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020锚具(08[1].6.27修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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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Q/HVM 0132003柳州欧维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2008-06-27实施2008-06-27发布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制 造 要 求Q/OVM 0202008代替Q/OVM020-2005Q/OVM柳州欧维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1Q/OVM 0202008前 言为了满足企业制造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的要求,参照GB/T14370-2000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和TB/T3193-2008铁路工程预应力筋用夹片式锚具、夹具和连接器技术条件并结合本公司的生产实际,编制本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制造过程的内部控制。本标准本次修订与Q/OVM020-2005版主要差异如下:

2、在第3章、第5章中增加执行铁道行业标准TB/T3193-2008的要求。参照TB/T3193的规定,对6.7检验项目、6.8抽样方法、6.9检验结果判定进行了修订。本标准的编写格式按GB/T1.1-2000的规定。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代替Q/OVM020-2005。本标准由柳州欧维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柳州欧维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庆、陈小莲、黄颖、罗光臣、苏强本标准主审人:朱万旭、吴志勇本标准批准人:龙跃 本标准于2001年5月首次发布、实施,2005年6月第一次修订,2008年6月进行第二次修订。I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制造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预应

3、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的技术要求、制造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规定。本标准适用于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使用的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制造过程的内控。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197普通螺纹 公差GB/T 699 优质碳素结构钢GB/T 1804 一般公差 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4、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 3077 合金结构钢GB/T 14370-2007 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JG/T 5011.8 建筑机械与设备锻件通用技术条件JG/T 5011.9 建筑机械与设备热处理通用技术条件JG/T 5011.10 建筑机械与设备切削加工通用技术条件TB/T 3193-2008 铁路工程预应力筋用夹片式锚具、夹具和连接器技术条件QJ/OVM 003 铸铁、铸钢、铸铜件验收规则QJ/OVM 009 镀锌件通用技术条件QJ/OVM 017 包装通用技术条件QJ/OVM 033 磁粉探伤3 技术要求锚具、夹具和连接器产品的技术要求应符合

5、GB/T14370-2007中第5章和TB/T3193-2008中第4章技术要求的有关规定。4 制造要求4.1 材料要求锚具、夹具和连接器产品所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原材料碳素结构钢应符合GB/T699、合金结构钢应符合GB/T3077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余钢种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定或合同书、协议书、产品设计图样的要求,并附有质量保证书(证明材质的机械性能、化学成分符合相关标准要求)。4.2 制造工艺要求 4.2.1 铸造铸件不得有铸造裂纹、夹渣、砂眼等缺陷,并应符合QJ/OVM003的有关规定。4.2.2锻造零件毛坯的锻造,应符合JG/T5011.8中的3级。锻件不得有锻造裂纹、过烧、折

6、叠和局部晶粒粗大等缺陷。4.2.3 热处理零件应按设计图样的技术要求进行热处理,并应符合JG/T5011.9的有关规定,不应产生裂缝、过烧和脱碳。所采用的热处理工艺应能保证样件被测表面和零件工件表面金相组织、表面硬度一致。4.2.3.1 正火与退火根据零件的特征(材料的牌号、处理前状态及形状、尺寸等)、热处理目的、批量、热处理设备等具体条件正确选择加热规范(必要时可进行适当的预热)及适当的保温时间和冷却速度,制定合理的正火与退火工艺。4.2.3.2 调质零件采用淬火加高温回火的调质处理。根据零件的特征(材料的牌号、处理前状态及形状、尺寸等)、热处理目的、批量、热处理设备和后续加工工艺等具体条件

7、正确选择加热规范(必要时可进行适当的预热)、适当的保温时间、冷却介质、冷却速度,制定合理的淬火与回火工艺。4.2.3.3 碳氮共渗对各类夹片均采用碳氮共渗后进行淬火回火处理的热处理工艺,应按本企业现行有效的工艺文件、工艺守则进行碳氮共渗淬火回火处理,以改变夹片表层的化学成分、组织,提高夹片的强韧性能。4.2.4 机械加工零件按设计图样、工艺文件进行机械加工,并应符合JG/T5011.10的有关规定,未注公差尺寸的公差等级,按GB/T1804中的c级(用其它等级要求的,则在图样上注明),未注螺纹的普通精度等级,按GB/T197中的6H/6g(有特殊要求应在图样上注明)。4.2.5 磁粉探伤零件应

8、按设计图样的技术要求进行磁粉探伤。4.2.6 表面处理零件应按设计图样的技术要求进行表面处理。4.2.6.1 电镀零件镀锌或镀铬应按本企业现行有效的工艺守则、工艺文件进行。在电镀件的主要表面上不应有明显可见的镀层缺陷,如起泡、孔隙、粗糙、裂纹或局部无镀层,但因基体金属缺陷引起的不可避免的镀层缺陷和不可避免的挂具痕迹除外。镀锌件应符合QJ/OVM009的有关规定。4.2.6.2 发蓝零件发蓝应按本企业现行有效的工艺守则进行。发蓝件的表面应清洁光亮,成膜均匀,不发花,膜层与基体有较好的结合强度,有一定的致密性和抗蚀性。4.2.6.3 涂防锈漆零件的外表面要求涂覆防锈漆时,漆层应完整、均匀,有一定的

9、抗蚀性。5 试验方法试验方法按GB/T14370中第6章和TB/T3193-2008中第5章的规定进行。6 检验规则6.1 材料检验原材料进厂,须有供方出具的质量保证书,在对材料几何尺寸外观检验的同时,按有关规定进行常规抽样检验其主要化学成分,必要时须进行金相(低倍组织、非金属夹杂物、晶粒度、显微组织)和探伤检验。6.2 外协外购件检验为保证进厂的外协外购件的质量,所有外协外购件在入外协库之前必须经过严格检验,符合设计图样或相关标准要求方可流转到下一道工序。同时验收供方随货附来的质量合格证、材质证明书等质量文件。6.3 产品零部件工序检验产品零部件按现行有效的设计图样、技术要求、工艺规程和产品

10、验收标准(或样件)进行工序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流转到下一道工序。6.4 产品零部件硬度检验产品零部件的硬度检验应符合设计图样的技术要求、工艺文件或合同技术条件、协议书的有关规定进行。对每一待检件的试验点数一般不应少于3个点(每一待检件正式测量前,一般应先试测1个点,该点不计入试验点数)。测量中,若某一试验点的数据出现异常时,一般允许在该点附近补测2个点,再判定检测结果。6.4.1 夹片类夹片类作硬度检验时采用A标尺(即HRA)进行洛氏硬度检验。不允许使用C标尺来检验夹片类锚具。检验时必须用本企业特制的专用工装检具来检测夹片硬度,工序检验测1个点。6.4.2 锚板类锚板类作硬度检验时采用C标

11、尺(即HRC)进行洛氏硬度检验。工序检验使用洛氏硬度计时测3个点,如使用锤击式硬度计时测2个点。6.5 磁粉探伤零件的磁粉探伤检验按QJ/OVM033的规定进行,检验结果不应产生裂纹。6.6 检验分类锚具、夹具和连接器的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两类。6.6.1 出厂检验为生产厂在每批产品交货前必须进行的厂内产品质量控制性检验,由质量检验部门进行,并做出检验记录。6.6.2 型式检验为对产品全面性能控制的检验。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c)正常生产时,每3年进行一次检验;d)产品长期

12、停产后,恢复生产时;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应具备本行业的检测条件和能力,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担锚具质量检验工作。6.7 检验项目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的检验项目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产品检验项目产 品出厂检验项目型式检验项目锚具及永久留在混凝土结构中的连接器外形外观、硬度、锚板强度试验、静载试验外形外观、硬度、锚板强度试验、静载试验、疲劳试验、周期荷载试验、辅助性试验夹具及张拉后需要拆卸的连接器外形外观、硬度、静载试验外形外观、硬度、静载试验注:按GB/T 14370检验项目中的锚板强度不作要求。6.8 抽样方法

13、6.8.1 出厂检验时,每批锚具的数量是指同一种规格,同一批原材料,用同一种工艺一次投料生产的数量。每个抽检组批不得超过2000件(套)。外形外观检验抽取5%10%。硬度检验按热处理每炉装炉量的3%5%抽样。静载试验应在外形外观及硬度检验合格后,按锚具、夹具或连接器的成套产品抽样,每批抽取3个组装件的样品。锚具强度试验每批抽取3个样品。6.8.2 大批量连续生产时,出厂检验可按月取样进行。外形外观检验抽样数量不应少于月生产量的5%;对硬度检验量不应少于月生产量的3%;静载试验数量,按同一规格每月不应少于3个组装件。锚板强度试验,按同一规格每月不应少于3个样品。上述检验如质量结果不稳定,应增加取

14、样。6.8.3 锚具及永久留在混凝土结构或构件中的连接器的型式检验,除按本标准第6.8.1条的规定抽样外,尚应为疲劳试验、周期荷载试验及辅助性试验各抽取各3个组装件用的样品。6.9 检验结果的判定6.9.1 外形外观检验受检零件的外形尺寸和外观质量应符合设计图纸规定。全部样品均不应有裂纹出现,如发现一件有裂纹,即应对本批全部产品进行逐件检验。6.9.2 硬度检验按设计图纸规定的表面位置和硬度范围检验和判定,如有一件不合格,则应另取双倍数量的零件重做检验;如仍有一件不合格,则应对本批零件逐个检验。6.9.3 锚板强度试验、静载试验、疲劳试验及周期荷载试验如符合第3章技术要求的规定,应判为合格;如

15、有一件不符合要求,即判定为不合格;但允许另取双倍数量的试件重做试验,若全部试件合格,即可判定本批产品合格;如仍有一件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6.9.4 辅助性试验该项试验为测定参数及检验工艺设备的项目,不作为合格与否的判定标准。6.10 成品库检验对入库的产品,必须验证完工检定情况,并对其外观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成品发货前重点对产品外观、合格证、实物齐全性进行质量检查。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7.1 标志锚具、夹具和连接器的包装上应有制造厂名、产品名称、产品型号或生产批号。产品出厂时出具质量保证书。7.2 包装锚具、夹片和连接器出厂时应成箱包装,并应符合QJ/OVM017的有关规定。包装箱内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装箱单和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内容包括:a) 产品名称;b) 产品型号;c) 产品批号;d) 检验签章;e) 出厂日期;f) 制造厂名。7.3 运输、贮存锚具和连接器均应设专人保管,贮存、运输均应妥善保护,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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