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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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篇一:关于的不足及其完善建议-论文环境 工 程 系毕 业 论 文题目: 关于我国环境影响与评价机制的不足及建议专业: 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班级:治理1232学号:501123213姓名: 李 颖第一指导教师:方 莉第二指导教师:完成日期: 20XX 年 04 月 10 日目录一、引言 . 1三、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存在的不足 . 231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过窄 . 332环境影响评价缺乏替代方案 . 333评审体制的规定存在不足 . 334环境评价的审批不健全 . 435公众参与机制不健全 . 436法律责任的不健全 . 4四、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几点建议 . 541增加对政策、

2、法规等宏观性、战略性行为的环评活动 . 542环评内容应引进替代方案机制 . 543完善环境影响评价的评审体制 . 644设立专门的环境审批机构以完善审批机关对规划的编制 . 645建立有效的公众参与环评机制,增强可操作性 . 6(1) 将原则性规定具体化 . 7(2) 完善参与的具体程序 . 7(3) 明确处理公众意见的基本要求 . 7(4) 参与主体组成要有代表性和广泛性 . 7(5) 公众参与权能的司法保障 . 746健全环境影响评价监督机制和法律责任制度 . 8(1) 环境影响评价法对环评主体的规定应当细化 . 8(2) 对擅自开工建设造成环境污染和破坏要恢复原状 . 8(3) 应对未

3、采纳公众意见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 8五、结语 . 9关于的不足及其完善建议摘 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和措施,健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于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促进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法律保障作用。然而,在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实际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这些问题主要是: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过窄,缺乏替代方案,环境法规不完善,管理体制不健全等。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 法律制度 存在问题 建议一、引言环境影响评价是一项与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生活方式密切联系在一起的社会活动。大多数国家和有关国际组织已通过立法或国际条约

4、采纳来实施环境影响评价,评价对象和范围已经涉及到具体的建设项目以及立法、规划计划、重大经济技术政策制定和开发区的建设等宏观活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我国作为经济建设活动所必须遵守的一项独立的法律制度,对经济建设的全面规划、工业发展的合理布局、新污染源的严格控制和老污染源的强化治理等均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应对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高度重视,让其发挥应有的作用,促进环境事业的健康发展。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我国的发展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在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的模式下逐步发展起来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作为一项正式的法律制度首创于美国。继美国之后,瑞典、澳大利亚分别在1969年的环境保

5、护法和1974年的联邦环境保护法中效仿美国规定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随后西方各国陆续将这项制度推广开来。我国在1979年的环境保护法中吸取了国外的先进经验和有益做法,原则规定了扩、改、新建工程时,必须要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这标志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正式确立。1980年的基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规定了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范围和内容。1981年和1986年又两度对该办法进行了修订,使之更加完善。进入20世纪90年代,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从1992年到1994年的3年间,执行的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数分别为36366、34276和31476,分别占当年建设项目数的61、57和63。199

6、8年11月,国务院第10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并予发布实施,该条例对环境影响评价的分类、适用范围、程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等都做了明确规定。20XX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评价法正式出台,作为国家对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最高立法,它对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做出了更加系统、完整和明确的规定,最终从国家法律的高度肯定了这项制度。20XX年3月6日,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征求对新修订资质管理办法的意见。其中有较大变动的部分:限制事业单位以及与审批部门相关机构不得申请资质;提高申请机构环评工程师数量要求;报

7、告所有章节均需环评工程师主持编制;报告要符合合同复印件;调整为按照环评工作复杂程度进行划分,制定了须油具备甲级评价范围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目录;增设地方环保部门对环评机构及从业人员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的行政处理权限;三、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存在的不足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预防为主”原则的体现,是对传统发展模式和决策方式的改革,是保证社会持续发展,健全环境方面的管理制度,加强建设项目管理,防止新污染,维护生态平衡的有效措施,是现代环境法的主要内容,对于预防新的污染源出现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虽然我国在环境影响制度建设方面已经作了大量的工作,并且出台了环境影响评价法,但是从的实施情况来看,我国

8、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还存在很多值得改进的地方,具体论述如下。31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过窄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条对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作了规定,主要是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但对政策的环境影响评价并未涉及。在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中,第七条也仅仅是指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特别是对综合规划中地位最高、作用最大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未纳入该法的适用范围。由此看出我国环评立法思想还不够解放,无论从理论上或实践上都有必要进一步充实,使环境影响评价从点源评价扩大到面源评价,从微观层面到宏观层面进行评价。32环境影响评价缺乏替代方案环境

9、影响报告书是环境影响评价的书面形式,是其最终表现形式。我国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缺乏替代方案的规定,使评价单位进行的环境影响评价实际上是“唯一”的可供选择的方案。这样就可能使决策部门和公众无从选择,只能按照此方案做出评价,即使有别的可供替代的方案,也只能按提供的唯一的方案进行评价,这样就会使环境影响报告制度的作用降低。如果是对国家经济建设有益的项目,一旦不能通过评估将会影响我国的经济发展,这样做虽然方便了评价机构和开发建设单位,但却不利于实现的真正目的。33评审体制的规定存在不足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九条规定,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管理部门规定,报国务

10、院批准。第二十三条所列的三种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但对于第二十三条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权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由于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各地就有可能因片面地追求经济利益而牺牲生态利益,尤其篇二:浅析浅析摘 要本文在综述化、法制化现状的基础上,介绍了环境影响中最重要的公众参与制度,剖析了目前的缺陷和不足,并就如何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化和法制化建设,阐述了自己的一些改进措施和建议。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 制度化 法制化目录1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概述 . 1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涵义 . 1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化与法制化的必要性 . 2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发展 . 22 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立法及特点 . 3 我国环境影响评价的立法实践 . 3 我国环境影响评价立法的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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