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人行道设计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1部21712081汇总

上传人:206****923 文档编号:90683105 上传时间:2019-06-15 格式:DOC 页数:26 大小:58.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道路人行道设计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1部21712081汇总_第1页
第1页 / 共26页
道路人行道设计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1部21712081汇总_第2页
第2页 / 共26页
道路人行道设计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1部21712081汇总_第3页
第3页 / 共26页
道路人行道设计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1部21712081汇总_第4页
第4页 / 共26页
道路人行道设计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1部21712081汇总_第5页
第5页 / 共2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道路人行道设计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1部21712081汇总》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道路人行道设计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1部21712081汇总(2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DB31/436.1-2009 1ICS :93.080.10P50备案号:25997-2009上海 市 地 方 标 准 DB31/436.1-2009道路人行道设计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 1部分:道路人行道设计要求2009-07-09 发布 2009-10-01 实施 上 海 市 质量 技术 监 督 局发 布DB31/436.1-2009 前言为规范本市道路人行道的工程设计和施工,加强道路人行道工程的技术管理,为行人提供 安全、通畅、舒适的通行条件,结合上海市实际,特制定道路人行道设计和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道路道路人行道设计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道路人行道设 计要求,第二部

2、分为道路人行道施工质量验收要求(以下简称本标准。本标准由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提出。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上海市交通工程学会、上海市市政规划设计研究院、普陀区市政工 程管理署。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袁文平、徐康 武 、 黄鉴麟 、 戴根鑫 、 商国 平、 张阿林 、 陈予 平、 姚颖 东 、 吴玉莲 。本标准 于 2009年 10月 1日首次发布 。IIIDB31/436.1-2009道路人行道设计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第 1部分:道路人行 道设计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 了 道路人行道的设计一 般 规定和技术要求 , 主要 包括横断面 组成、 平 纵面 处理和

3、铺装 结 构 组合 及各 结 构层 设计 等内容 。本标准适 用于 本市道路人行道的 新建 、 改建 、 扩建 工程以 及大 、 中修 工程的设计。本市 开发 区、 码头 、工 厂 、 铁 路 站场 、 机场 、 居住 区 等 人行道以 及步 行 街 、 广场 、 园林步 道 等可 参 照执 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 列 文件的条 款 通 过 本标准的 引用而 成为本标准的条 款 。 凡是注日期 的 引用 文件, 其随后 所有 的 修改 单(不包括勘误 的 内容 或修订版均不 适 用于 本标准, 然而 , 鼓励根据 本标准 达 成 协议 的 各 方 研究 是 否使 用 这些 文件的 最 新版

4、本。 凡是不注日期 的 引用 文件, 其 最 新版 本适 用于 本标准。GBJ 124 道路工程术 语 标准GB 50220 城 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CJJ 37 城 市道路设计规范CJJ 69 城 市人行 天桥与 人行 地 道技术规范JGJ 50 城 市道路和 建 筑物无障碍 设计规范CJJ 1 城镇 道路工程施工 与 质量验收规范DB/T415 城 市道路人行道设施设 置 技术要求 中 华 人 民共 和 国 道路交通安全 法 上海市 城 市道路管理条 例 3 术语和定义3.1道路人行道道路 中用 侧石 (缘石 、 护栏 及其 他类似 设施加以分 隔 的供行人通行和 附 设 其 他 设施的

5、部 分(以下简称人行道。3.2人行通道人行道 中 无 横 向阻拦 、供行人 无阻碍连续 行 走 的部分。3.3公共设施带人行道 中 供设 置 道路设施和 公共 设施的部分。5DB31/436.1-2009 63.4人行道铺装人行道 中 按 结 构层次 , 使 用不 同材料逐 层铺 筑形 成 铺面 的部分。 3.5无障碍设施人行道 中 设 置缘石坡 道和 铺装面层中 设 置盲 道的部分。 4 总则4.1 人行道设计 应遵循 适 用 、 经济 、安全、 环保 、 美观 的 原则 , 并 适 应城 市 生态 发 展 的 需 求。 设计 应保证 铺装 结 构 的强 度 和 稳 定 性 , 满足 铺面层

6、 平 整度 和 抗滑性功能 要求,合理设 置无障碍 设施通。4.2 人行道设计 应 结合道路 步 行交通、 非 机 动车 交通和 机 动车 交通 之间 的 空间需 求 进 行, 并 处 理 好与 其 他 步 行设施、 相 交道路的 关系 。4.3 人行道设计 方案应 根据 道路 性 质和 功能 、 通行 能力 和交通 需 求, 结合 用 地 条件和 景观 要求 等 ,通 过 技术 经济 分 析综 合 确 定。4.4 人行道 宜 等 宽 、 对 称 地 布 置 在 道路 车 行道的两 侧 。条件 限 制 时 可 作 非 对 称 布 置 ,特 殊情况 亦 可 采 用 单 侧 布 置 。人行道设计

7、应按 规定 同 步 设 置无障碍 设施。4.5 沿 人行道 布 置 行道 树树池 、 设 置公共 设施 及其 他 设施 等 。 这些 设 置 不 得妨 碍 行人的 正常 通 行。4.6 人行道设计 除 应 符 合本标准规定 外 , 尚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或 行 业 有 关 标准的规定。 5 通行能力 5.1 可能通行能力在正常情况 下,人行道 可 能 通行 能力 为 2400P/(h m 。 5.2 设计通行能力5.2.1 根据 人行道的 性 质、 功能 及 对 行人的 服务 要求,以 及达 到 可 能 通行 能力 的 饱 和 度 , 综 合 确 定人行道的设计通行 能力 。5.2.

8、2 人行道设计通行 能力按 道路 在 市 内所 处区 域 ,以 及 行人 是 否 集 中等 因素 分为 四个 等 级 , 表 1可 供参 照 选 用 。表 1人行道设计通行能力设计 等 级设计通行 能力 (P/hm 适 用 路 段一 1800 全市 性 的交通 枢纽 , 商 娱 文 体 场所及 市 中 心 区行人 集 中 的人行道 二 1900 大商场 (店 、 公共 文 化 中 心 及中 心 区 等 行人 较多 的人行道 三 2000 区 域 性 文 化 商 业 中 心 地 带 行人 多 的人行道 四2100全市 支 路、 住 宅 区 周围 道路的人行道6 横断面6.1 人行道横断面构成6.

9、1.1 人行道 横断面 一 般 由人行通道和 公共 设施 带 构 成。人行道 横断面 设施组合 见表 2。 公共 设施 带 中各 类 设施设 置 均 应 符 合 城 市道路人行道设施设 置 技术要求 (DB/T415 的 相关 规定。DB31/436.1-20097表 2人行道横断面设施组合人行通道公共 设施 带结 构铺装 (包括 盲 道侧石行人 护栏各 类 设施其 他6.1.2 人行道 宽 度与 道路 总宽 度宜保 持 合适 比 例 。 单 侧 人行道 宽 度与 道路 总宽 度之 比 的 推荐值 可 参 照 表 3选 用 。表 3各类道路单侧人行道宽度与道路总宽度的比值道路 类 别 横断面

10、形 式单 幅 路 双幅 路 三幅 路 主 干 路 - 1/61/101/51/10 次 干 路 1/41/6 - 1/41/8支 路1/31/6-注 1:对 人 流 量 较 大 的道路 应 选 用大 值;对 文 化 街 、 商 业 街根据 需 要 还 可 适 当 加 大 。注 2:人行道单 侧 宽 度 取值 应与 6.2计 算值 、 6.3的规定 值比较 后 , 根据 实际 情况 综 合 考虑纥 后 确 定。6.2 人行通道宽度6.2.1 人行通道 宽 度按 下 式 计 算 :p w w1/w N N =式 中 : w p 人行通道 宽 度 (m ;N W 人行道 高峰小时 行人 流 量(P

11、/h ;N W1 1m宽 人行道的设计通行 能力 (P /h m 6.2.2 新建或扩建 人行道工程,人行通道 最 小宽 度应 符 合 表 4规定。表 4人行通道最小宽度项 目人行通道 最 小宽 度 (m 中 心 城 、 新 城 新 市 镇各 级 道路3 2商 业 文 化 中 心 区、 大 型 商 店 或 大 型 公共 文 化 机构 集 中 路 段 5 3 火 车 站 、 码头 附 近 路 段 5 - 轨 道交通 站 、 长途汽 车 站446.2.3 改建 人行道工程 如受 条件 限 制,人行通道 最 小宽 度 可 减小 , 但 不 应 小 于 1.8m 。 6.2.4 旧 路 改 造 或大中

12、修 工程 可 参 照 6.2.2、 6.2.3要求 执 行。 如 人行道 确 实 无法 拓 宽 , 则 人 行通道 宽 度 也 不 得小 于 原 宽 度 。 6.3 公共设施带宽度6.3.1 侧石 (缘石 宽 度宜 为 0.10m 0.15m , 按材 质 有 水泥混凝土预 制件和 天 然 石材 制 品 等 种 类 。6.3.2 行人 护栏 宽 度 (含 缘石 宜 为 0.25m 0.5m , 按材 质 有 金属 构 件和 复 合 材料 制 品 等 。 6.3.3 各 类 设施的设施 带宽 度 (含 缘石 宜 为 1.0m 1.5m ,一 般 沿 人行道 内 侧 (靠 车 行道 一 侧 布 设

13、。 布 置 设施 带 应 符 合人行通道 最 小宽 度 不 得小 于 1.8m 的规定。 7 平纵面 7.1 平面布置7.1.1 人行道平 面布 置应 处理 好 人行通道和 公共 设施 带 的 关系 , 并 符 合 6.2.2、 6.2.3、 6.2.4和 DB/T415的规定。一 切 高 于 道 面 的 突 出 物 均 应 设 置 在 公共 设施 带 内 。DB31/436.1-200987.1.2 人行道 应 注 意 与 人行 横 道,人行 天桥 、人行 地 道 等过街 设施 及 桥 梁 人行道、 梯 道的 有机 衔接 ; 重 要交 叉口 及大 型 公共 建 筑 出 入口 附 近 , 应

14、有 足 够 的人 流集 散 步 行 空间 。7.1.3 人行道和 非 机 动车 道 采 用 同 一平 面布 置 时 , 必须 采取 安全 隔 离措 施。 在 中 心 区, 不 宜 将 人行道和 非 机 动车 道 布 置 在 同 一平 面 上。7.1.4 公共 设施 带 中 设 置 各 类 设施 应满足 路 段 及 交 叉口 交通 视距 的要求, 并 符 合 DB/T415对 路 口 人行道的规定。7.1.5 公共 设施 带 中 需 作带 状封闭 围 砌 时 , 应 予 分 段 设 置并 留 出 空 档 , 以 满足 人行道 排水 及 行 人 临 时 停驻 需 求。 围 砌 物最 突 出 之 边

15、 缘与侧 平 石 交 界线 的 净距 , 应满足 机 动车 和 非 机 动车车 行 道安全 带 设计的要求。7.1.6 人行道 铺装 应与 道路 建 筑 边线自 然 衔接 并 根据 实 地 情况作 整 体 设计 考虑 。 7.2 纵坡和高程7.2.1 人行道 纵 坡应与车 行道 纵 坡保 持 一 致 。 与 沿 线 进 出 口 坡 道两 侧 以 斜 坡与 人行道 接顺 时 , 其 最 大 接 坡 不 应 大于 20%。7.2.2 人行道 侧石 平 均 高 度应 为 150mm ,设 置 锯齿 形 街 沟 时 , 挑水点 处 高 度 为 100mm 120mm , 落水点 处 高 度 为 180mm 200mm 。7.2.3 路 段在 特 殊情 形 下, 人行道 与车 行道 高 差 作 零 或 负 高 度 处理, 须 采取 安全 措 施和 排水措 施。7.2.4 人行道 与 沿 线 建 筑 的 高 台门档 相 接 , 应确保 人行道 与 门档 的第一 阶踏 步 的 步 高 应 小 于 、 等于 150mm 。 7.3 横坡7.3.1 人行道 横 坡宜 采 用 单 面 坡 , 人行道 铺装 的 面层 设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其它中学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