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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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试验室安全守则1依据试验室安全守则制订了以下安全管理制度:2一试验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2二试验室化学分析室药品管理制度41、化学分析室药品的一般安全常识与守则42、化学试验意外事故防止及处理63、化学药品及易燃、易爆、有毒类重要物品的管理制度74、试剂、溶液管理制度85、工程试验用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和运输8三试验室意外事故紧急救援应急预案91、事故类型和危险程度分析92、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103、预防及预警104、信息报告程序10试验室安全守则依据本工区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安全管理制度汇编根据试验室的具体情况特制定试验室安全管理守则。1、 试验室各人员必须了解本试验室安全制度,必须了解灭火器

2、的放置位置、使用方法及紧急情况时的逃生之路。2、 任何人未经试验室主任同意不得私自安装水、电,需在试验室内安装水、电时应按试验室有关规定手续办理。3、试验室的设施、设备及药品摆放要合理,易燃、易爆的化学药品不得放在靠近烘箱等有热源的位置。使用钢瓶,其位置必须固定,有可燃性气体的试验室门上应贴有禁火标志。试验室内所用药品必须严格分类排放整齐,易燃、易爆试剂必须限量,分散存放,专人妥善保管,没有防爆功能的冰箱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试剂。剧毒、贵重药品以及贵重金属制品,必须存放在保险柜中,由二人保管。4、试验室的仪器和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所制定的操作规程。5、试验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工作结束后应全面

3、检查室内水、电、门窗等,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试验室用水养成用毕即关的习惯,特别警惕无水或停水时水阀开启,发现无水应立即关妥。试验人员离室时必须切断电源。各试验室钥匙由该室使用人保管,试验室主任备有所有试验室钥匙,不得擅自出借及另配钥匙。室内无人要随手关门。 6、每使用一种新的化学药品以前,必须了解该药品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毒性、安全使用方法以及出现危险时的处理方法。对于剧毒、易燃、易爆及毒性较大的化学药品的实验,必须有二个以上人员在场才可进行,并切实做好可能发生事故和危险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做好剧毒危险品的领用、使用、登记保管与管理中的各个环节。7、试验进程中,必须有专人在场,且必须集中精力

4、,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离开时,必须关掉,若短时间(如半小时)离开现场,则务必请其他工作人员代为关心;遇到试验异常现象,必须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试验安全;遇到试验设备的异常现象,必须及时终止所进行的试验,作进一步的检查,消除隐患后才能继续做试验。凡却有必要通宵进行试验,须由各项目负责人报试验室主任登记备案。 8、试验人员必须对自己的工作可能会发生的事故类型及其救护的措施有所了解,以备万一发生事故时,可以及时采取措施。9、 试验室内发生事故,必须书面向试验室主任和汇报,以便及时了解情况,采取措施。不得隐瞒不报。如若不报,后果自负。10、 积极做好“三防”工作,防止危险品外流。发生失窃应及时向各项目

5、负责人报告,并向试验室主任处申报备案,积极提供情况,做好善后工作。依据试验室安全守则制订了以下安全管理制度:一试验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 试验室内的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大功率实验设备用电必须使用专线,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 2. 试验室用电容量的确定要兼顾事业发展的增容需要,留有一定余量。但不准乱拉乱接电线。 3. 试验室内的用电线路和配电盘、板、箱、柜等装置及线路系统中的各种开关、插座、插头等均应经常保持完好可用状态,熔断装置所用的熔丝必须与线路允许的容量相匹配,严禁用其他导线替代。室内照明器具都要经常保持稳固可用状态。 4.可能散布易燃

6、、易爆气体或粉体的建筑内,所用电器线路和用电装置均应按相关规定使用防爆电气线路和装置。 5.对试验室内可能产生静电的部位、装置要心中有数,要有明确标记和警示,对其可能造成的危害要有妥善的预防措施。 6.试验室内所用的高压、高频设备要定期检修,要有可靠的防护措施。凡设备本身要求安全接地的,必须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地电阻。自行设计、制做对已有电气装置进行自动控制的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经试验室与设备处技术安全办公室组织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自行设计、制做的设备或装置,其中的电气线路部分,也应请专业人员查验无误后再投入使用。 7.试验室内不得使用明火取暖,严禁抽烟。必须使用明火实验的场所,须经批准

7、后,才能使用。 8.手上有水或潮湿请勿接触电器用品或电器设备;严禁使用水槽旁的电器插座(防止漏电或感电)。 9. 试验室内的专业人员必须掌握本室的仪器、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10. 机械设备应装设防护设备或其它防护罩。 11.电器插座请勿接太多插头,以免电荷负荷不了,引起电器火灾。 12.如电器设备无接地设施,请勿使用,以免产生感电或触电。二试验室化学分析室药品管理制度1、化学分析室药品的一般安全常识与守则1.1所有药品、标样、溶液都应有标签,按化学性能分类存放。不要在容器内装入与标签不相符的物品。试剂都应注明试剂名称、浓度、配制方法、日期及配制人员;标准溶液还应注明标定

8、时间;所有试剂用后不准倒回。1.2一切发生有害气体的操作,如产生HCN、NO2、H2S、磷化氢(PH3)、砷化氢(AsH3)、Br2以及有腐蚀性酸雾、硫酸烟、高氯酸烟、氯化氢等,都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1.3稀释硫酸时,必须在硬质耐热烧杯或锥形瓶中进行,只能将浓硫酸慢慢注入水中,边倒边搅拌,温度过高时,应等冷却或降温后再继续进行,严禁将水直接倒入浓硫酸中!配制发热量大的试剂,如苛性碱、H2SO4等,均需在耐热器皿中进行。1.4酸、强碱和有毒试剂,不得用口在移液管上吸取,操作易发生崩溅性的试剂或启开易挥发性的试剂时,不准对着人身进行。1.5强碱性溶液,不得用玻璃磨口塞,强碱、强酸不得直接倒入下水道

9、内。1.6开启易挥发液体试剂之前,先将试剂瓶放在自来水流中冷却几分钟。开启时瓶口不要对人,应在通风橱中进行。1.7易燃溶剂加热时,必须在水浴或沙浴中进行,避免明火。点燃煤气时,应先将调风门关上,然后调风量,熄灭时也需先闭调风门,以防火焰侵入造成内焰,发生火灾或爆炸。1.8在蒸馏可燃性物质时,首先应将水充入冷凝管内,并确信水流已正常时,再加热(不能用明火直接加热)。接收器最好置于沙土浴中。在蒸馏过程中要时刻注视仪器和冷凝管的正常工作,甚至在短时间内也不能置于不顾。如需往蒸馏器内补充液体,应先停止加热,并待冷却后再进行。1.9装过强腐蚀性、可燃性、有毒的器皿,应由操作者亲手洗净。1.10移动、开启

10、大瓶液体药品时,不能将瓶直接放在水泥地上,最好用橡皮布或草垫垫好,若为石膏包封的可用水泡软后打开,严禁锤砸,敲打,以防破裂。1.11取下正在沸腾的溶液时,应用瓶夹先摇动以后取下,以免溶液溅出伤人。1.12将玻璃棒、玻璃管,温度计等插入或拔出胶塞、胶管时均应垫有棉布,且不可强行插入或拔出以免折断刺伤人。1.13开启高压气瓶时,应缓慢,并不得将出气口对人。1.14禁止用火焰在煤气管道上寻找漏气的地方,应该用肥皂水来检查漏气。1.15用电应遵守安全用电规程。用电前,必须检查各开关,更换保险丝不得随意加大,仪器设备漏电或发热时应切断电源,经检修后方可继续使用。1.16化验室中应备有消防器材和劳保用品。

11、1.17每次试验完毕后应检查水、电、煤气、窗、门等,确保安全。离开试验室时,应认真检查水、电是否关好,仪器药品放回原位。1.18禁止使用化验室的器皿盛装食物,不要用茶杯、食具盛装药品,不要用烧杯当茶具使用。 1.19经常保持工作环境的清洁、整洁。2、化学试验意外事故防止及处理2.1试验人员应充分了解化学试剂的物理、化学性质,试验时,精力必须高度集中。2.2接触有毒物品时,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2.3稀释溶液时必须将比重大的溶液倒入比重小的溶液中,并注意搅拌。2.4打开有挥发性气体的试剂瓶或进行产生挥发性气体的化学试验时,应在通风橱内操作。2.5酸、碱废液必须分别存放,经处理达标后方能排放。对

12、能产生有毒气体的物质,不得随意倒入废液桶中,须单独存放,解毒处理达标后方能排放。2.6若因酒精、苯或乙醚等引起着火,应立即用湿布或砂土(化验室应备有灭火砂箱)等扑灭。若遇电气设备着火,必须先切断电源,再用二氧化碳或四氯化碳灭火器灭火。2.7遇有烫伤事故,可用高锰酸钾或苦酸溶液揩洗灼伤处,再搽上凡士林或烫伤油膏。2.8若在眼睛或皮肤上溅着强酸或强碱,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然后相应地用碳酸氢钠溶液或硼酸溶液冲洗(若溅在皮肤上最后还可涂些凡士林)。2.9若吸入氯、氯化氢气体,可即吸入少量酒精和乙醚的蒸气以解毒;若吸入硫化氢气体而感到不适或头晕时,应立即到室外呼吸新鲜空气。2.10被玻璃割伤时,伤口内若

13、有玻璃碎片,须先挑出,然后抹上红药水并包扎。2.11遇有触电事故,首先应切断电源,然后在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2.12如不慎发生中毒、烧伤,立即送医院治疗。2.13如不慎失火,按防火制度中规定处理。3、化学药品及易燃、易爆、有毒类重要物品的管理制度3.1化学药品及易燃、易爆、有毒类重要物品储存分类:3.1.1易爆物品:梯恩梯、硝酸、硝铵、迭氮化物等;3.1.2氧化剂:碱金属和氯酸盐、硝酸盐、过氧化物、高锰酸钾等;3.1.3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液氮、液氨、氯化甲烷、氧气、氖、氩、氦、氢气等;3.1.4易燃物品:黄磷、硝化物等,凡闪电小于45的物品;3.1.5有毒物品:氰化钾、氰化钠、亚硫酸、有机

14、磷、有机物、氟硫酸钠、四氯化碳、三氯二稀、水银等;3.1.6腐蚀性物品:硝酸、发烟硫酸、三氯化磷、蚁酸、乙酰氯、乙酰溴、氢氧化钾、氢氧化钠、甲醛、焦油酸等;3.1.7放射性物品:铯137、镅241/铍、钴60、独居石、硝酸钍等;3.2以上多种药品和物品应按有关规定分类存放于药品室中,由室主任指定专人保管。保管人员应了解其性质及保管方法。3.3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应严格按消防条例规定执行,存放药品之间应保持一定距离,房间应阴凉、通风、干燥,并配备必要的防火器材。3.4贵重、剧毒物品应由专人用保险柜加锁保管,并有使用记录。3.5剧毒物品使用后,不得随意排放,应放入废液桶中,按要求集中进行解毒处理,

15、达标后方可排放。3.6贵重物品使用后的残渣尽量回收。3.7不同性质的废液,不能放入同一废液缸(桶)中。3.8上述分类药品、物品的购进、取用必须登记,定期清理。4、试剂、溶液管理制度4.1基准试剂应妥善保存,放在干燥器中,避免受酸、碱作用。4.2配制的溶液应根据试剂的性质分别存放于磨口瓶、橡胶塞瓶或棕色瓶中。4.3标准溶液必须专人配制,定期检定,并详细记录。4.4试剂瓶上的标签必须填写清楚,过期或变质的试剂,一律不准使用。5、工程试验用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和运输5.1工程试验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学品的采购及运输5.1.1工程试验用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和运输应由主管化学分析试验的主管工程师专门负责。5.1.2 采购工程试验用危险化学品前,应调查危险化学品供应方的环境条件,并评价其能力,做到定点采购。5.1.3 工程试验用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外表面应有完整标签,其对危险种类或有害程度、品质标准等应有明确标识。5.1.4 工程试验用危险化学品的装卸运输人员应按危险化学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防止撞击、倾倒,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坏标签。5.1.5 工程试验用危险化学品因每次使用量有限,为安全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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