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城瑶族自治住房保障工作领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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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恭城瑶族自治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保障性住房工作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及市委、市纪委加强保障性住房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要求,持续推动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坚决为我县保障性住房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决定集中开展全县保障性住房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纪委关于保障性住房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指示要求,以推动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常态化为抓手,进一步聚焦保障性住房领域违纪违法、侵犯

2、群众权益突出问题,扎实推进问题排查、集中查处、警示震慑、严格问责、建章立制“五项工作”,巩固和拓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成果,推动保障性住房领域突出问题有效解决,全面实施保障性住房工作规范化、精准化,做到“精准住保”。二、工作内容重点查处和整治以下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落实保障性住房政策不实问题。重点整治在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关于保障性住房的决策部署中搞变通,打折扣,做选择,甚至弄虚作假、收受贿赂等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的行为。(二)保障性住房领域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整治保障性住房领域建设过程中是否依法履行招投标程序问题,以及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

3、用、克扣拖欠,套取骗取资金等问题;在保障对象审核审批、分配入住等重要环节中是否严格执行上级规章制度程序,是否存在以权谋私、执法不公或优亲厚友、显失公平等问题。(三)保障性住房工作中存在的“四风”问题。重点整治保障性住房工作中敷衍应付、弄虚作假、懒政怠政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在租赁住房补贴资金申请审批过程中生冷硬推、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不作为、乱作为以及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以及责任落实不力、工作推进不力、不能按时完成保障性住房任务的问题。(四)保障性住房工作中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重点整治各级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对保障性住房工作中存在的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者有

4、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等失职渎职问题。三、方法步骤保障性住房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各阶段工作可以交叉进行,统筹推进。(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0月中旬至10月底)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县保障性住房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刘有文同志担任;副组长由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贲定明同志,县政府办文秘股长陈今格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保障性住房联席会议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及有任务的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贲定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刘林同志、马永昌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由保障性住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

5、成。有保障性住房工作任务的相关单位和乡镇也要结合实际,参照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2.动员部署。10月中旬,召开推进会,对全县保障性住房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印发实施方案。有保障性住房工作任务的相关单位和乡镇要结合本单位、本乡镇实际,制定各自具体实施方案和进行再动员部署,于10月25日前将成立保障性住房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领导小组文件和方案等相关材料报县保障性住房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排查问题阶段(2016年10、11月)1.畅通举报渠道。要进一步拓宽保障性住房工作信访举报渠道,有保障性住房工作任务的相关单位和乡镇要设立专门的举报窗口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广泛收集问题线索。

6、2.入户查访核验。要组织工作组入户调查,深入保障性住房项目施工现场以及住房租赁补贴户实地查访核验,通过采集、整合、比对的方式,重点对我县2013年以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户(含廉租住房)的户主身份、补助原因及补助金额等重要数据信息进行再次查访核验。3.分层次排查问题。县住建局、各乡镇及相关单位要在本系统开展自查自纠,摸清底数,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台账,实施动态排查和台账管理,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登记、及时办理。4.开展保障性住房领域专项巡察。按照市委提出的“市巡察到市级各企事业、延伸到县,县巡察本级保障对象、延伸到乡镇”的保障性住房执纪问责专项巡察工作要求,各相关单位和乡镇要围绕专项行动工作内容,分别开

7、展保障性住房专项巡察。为提升巡察效果,县人民政府将根据需要组织各乡镇及相关单位开展交叉巡视。11月8日前,各乡镇及相关单位要上报排查工作阶段专题报告。专题报告的主要内容有:专项行动基本情况、采取的具体措施、排查问题情况(包括走访了多少企事业单位、多少群众、排查了多少问题线索)、存在的主要问题、恳请上级帮助解决的事项等。(三)集中查处阶段(2016年11月)县住建局、各乡镇及相关单位要加强与县公安、审计、监察、财政、发改、国土、民政、人社、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查办工作合力,集中力量突破一批发生在保障性住房领域的重点案件,务必取得让党委满意、群众满意的效果。1.强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8、”运用。按照市纪委出台的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县直有关单位及各乡镇 要掌握好宽严相济政策,对保障性住房领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早处理。对有问题能够相信组织、主动交代、积极配合的,要体现党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政策;对不听招呼、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的,坚决从严查处。及时分类处置,对于基层一般性的问题线索,交由乡镇、县直单位等基层纪委主办;重要问题线索报送县纪委查办。2.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对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以及对保障

9、性住房领域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者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基层党委、纪委,实施“一案三查”,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而且要追究领导责任。3.加强通报曝光。加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适时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有效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11月20日前,上报集中查处工作阶段专题报告。专题报告的主要内容:专项行动推进基本情况、采取的具体措施、排查问题情况(包括走访了多少企事业单位、多少群众、排查了多少问题线索)、查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恳请上级帮助解决的事项。(四)巩固提升阶段(2016年12月)1.提高针对性,进行源头防控。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要针对保障性住房领域中发现

10、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建立完善查处和防范保障性住房领域中腐败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要注重工作成果运用,强化警示教育;对于出现的普遍性问题,查找漏洞,建章立制,做到源头防控。2.完善机制,推进“不敢腐”向“不能腐”转变。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要督促和推动深刻剖析保障性住房领域存在问题的原因,进一步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立健全流程公开、结果公示和社会监督等方面的制度,强化制度刚性约束,推动“不敢腐”向“不能腐”转变。要建立保障性住房领域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常态化机制,着力在问题防范、线索管理、严查快办、倒查追责等方面有新的突破。12月20日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要形成保障性住房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专题报

11、告并上报。专题报告的主要内容有:专项行动主要成果、主要做法、主要问题和下步整改措施。四、工作要求(一)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县直各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主动扛起主体责任,把保障性住房领域监督执纪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与中心工作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党委(党级)主要领导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时刻牢记责任担当,既挂帅又出征,做到“四个亲自”,以上率下,传导压力;党委(党级)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又要抓好业务监管。住建局要履行主管责任,进一步加大系统排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重要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检察机

12、关。住建局、各乡镇纪检监察部门要把保障性住房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执纪审查的重点内容,加强与财政、检察、公安、审计、信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积极建立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协作机制。 (二)加强督促指导,务求实效。县保障性住房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乡镇、各单位自查和复查出的典型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筛选,对重点乡(镇)、重点人群、重点单位和重点问题进行全面督导,对性质比较严重、影响比较恶劣或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进行重点督办;对问题比较复杂的案件,以及调查进展缓慢或处理不到位的,进行实地督办。(三)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宣传保障性住房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不断

13、提升群众知晓率。要注重抓典型,既宣传先进典型,起到引领作用,又曝光反面典型,起到警示作用。对保障性住房政策落实中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公开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案例分析、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形式,加大曝光力度,形成震慑。要继续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以及无党派人士开展保障性住房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巡察调研工作,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四)及时总结梳理,巩固提高。按照“情况明、数据准、可监控”的原则,各级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把这些经验做法提炼上升为制度成果,持续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各乡镇和相关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有针对性地剖析案例、分析原因、查

14、找对策,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健全制度、加强监管。通过整改情况“回头看”发挥纪律审查治本功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在基层持续形成正风反腐的强大震慑。附件:1.恭城瑶族自治县开展保障性住房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重点查处和整治的突出问题及投诉举报方式;2.恭城瑶族自治县保障性住房工作监督问卷调查表; 3.项目建设情况一览表; 4. 5. 2013-2015年住房租赁补贴、实物配租一览表 6.问题线索排查表。15附件1恭城瑶族自治县开展保障性住房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重点查处和整治的突出问题及投诉举报方式重点查处和整治以下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落实保障性住房政策不实问题。重点整治在贯彻落实中央、自治

15、区党委和市委关于保障性住房的决策部署中搞变通,打折扣,做选择,甚至弄虚作假、搞“金钱交易”等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的行为。(二)保障性住房领域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整治保障性住房领域建设过程中是否依法履行招投标程序等问题,以及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克扣拖欠、套取骗取保障性住房资金等问题;在保障对象审核审批、分配入住等重要环节中是否严格执行上级规章制度程序,是否存在以权谋私、执法不公或优亲厚友、显失公平等问题。(三)保障性住房改造工作中存在的“四风”问题。重点整治保障性住房工作中敷衍应付、弄虚作假、懒政怠政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在保障性住房资金申请审批过程中生冷硬推、玩忽职守、滥用职

16、权等不作为、乱作为以及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以及责任落实不力、工作推进不力、不能按时完成保障性住房任务的问题。(四)保障性住房工作中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重点整治各级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存在的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者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等失职渎职问题。公开投诉举报方式恭城瑶族自治县住建局投诉举报方式:来信请寄:恭城县恭城镇城中西路八巷6号住建局 邮编:542500举报电话:07738212185(住建局办公室),07738216709(县住房保障办)附件2恭城瑶族自治县保障性住房工作监督(实物配租对象)问卷调查表1.你是否保障性住房对象?是 否,享受的是公租房、棚改户、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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