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员推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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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团员推优制度篇一:优秀团员推优入党制度皖西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不断为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是党的建设的需要,也有助于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高等学校“推优”工作是实现党建和团建衔接的重要环节。为使我校“推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共青团安徽省委关于安徽省共青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蝇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推优

2、”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在高校团的工作中占极其重要的地位。各级共青团组织一定要把“推优”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认真地抓实抓好,并以此来带动团的事业的发展。第三条 “推优”工作应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研究部署,检查落实;要积极支帮助和指导共青团组织开展“推优”工作;对共青团组织推荐的优秀团员,要注意培养、教育,条件成熟者应列为发展对象,及时吸收到党内来。第四条 “推优”工作要从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出发,立足培养教育,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第五条 “推优”工作的重点是青年大学生中的优秀团员和教职工中的团员骨干。对优秀的团学干部要高

3、标准、严要求,加大“推优”力度。第六条 在青年大学生中发展党员,一般须经过团组织“推优”发展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职工入党,一般应征求团组织意见。第七条 “推优”工作一般每学年进行两次,每学期一次,春学期在5月上旬完成,秋学期在12月上旬完成。如遇犒劳地殊情况,可根据党组织的要求和工作实际另行确定。第二章 推荐对象及条件第八条 凡年龄在18至28周岁,团组织关系在我校的共青团员,申请中国共产党,且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列为推荐对象:1、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决拥护并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2、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学习成绩、技

4、能考核与综合测评成绩优良;教职工团员在教学、管理、服务育人工作中有突出表现;3、严格遵守校纪校规,爱岗敬来业,勇天奉献,热心为广大师生服务,敢于同不良行为和社会丑恶现象作斗争;4、能够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党、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在学校的发展,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第九条 具体要求。学生团员,我得院级以上表彰的各类先进个人及各类荣誉获得者,。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一般应在班级前50%以内,同时最近两学期一般不得有补考科目。教职工团员:能很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表现突出,获得过院级以上各种奖励、表彰者优先推荐。第三章 推荐对象的培养教育第十条 党团组织要对全体团员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

5、会主义教育,引导他们积极投身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实践中去,通过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实践的锻炼,帮助他们树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科学的民办观和人生观。第十一条 对于申请入党的团员,应按照党员标准进行培养教育。组织他们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理论,帮助他们增强贯彻招待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引导他们在各方面发挥模范作用。第十二条 各级党团组织要根据青年成长的特点及其规律,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不断完善培养教育的形式和方法,注重利用党课、团课教育功能,开展党团共建共联活动,通过赋予职责和重要岗位的实践锻炼与考验等,加强对申请入党团员的培养教育。第

6、四章 “推优”工作程序第十三条 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必须严格按照推荐的程序办理。推荐的程序是:1、 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必须严格按照推荐的程序输。推荐的程序是:立“团员申请入党登记卡”进行培养考察,考察期应不少于3个月。2、考察期满后,团支部要召开支部大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在培养考察期间的表现并进行民主评议。团支部根据民主评议的情况提出意见,确定推荐对象(推荐从数应多于拟发展人数),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并向党支部汇报,征得同意后,报团总支审定。3、团总支对推荐对象作进一步考察审核同意后,向党总支汇报,并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在征得党总支同意、公示结束无异议后,

7、正式向院团委上级审批。4、院团委进行纪律考察、工作鉴定、学习成绩证实、政治思想审核;将审核情况反馈给相关党总支,对有异议的与相关党总支进行充分的研究、协调,达成一致意见,;审批后确定的“推优”人员名单应及时抄送各党总支及党委组织部。第十四条 团支部和团总支形成推荐意见和做出推荐决定,都必须经过委员会集体讨论,在意见不一致时,应暂缓做出决定,待对推荐对象做进一步培养考察后再进行讲座决定。第五章 “推优”工作责任第十五条 校党委把“推优”纳入党建工作的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党委组织部门在部署发展党员工作时,把“推优”工作作为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检查发展党员工作时,对“推优”工作一并进行检查;基层党

8、组织要加强对“推优”工作的指导,建立必要的党团联系制度,各级共青团组织要把“推优”工作情况,提出“推优”工作意见和建议。第十六条 共青团组织应按照党组织的要求,制定“推优”计划,向党组织报告;党组织在研究制定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时,要充分考虑共青团组织的“扒优”意见。第十七条 共青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必须认真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并作为党组织发展团员入党的必备手续。对已纳入培养的推荐对象,如有学籍转移、职业变更、工作调动等情况,原单位党团组织应负责将其培养教育或考察情况等有关材料及时转移到理单位的党团组织。现单位的党团组织要做好衔接工作,并继续做好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时

9、间应连续计算。第六章 “推优”工作纪律第十八条 “推优”工作要严格按照程序办理,杜绝拉关系、送人情、个人说了算等情况的发生。第十九条 各级党团组织对“推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问题,要严肃查处。违反有关规定列入推荐对象的应予撤销,对有关责任者,应批评教育,情节来重者,要给予党纪、团纪处分。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条 本细则由校党委组织、校团委负责解释。此前的有关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的规定为准。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篇二:团干培训推选优秀人员制度第一种要求,最基础的1 热爱共产党,思想正派2 没有无故缺勤3 乐于助人,团结同学4 有责任心,做事认真5 爱护班集体6 勤奋,刻苦7 上

10、课积极回答问题,课堂表现良好8 积极参加社团活动9 善于与他人交往10 成绩优秀,不允许出现挂科情况。一、指导思想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筑团员青年的精神支柱,带领团员青年树立起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担负起党赋予共青团的光荣使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二、推优对象要求1 、具有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坚定信念 2 、思想积极上进,作风正派,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动态。3 、在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作到全面发展,在同学中起到表率作用,群众基础好。4 、关心、热爱集体和同学,出

11、色完成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各种有益的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5 、各科成绩优良,综测成绩达到前 60% ,并在上一个学年的考试中无补考或重修现象。6 、严格遵守国法校规,自上一个学年起至本次推优之日止无旷课或其他违纪记录。7 、生活勤俭节约,热爱劳动,文明守法,个人在宿舍检查中无严重扣分现象。8 、若有部分团员在学校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但有某项条件未达到要求的,单独列出并注明原因,待团总支考察后决定是否确定为推优对象。*团支部篇三:团员推优入党制度团员推优入党制度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

12、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推优”工作要常抓不懈,力争做到: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要先入团,团员入党要100通过推优程序;党组织发展35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应听取团组织意见。一、推优条件团支部向党支部推荐发展对象要坚持党章程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和标准,推荐对象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基本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2、热爱中国共产党,向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3、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参加团校理论知识学习,成绩合格。4、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在班级

13、团支部中品学兼优,德智体全面发展;5、模范遵守团的纪律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在学习工作中表率作用好,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基本具备党员条件。(二) 凡属于下列情况者,可以优先推荐1 、受市级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2 、获院级优秀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社会实践及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3 、在各级(国家、自治区及学院)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等科技创新行动中,取得优秀成绩。4 、省、校表彰的各类先进集体的主要骨干及在其中起主要作用的团员。5 、在校风学风建设中工作突出的团员干部。6 、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方面表现突出。(三) 有如下情况之一者不能作为

14、推优对象:1、没有按时交纳团费者;不参加团支部组织活动者。2、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名次低于班级半数,且近一年来有不及格现象。3、在校期间曾有违纪现象或不良行为记录,至少一年内不予“推优”。在“推优”后受到处分者,取消“推优”资格。二、推优程序1、由系党总支部为推优工作作具体指导。2、各团支部要对照条件,认真排查,初步摸清团员的基本情况,高标准、优条件提出候选人,并制定民意测验的具体组织计划,最后推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3、召开支部大会,入党积极分子如实汇报自己的基本情况,大会充分开展讨论酝酿,初步产生推优对象,并如实填写推优入党登记表一式两份,(团总支、团支部)?各存一份。三、推优工作的具体步骤:1、召开团支部委员会,对递交入党申请的团员的主要情况和表现做出总结、鉴定。2、召开团员大会,先由团支部介绍申请入党团员的基本情况,然后分团小组进行民主评议,最后拟提出推荐对象。3、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在推优入党登记表签署意见后。报团总支审查。4、团总支进一步考察、审核后并报团委审批。5、院团委签署审核意见后,向被推荐对象所在党支部推荐。6、经党支部广泛讨论研究后,对条件成熟者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进一步进行培养、考察。四、推优工作的组织领导推优工作是发展青年党员的基础环节,是加强党的建设与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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