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超装,混装,错装,超限,超载,查验,核准,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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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险货物超装,混装,错装,超限,超载,查验,核准,登记制度篇一:危化品查验运输单位资质制度运输单位资质查验制度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规章、标准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制度:一、委托运输前的资质查验:1、运输车辆所在运输企业的资质。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2、运输车辆的资质。具备:(1)机动车辆行驶证;(2)与核准经营范围相一致的道路运输证;(3)运输车辆及罐体与行驶证照片一致;(4)道路运输证核定载质量与行驶证标注的载质量一致;3、驾驶员和押运员的资质。具备:(1)驾驶员驾驶证、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2)押运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

2、。4、安全警示标志、标识。运输车辆、罐体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告示牌和喷涂“毒”、“爆”、“腐”等文字及道路运输危险货物标志。5、查验公安部门出具其他凭证。具备:(1)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准购证;(2)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缺少上述任何一种证件和不符合要求的,均属于不合格而不得委托运输。二、装载前的车辆安全状况查验制度。装载危险化学品前,除运输单位工作人员要认真检查运输车辆安全状况外,本企业应查验运输车辆消防、抢修、防护等应急器材安全配置情况,达不到国家规定条件的,不予装载危险化学品。三、装载过程中的操作制度。装载过程中,必须有提货单位驾驶员、押运员和发货单位操作人员在场,严守工作岗位,严

3、格操作规程,严格控制进场车辆数量,严禁超装、混装、错装,充装量不得超过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证核定载质量,且承压罐车充装量不得超过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最大充装量。四、登记制度。要以危险化学品发货装载查验登记表为基础,结合实际对发货和装卸环节的查验、核准工作进行认真登记,建立工作台帐,并明确责任,确保危险化学品发货、装载环节的安全。篇二:危化品查验运输单位资质制度危化品承运查验制度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规章、标准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委托运输前的资质查验:1、运输车辆所在运输企业的资质。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2、运输车辆的资质查验

4、并留存复印件。具备:(1)机动车辆行驶证;(2)与核准经营范围相一致的道路运输证; (3)运输车辆及罐体与行驶证照片一致;(4)道路运输证核定载质量与行驶证标注的载质量一致; 3、驾驶员和押运员的资质查验并留存复印件。具备:(1)驾驶员驾驶证、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2)押运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4、安全警示标志、标识。运输车辆、罐体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告示牌和喷涂“毒”、“爆”、“腐”等文字及道路运输危险货物标志。 5、查验公安部门出具其他凭证。具备:(1)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准购证; (2)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缺少上述任何一种证件和不符合要求的,均属于不合格而不得委托

5、运输。 二、装载前的车辆安全状况查验制度。装载危险化学品前,除运输单位工作人员要认真检查运输车辆安全状况外,本企业应查验运输车辆消防、抢修、防护等应急器材安全配置情况,达不到国家规定条件的,不予装载危险化学品。三、装载过程中的操作制度。装载过程中,必须有提货单位驾驶员、押运员和发货单位操作人员在场,严守工作岗位,严格操作规程,严格控制进场车辆数量,严禁超装、混装、错装,充装量不得超过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证核定载质量,且承压罐车充装量不得超过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最大充装量。 四、登记制度。要以危险化学品发货装载查验登记表为基础,结合实际对发货和装卸环节的查验、核准工作进行认真登记,建立工作台帐

6、,并明确责任,确保危险化学品发货、装载环节的安全。危险化学品发货装载查验登记表查验人:、 查验时间:注:如查验发现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开具委托装载。篇三:危险化学品登记查验制度危险化学品登记查验制度一、按国家法律规定必须依法登记,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和经营许可证。二、建立和执行发货和装载的查验、登记、核准等制度,严禁超装、混装。三、开具提货单据前,要查验车辆资质证件、驾驶人和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查验车辆及罐体与行驶证照片是否一致,查验危险化学品警示灯具和标志是否齐全、有效。查验后,要详细登记。严格按照提货单据载明的品种、数量和对应的车辆实施装载,并对车辆的资质证件

7、、装载数量、行驶证核定载质量等情况进行登记。四、剧毒化学品还要查验、登记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是否齐全有效,查验运输车辆是否安装安全标示牌。查验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开具提货单、装车发货。五、查验安全警示标志、标识。运输车辆、罐体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告示牌和喷涂“毒”、“爆”、“腐”等文字及道路运输危险货物标志。六、装载危险化学品前,除运输单位工作人员要认真检查运输车辆安全状况外,发货单位必须查验运输车辆消防、抢修、防护等应急器材安全配置情况,达不到国家规定条件的,不予装载危险化学品。七、装载完毕后,发货单位必须对装载重量(或液位)、系固情况及装载安全防护设施配置情况进行检查、核准,对不符合规定的,严禁驶离装载单位。八、认真登记发货和装卸环节的查验、核准工作,建立工作台帐,并明确责任,确保危险化学品发货、装载装卸环节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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