登记管理细则。区(县)人民政府既可以明确本区(县)特定的住所使用证明,也可以对集中登记地规范服务、加强管理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还可以在上海市企业住所登记管理办法的框架下对住所的登记管理进一步细化。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事务文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