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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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重病例讨论制度篇一:疑难、疑难、一、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目的在于尽早明确诊断,制定最佳治疗方案,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进行疑难、危重病例讨论是提高诊断率、治愈率和抢救成功率的重要措施,是培养各级医师诊疗水平的重要手段。二、凡以下病例均需进行疑难、危重病例讨论:(一)病情复杂疑难或者本院本地区首次发现的罕见病例;(二)病情危重或者需要多科室协作抢救的病例;(三)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的病例;(四)治疗效果不确切的病例;(五)住院期间相关检查有重要发现可能导致诊疗方案重大改变的病例;(六)科室认为必须讨论的其他病例。三、病例讨论应由科主任提出,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

2、主持,本科室医师、护士长以及责任护士参加,必要时邀请相关科室专家参加,特殊情况可邀请职能部门、院领导参加或者由医院组织全院性讨论。进修、实习的其他医务人员也可参加讨论会。四、讨论前由主管医师将相关医疗资料收集完备,必要时提前将病例资料整理提交给参加讨论人员;讨论时由主管医师简明介绍病史、病情及诊疗经过,详细分析病情,提出开展本次讨论的目的及关键的难点疑点等问题;参加讨论的人员针对该病例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最后由主持人进行总结,并确定进一步诊疗方案。五、讨论情况由主管医师详细记录在病历中,主持人进行审阅、修改并签名。同时,主管医师要在科室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记录单与疑难危重病例登记表上及时做好记录

3、。六、科室每季度召开疑难、危重病例总结分析会,对本季度疑难、危重病例进行总结分析、评价,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并对上季度发现问题的改进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篇二:疑难疑难一、临床病例讨论:是解决临床病人的诊断、治疗难题和以临床教学为主要目的一种方法,采取定期和临时两种形式。定期病例讨论由科室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一般每周1次;临时病例讨论则根据病区的病人情况,危重病人可随时进行讨论。各病区对确诊困难或疗效不确切的患者,应在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指导下尽快完善各项检查,进行病例讨论。二、病例选择:入院三天以上诊断不明者、诊断明确但临床少见或在诊治过程中有较重要的教学意义者、危重病人紧急抢救后疗效不佳

4、者。有完整病理资料者可举行病理讨论会。三、讨论方式和讨论范围:治疗组内讨论:由经治医师提出,治疗组副主任以上医师主持,包括治疗组的其他实习医师和住院医师,多采取临时讨论形式,着重解决诊断和治疗中的问题。全科病例讨论:由治疗组主治医师提出,科室主任主持,全科各级人员参加。先由经治医师详细介绍病史及各种检查结果,主治医师结合文献,以病例诊断、治疗为重点,进行较全面的分析和介绍,提出诊疗过程中的困难,其他有关人员按年资由低到高顺序可就病例的某些方面,结合文献作较深入的分析讨论,最后形成统一的诊疗方案。多学科讨论或邀请外院专家参加的病例讨论会,则由经治科室主任提出,医务科负责安排、组织,由经治科室主任

5、或医务科科长主持,并报分管副院长。讨论前应作好较充分的资料准备,有病理报告者可邀请病理科医师参加,必要时可提前将病历摘要印发到有关医师手中。(4)各科临床病例讨论资料应全部或摘要记入疑难、危重病例讨论本中。病程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讨论总结意见等。(5)节假日或急诊疑难患者应由值班组副主任医师主持进行疑难病例讨论,做好详细记录,并向科主任及院总值班汇报,以明确诊治方案,避免延误病情。四、对危重患者各治疗组(或病区)在病房主任或副主任医师带领下,应及时讨论、确定治疗方案,并密切监护患者,认真观察病情变化,及时记录病程。五、对危重患者在每日下午下班前,主管医师应

6、向科主任汇报病情,及时发现诊治过程中的问题,调整治疗方案,并在病历中做好记录。六对于特殊危重患者除以上讨论外,应及时组织全科讨论及相应科室的全院讨论。篇三:病例讨论制度1、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各科室或各专业应选择适当的在院或已出院(或死亡)的病例举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可以科内举行,也可以科间联合举行。有条件的科室与病理科联合举行时,称“临床病理讨论会”。每次医院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时,必须事先做好准备,负责主治的科室应将有关材料加以处理,尽可能作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参加讨论的人员,参加人员有必要进行文献查询,预作发言准备。开会时由主

7、治科的主任或各组副主任、主任医师主持,负责介绍及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治疗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病历由住院医师报告)。会议结束时由主持人总结。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应有记录。各科室要建立专门的讨论记录本,可将讨论内容全部或摘要归入病历。2、出院病例讨论应定期(每月12次)举行出院病例讨论会,作为出院病历归档的最后审查。出院病例讨论会可以分科举行(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主持)或分病室举行(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主持),经管的住院医师和实习医师参加。出院病例讨论会对该期间出院的病历依次进行审查。记录内容有无错误或遗漏。是否按规律顺序排列。确定出院诊断和治疗结果。是否存在问题,取得哪些经验教训。3、

8、术前病例讨论会对重大、疑难及探查性、损毁性、新开展、多科参与或不能确定手术方案的手术,(原则上三级手术由本组医师集体讨论,四级手术由本专科进行讨论,特殊病例或特殊体质及其他特殊情况也必须进行讨论),必须进行术前讨论。讨论应在术前一天完成。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疗管理部门人员参加,术前讨论要认真和缜密。经治医师应在讨论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讨论中有重点的介绍病情,提供有关病史、辅助检查资料、术前准备情况、手术指征、手术方案、预计术中可能出现的意外及并发症和相应的预防措施,做好讨论记录。参加讨论人员应对术前准备的配合、术中可能出现的困难、

9、危险、意外情况及对策、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求、手术并发症及防范措施、预后等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建议,进行充分讨论。最后由主持人总结并确定手术方案、注意事项、护理要求及防范应急预案。各科室应设有专门的疑难、危重病人和抢救病人讨论记录本,各种讨论情况应记入病历。常规开展的手术,也要进行相应讨论。4、死亡病例讨论会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患者死亡后一周内召开,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做出后一周内进行。由科主任支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疗管理部门人员参加。讨论目的是分析死亡原因,吸取诊疗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要有完整的讨论记录,专门的讨论记录本,由科主任、上级医师签字确认后纳入病历。5

10、、疑难危重病例讨论会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目的在于尽早明确诊断,制定最佳诊疗方案,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是提高诊断率、治愈率和抢救成功率的重要措施,也是培养各级医师诊疗水平的重要手段。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范畴:入院5-7天不能确诊病例;住院期间不明原因的病情恶化或出现严重并发症、院内感染经积极抢救仍未脱离危险、病情仍不稳定者;病情复杂、涉及多个学科或者疗效极差的疑难杂症;病情危重需要多科协作抢救病例;涉及重大疑难手术或需再次手术治疗病例;住院期间有医疗事故争议倾向以及其它需要讨论的病例。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可以由一个科室举行,也可以几个科室联合举行。科室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由科室定期举行,由科主任或副主

11、任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有关医护人员参加。几个科室联合或院内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由医务科召集举行。原则上由邀请科室科主任主持,必要时医务科派人参加或主持。举行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前应充分做好准备工作。负责主治的治疗组应尽可能全面收集与患者病情相关的资料。必要时提前将有关病例资料整理形成书面病情摘要,提交给参加讨论人员。讨论时由经管医师简明介绍病情及诊疗经过。主治医师详细分析病情变化及目前主要的诊疗方案,提出本次讨论的主要目的、关键的难点疑点及重点要解决的问题等。参加讨论的人员针对该病例的病情进行全面分析,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可应用国内外学术理论、专业新进展,针对病

12、情提出可行性的诊疗建议。最后由主持人进行总结,尽可能明确诊断,确定进一步诊疗方案。讨论由经管医师负责记录和登记。院级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由主治科室的科主任向医务科提出申请,并提出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做出书面摘要,提交医务科。由医务科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会诊时间,邀请相关科室人员参加病历讨论,必要时主管院长参加。若病情需要或因患者家属请求,也可邀请院外专家参加。科室要负责做好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记录。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记录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讨论日期、地点、主持人、记录员、参加讨论人员的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入院诊断、病情摘要、讨论目的、参加医师发言的重点内容、结论性意见、支持人签名。经治医师必须将讨论内容认真记载在科室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中。讨论记录的主要内容整理后抄写在病历纸上,经主持人签字后,归入病历。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中讨论内容要与病历记录相符。讨论后经治医生应该根据讨论结果执行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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