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木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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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木作制度篇一:大木作小木作大木作是我国木构架的主要结构部分,由柱、梁、枋、檩等组成。同时又是木建筑比例尺度和形体外观的重要决定因素,大木是指木构架建筑的承重部分。大木作是中国古代木构架房屋建筑中负担结构构件的制造和木构架的组合、安装、竖立等工作的专业。由于古代建筑是以木结构为骨干的,因此房屋的设计业归属大木作。大木作结构构件,按功能可分为12类。其中栱、昂、爵头、斗4类属铺作构件。其余8类为:柱、额枋、梁、蜀柱、驼峰托脚、叉手等、替木、椽和襻间、阳马(角梁)、椽、飞子(飞檐椽)。小木作我国古代以来按木工工艺的不同,把建造房屋木构架的叫作“大木作”;把建筑装修和木制家具的叫作“小木作”。前者工

2、人称“大木匠”,后者工人称“小木匠”。中国古代建筑中非承重木构件的制作和安装专业。在宋营造法式中归入小木作制作的构件有门、窗、隔断、栏杆、外檐装饰及防护构件、地板、天花(顶棚)、楼梯、龛橱、篱墙、井亭等42种。清工部工程做法称小木作为装修作,并把面向室外的称为外檐装修,在室内的称为内檐装修,项目略有增减。外檐装修在室外,如走廊的栏杆,屋檐下的挂落和对外的门窗等,内檐装修装在室内,如各种隔断、罩、天花、藻井等。篇二:大木作、小木作、小式大木、大式大木大木作大木作,这是我国木构架的主要结构部分,由柱、梁、枋、檩等组成。同时又是木建筑比例尺度和形体外观的重要决定因素,大木是指木构架建筑的承重部分。

3、简介中国古代木构架房屋建筑中负担结构构件的制造和木构架的组合、安装、竖立等工作的专业。由于古代建筑是以木结构为骨干的,因此房屋的设计也归属大木作。历史渊源由考工记所载“攻木之工七”,可知周代木工已分工很细,以后各代分工不同。宋代房屋的附属物平棊、藻井、勾阑、博缝、垂鱼等的制作,归小木作,明清时则归大木作。宋代大木作以外另有锯作,明清也归大木作。木构架房屋建筑的设计、施工以大木作为主,则始终不变。设计制度中国古代建筑在唐初就已经定型化、标准化,由此产生了与此相适应的设计和施工方法。宋营造法式中,已载有一套包括设计原则、标准规范并附有图样的材份制(即古代的模数制,见材份)。材份制一直沿用到元末。明

4、初,大量营建都城宫室,已不再用材份制。清初颁布的清工部工程做法基本上使用了斗口制(见斗口),仍可看出材份制的痕迹,但在力学上已不如材份制严谨,各种构件的标准规范也无一致的准则。实质上是旧的设计制度已被废弃,而新的设计制度还不完善。结构形式从远古到汉代的木结构的形式迄今未能完全了解,仍在探索中。从半坡遗址到商代盘龙城遗址、西周周原建筑遗址、汉代礼制建筑、石阙等,虽已有复原研究,但还都未能得出系统的结论,只能看出一些脉络:殷商的墓室均用井干式结构,后代虽不普遍使用,但在木结构发展史中却有重大木作要作用。自商代至战国宫殿遗址中已发掘的平面柱网布置,均纵向成行列而横向常不成行列。据此可推断屋架构造,系

5、以纵架为主,直至汉代仍有应用,故纵架应是早期普遍使用的构造形式。后来,辽金时期偶然也有使用纵架承托横架的构造,那是经过改进提高的纵架。自西周开始已用栌斗作为结合柱、梁的构件,以后逐步发展成栌斗上用栱、昂等组合成铺作(见斗栱)的复杂构造形式。现在知道最早的关于具体的结构形式的记录, 是宋代营造法式中的殿堂结构、厅堂结构、簇角梁结构三种。根据现存实例,可以推断这三种结构至少在唐初即已普遍应用。它们的特点如下所述。殿堂结构:全部结构按水平方向分为柱额、铺作、屋顶三个整体构造层,自下至上逐层安装,叠垒而成。如造楼房,只须增加柱额和铺作层(平坐)即可。应用这种结构的房屋,平面均为长方形。有四种地盘分槽形

6、式,即金箱斗底槽、双槽、单槽和分心斗底槽(图1)。 大木作厅堂结构:用横向的垂直屋架。每个屋架由若干长短不等的柱梁组合而成,只在外檐柱上使用铺作。每两个屋架间用?、襻间等连接成间。每座房屋的间数不受限制,屋架只要椽数、相应步架的椽平长相等,各屋架所用梁柱数量、组合方式可以不同,因此不必规定平面形式。厅堂结构(图2)施工较殿堂结构简便,但不宜建造多层房屋。用厅堂结构建造小规模房屋,不用铺作,称为“柱梁作”,应用普遍。现存实例中,还有一种综合殿堂和厅堂结构的形式,如奉国寺大殿,用纵、横、竖三个方向的柱、梁、铺作等构件,互相交错,组成一个整体,施工繁难,辽金以后未见再用。 大木作 簇角梁结构:用于正

7、圆或正多边形平面的建筑,每个柱头上的角梁与中心的枨杆(雷公柱)相交(图3),组成圆或方锥形屋顶。 大木作在明清官式建筑中,殿堂结构仅存表面形式,实际均为厅堂结构,称“大木大式”。普遍应用的“柱梁作”,称为“大木小式”。而簇角梁,则称为“攒尖”,多用于小型亭榭。此外,在长江流域和东南、西南地区,习惯用穿斗式构架。它与厅堂结构同属横向垂直的屋架,但厅堂结构由逐层抬高而减短的梁承受檩和屋顶的重量,故称抬梁式构架。穿斗架用柱直接承檩,不用梁,柱间穿枋仅是连系构件。构件种类大木作结构构件,按功能可分为 12类。其中栱、昂、爵头、斗4类属铺作构件。其余8类如下: 柱。直立承受上部重量的构件。按外形分为直柱

8、、梭柱,截面多为圆形。按所在位置有不同名称:在房屋最外圈的柱子为外檐柱,外檐柱以内的称屋内柱(金柱),转角处的称角柱等。柱有侧脚,即向中心倾斜;有生起,即自中间柱向角柱逐渐加高。大木作 额枋。包括阑额(大额枋)、由额(小额枋或由额垫板)、普拍枋(平板枋)、屋内额、地栿、绰幕(后演化为雀替)等,是连接柱头或柱脚的水平构件。 梁。是承受屋顶重量的主要水平构件;上一梁较下一梁短,层层相叠,构成屋架。最下一梁置于柱头上或与铺作组合。梁按长短命名:长一椽的称札牵(单步梁),长两椽的称乳栿(双步梁),长四椽的称四椽栿(五架梁),乃至长八椽的称八椽栿(九架梁)。最上一梁称平梁(三架梁),梁上立蜀柱(脊瓜柱)

9、承脊?(脊桁)。显露的或在平棊(天花)以下的梁,称为明栿。明栿按外形分为直梁、月梁。直梁四面平直;月梁经过艺术加工,形弯如弓。隐蔽在平棊以上的梁,表面不必加工,称为草栿。四阿(庑殿)屋顶和厦两头(歇山)屋顶两侧面所用垂直于主梁的梁称丁栿(顺梁或扒梁)。在最下一梁之下安于两柱之间与梁平行的枋,称顺栿串(跨空随梁枋)。明清时又有紧贴梁下的枋,称随梁枋。 蜀柱、驼峰托脚、叉手等。是各架梁之间的构件。早期建筑,梁上安矮柱、驼峰或敦?,上安斗、襻间,承托上一梁首,又在梁首斜安托脚,斜托上架?。平梁上安蜀柱、叉手。蜀柱头也安斗,用襻间,承脊?,柱脚用合?(角背)。叉手原是立在平梁上,顶部相抵成人字形的一对

10、斜撑,承托脊?,通用于汉至唐。晚唐五代起改用蜀柱承?,叉手成为托在两侧加强稳定的构件,作用近于托脚。明清官式建筑梁上均用短柱,按所在位置称上金瓜柱、下金瓜柱、脊瓜柱等。柱下各用角背,并不用托脚、叉手。当庑殿推山加长脊?时,在?头下另加一道平梁,称太平梁,梁上立一柱称雷公柱。 替木。与?、枋平行,用于两构件对接的接口之下,以增加连接的强度,并产生缩短跨距的作用。替木在唐宋是必用的,明清官式建筑已不用。 ?和襻间。?是承载椽子并连接横向梁架的纵向构件。截面圆形的称?(檩或桁),矩形的称承椽枋。它的长度即是各间的间广(另加出榫),如遇出际(山面挑出),另增挑出长度。至房角则于?背上另加三角形生头木,

11、使屋面纵向微呈曲线,与柱子生起相对应。襻间用于?下,是联系各梁架的重要构件,以加强结构的整体性,有单材、两材、实拍等组合形式。明清时期檩下只用垫板、枋,合称一檩三件,废除替木、襻间。又蜀柱柱头或内柱柱身间,用枋与?平行,称顺脊串。明清只用于金柱间,名为中槛。 阳马(角梁)。用于四阿(庑殿)屋顶、厦两头(歇山)屋顶转角45线上,安在各架?正侧两面交点上。最下用大角梁(老角梁)、子角梁承受翼角椽尾。子角梁上,逐架用隐角梁(由戗)接续。用于四阿(庑殿)的,至脊?止;用于厦两头(歇山)的,至中平?止。 椽,飞子(飞檐椽)。椽子截面圆形,首尾钉在上下两?上。每一条水平长度即?的间距,称为一椽或一架、一步

12、架,如用飞檐,即在檐椽上钉截面矩形的飞子。以上各类构件中,柱、?、椽多为圆形截面,余为矩形截面。宋以后各代对构件截面,按结构形式(殿堂、厅堂、余屋,或大木大式、大木小式)都详尽地规定出高、厚尺度。其高厚比早期多为32,间有21的,至明清则多为108。屋顶形式屋顶又称屋盖,是中国古代建筑外形的最显著的标志。各种各样的屋顶名称,往往也就是单体建筑的名称,如庑殿、卷棚等。屋顶有两类:一类是平的或近乎平的,另一类则作成铺瓦的斜面。前一类有两种形式:筑成稍有倾斜的平面,称为平顶;筑成中部略高的弧面,能向两面排水,称为囤顶。 后一类斜坡屋顶,其倾斜度一般为5066%,坡面呈略向下弯的弧线,决定坡度及弧线的

13、法则即是举折或举架。斜坡屋顶的结构形式,主要有: 一面坡屋顶全屋面向一侧倾斜排水。大木作两面坡屋顶用人字形的抬梁或穿斗架做屋顶构架,顶上垒屋脊,前后出檐排水。 硬山顶,左右两端均封砌于山墙内的两坡顶。悬山顶,左右两端延伸出山墙外成两面坡。卷棚顶,屋架四架梁上立两个瓜柱,并列两个脊檩,上加弧形罗锅椽,两坡相接处呈圆弧形;不用正脊,两山可以做成硬山顶、悬山顶或歇山顶。 四面坡屋顶庑殿顶,两山用丁栿(顺扒梁)做成斜坡屋顶,与前后屋面45相交,上加角梁、隐角梁,直抵正脊,屋面四向排水。前后两坡相接处,在脊?上垒正脊,左右两坡与前后两坡相接处,在角梁上顺斜坡垒垂脊。这种屋顶因共有五条脊,又称为“五脊顶”

14、。歇山顶,在两山用丁栿承山面承椽枋(采步金),屋顶下部形成一至二椽深的四面斜坡屋顶。屋顶上半为前后两坡,两坡相接处垒正脊,两坡左右各垒垂脊。下半四角垒脊(戗脊),以其有九条脊,又称为九脊顶。 盝顶,屋架平梁以上不用蜀柱和脊?, 屋顶上部做成平顶,下部做成四面坡四向排水。平顶四周与其下坡顶相接处垒屋脊。庑殿顶、歇山顶、盝顶四角均可做成翼角。攒尖顶宋式用簇角梁,清式多用抹角梁,构成平面正圆或正多边形的屋顶构架,屋顶呈圆锥、方锥或多角锥体,顶上安宝顶或宝珠,多用于亭榭。屋角也可做成翼角。榫卯构造大木构造以用榫卯结合为原则,只有屋面椽子、连檐、望板、角梁等使用铁钉。榫卯结合方式有六种。 柱头、柱脚出榫

15、。下入础卯,上入栌斗底卯。若叉柱造,柱脚开十字口。 横向构件如额、栿、串之类,与竖向构件如柱之类结合,均在竖向构件上开卯口,横向构件出榫,或更加箫眼穿串(即用木销钉)。 构件对接,均一头出榫,一头开卯口。其榫卯有螳螂头口(银锭榫)、勾头搭掌(巴掌榫)等。 纵、横向构件直角平接。凡与房屋正面平行的构件上开口,与侧面平行的构件下开口,十字咬合。转角有45构件三向平接时,与正面平行的构件上开口,与侧面平行的构件上下均开口,斜向45构件下开口,三件依次咬合。 大木作 两构件上下叠合(如两条足材枋,替木与?),上下两构件于相对位置开箫眼,受暗箫。 铺作上用斗。斗底、栱头上开箫眼,受暗箫。斗上横开口或十字开口,受栱昂。斗口内或更留隔口包耳。施工程序大木施工自唐宋至明清大体相同,约可分为五个程序:篇三:营造法式卷第五 大木作制度二营造法式卷第五 大木作制度二梁造梁之制有五:一曰檐垘:如四椽垘及五椽垘;若四铺作以上至八铺作,并广两材两栔;草垘广三材。如六椽至八椽以上垘,若四铺作至八铺作,广四材;草垘同。二曰乳垘:三椽垘,若四铺作、五铺作,广两材一栔;草垘广两栔。六铺作以上广两材两栔;草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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