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工会研究-马哲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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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小组讨论总结 讨论题目:工人运动与工会(德国)考察西方各国工会法和工会组织,谈谈工会在反对剥削、维护工人正当权益方面的作用。(德国) 组员: 一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小组首先讨论明确了工人运动和工会的概念和起源。1.工人运动:工人运动泛指劳工为了得到雇主与政府较好的待遇(例如制定劳动法令)而组织起来的活动。这些组织通常称为工联。许多知识份子与政治群体也介入劳工运动。在历史上,劳工运动始于工业革命后的欧洲,起初受到政府的强力压制。现今习以为常的周休二日、最低工资、有给薪休假及工时缩短等权利,都是当时劳工运动者的诉求。随着国际贸易与跨国公司的兴起,近年来劳工运动也有走向国际串联的

2、趋势。 19世纪三四十年代,英、法、德等国无产阶级开展了独立的政治运动,主要表现是发生了著名的三大工人运动,即法国里昂丝织工人的两次起义;英国宪章运动;德国西里西亚纺织工人起义。三大工人运动的新特点,表明无产阶级作为独立的政治力量登上了历史舞台。工人斗争的丰富经验,为马克思、恩格斯进行理论研究提供了宝贵的材料,也使马克思主义的产生成为可能;三大工人运动的失败,则从反面提出了创立科学的革命理论的迫切要求。 关于德国的西里西亚起义1844年 6月普鲁士王国所属西里西亚纺织工人的起义。当时西里西亚有发达的纺织业。这个地区从事棉麻纺织的工人和家庭手工业者受到工场主、包买商以及地主的残酷剥削。在40年代

3、,由于资本家把英国机器纺织品冲击带来的损失转嫁给工人,加剧了他们的贫困。1844年6月4日,以争取提高工资被拒绝为导火线,在欧根山麓两个纺织村镇彼特斯瓦尔道和朗根比劳爆发纺织工人自发的起义。起义队伍扩大到3000人,集中打击工人最痛恨的工厂主。起义者以简陋武器迎战前来镇压的包括骑兵和炮兵的政府军。坚持到6月6日,起义被镇压。它推动了工人运动的发展。西里西亚主要城市布勒斯劳的手工业者和学徒,柏林、亚琛的纺织工人,马格伏堡的糖厂工人等等,先后举行罢工以及局部起义,响应西里西亚织工的斗争。这次织工起义事件表明无产阶级已作为独立的政治力量登上历史舞台。2.工会: 工会,或称劳工总会、工人联合会。工会原

4、意是指基于体。这个共同利益团体诸如为同一雇主工作的员工,在某一产业领域的个人。工会组织成立的主要意图,可以与雇主谈判工资薪水、工作时限和工作条件等等。共同利益而自发组织的社会团体。工会的英文全称为Trade Union,英文缩写为TU1 。工会组织的产生源于西方的工业革命,当时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赖以为生的农业涌入城市,为城市的工厂雇主打工,但工资低廉且工作环境极为恶劣,在这种环境下,单个的被雇佣者无能为力对付强有力的雇主,从而诱发工潮的产生,导致工会组织的诞生。1900年美国琼斯夫人所领导的工会运动,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工会在很多国家,相当一段长的时间内属于非法组织,当局对成立非法组织工会处以

5、酷刑,甚至有的处以死刑,尽管如此,还是存在各种工会,并逐步获得政治权利,从而导致工会组织的合法化,也催生了各国劳工法或工会法的诞生。随着20世纪后期新自由主义的兴起,各已发展国家的工会势力都有所衰减。在美国,1950年大约有三分之一的工人加入工会,而2003年时仅剩13%;一些高移动性的产业(如制造业)在面临工会运动时,往往以迁厂作为要胁。此外,美国工人组成工会须向全国劳动关系局连署,并在监督下进行选举;但在连署后至投票前这段时间,资方可以采用各种手段对付尚无谈判权的劳工。二接下来,我们进一步探究了德国工会组织的模式和一些特点:通过查阅资料我们发现,德国工会组织与欧洲其他国家又有所不同,它们具

6、有严谨有序的特点,如今,德国已经成为中国企业尤其是设备制造业海外并购的另一个集中地。 同时,德国在市场经济国家的劳资关系中是最好的,劳资关系体系最严谨,法律规范比较到位。在德国,劳资双方的组织程度都非常高,一旦有问题通常用谈判方式解决,让矛盾有一个规范的处理渠道,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其国家的社会民主主义传统。 德国劳资关系相对规范的表现之一,就是德国企业的双层董事会制,一般来说,公司董事会负责管理企业,但德国很特殊,它的法律规定了股东大会下面设有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具有象征意义,而监事会权力非常大,包括企业管理人员的任命、重大决策的表决等。由于多年的争取,工人得以进入监事会,所以收购德国企业

7、不能忽视工会力量的存在。 德国监事会中有两种运作方式,按照德国共同决策法的规定,在大企业(工人在2000人以上)是对等共决,即监事会中职工代表可以占一半,一般企业(2000人以下企业)叫一般公决,职工代表可以占三分之一,而职工代表中多数为工会成员。 德国工会还有一些与众不同之处,例如企业里不允许有工会活动,但企业员工可以加入工会组织。德国最主要的工会组织形式是产业工会,德国工会联合会是全国性的工会组织,下面有八大产业工会,德国工会联合会只需要做统筹协调工作,提供一些背景资料,或者给罢工提供一些经济支持,进行劳资谈判都是由产业工会出面,比如,五金产业工会与雇主协会谈下来一个合同,当年增加工资3%

8、,五金产业覆盖的所有企业都会把增加工资的幅度带到各个企业进行细化。这样一种体制下,德国很少发生某个企业突然罢工,产业工会谈判谈不下去可以指定一个企业罢工,但很少企业自己罢工。 对有意并购德国中小企业的中国公司来说,他们直接面对的并非产业工会,而是德国企业里一个叫企业委员会的机构。一般在产业工会谈判完成之后,各个企业的企业委员会就会与雇主谈判,商议产业工会的谈判成果如何在本企业实现。德国法律规定,雇员五个人以上的企业就可以建企业委员会,企业委员会的成员可以是工会成员,也可以不是。当然,这不意味着他们会失去保护,尽管德国工会的组织率只有40%,近几年还有一些降低,但它的影响力很大,因为产业谈判具有

9、一个可扩展的程序。尽管德国工会组织率只有40%,但通过集体合同的扩展,其覆盖范围可以达到工人数量的80%-90%。 德国工会运行模式的另一个特征是,罢工被看作是劳资谈判的一个阶段,德国各个产业工会每年都会与相对应的雇主协会谈新一年的工资标准。如果谈判破裂,法律规定先调解,调解不成再罢工才是合法的,而且罢工行为全部围绕谈判来进行,在集体合同的有效期内,一般来讲不允许罢工。此外,工会组织罢工要给会员支付罢工津贴(约等于工人平常工资的60%),因此一般产业工会选择罢工都很讲究策略,会从自己的经济实力出发,罢工多长时间能取得成功都有精确的计算。3 以下是德国工会组织以及工会法的作用,分别体现在反对剥削

10、、维护工人正当权益等方面,并且较为有效地维护着员工的权益。通过查阅资料和讨论,我们发现虽然德国和中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都有较大的区别。但是,两国的工会组织以及工会法也存在着一些重要的共同点,特别是在维护职工权益上更为接近。1.突出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工会得到了会员的拥护德国工会把维护会员的利益作为其中心工作,并在各级工会得以忠实贯彻,各级工会的工作都是围绕着这个中心来开展,没有更多的花架子。工会工作具体关注到了会员的劳动报酬、劳动时间、劳动条件、福利待遇等涉及员工与企业相关的切身利益的各个方面,并且是实实在在地做事情。2.具有较强的独立运行能力,作用的发挥更为有力由于在法律和实践上,德国工

11、会都作到了组织机构、经费来源、运行管理等方面的独立,并且一旦企业方出现违法行为,劳工法庭将对违法行为进行判决,因此,德国工会的独立运行能力更强,工会在调节劳动关系、维护员工利益上发挥的作用是显而易见和强有力的。3.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1)工会干部进入、退出机制。德国工会法对工会专兼职人员的产生、退出进行了一系列繁杂的规范,在进入上基本体现了公开、公正、自由、竞争的原则;在退出上,基本作到了分层分级对待,避免打击报复,确保平稳过度。工会主席作为最主要的工会干部,法律上对其在职和退出期间的利益都做了比较周密的考虑和规范,使工会主席进得舒心、退得放心,避免了后顾之忧。比如企业的工会主席,如

12、果落选不再担任工会主席,为避免雇主打击报复,规定企业在8年内(工会主席的两个任期时间)不得将其解雇;产业工会的主席如果落选不再担任工会主席,将转为该产业工会的雇员;全国性的总工会主席如果落选不再担任主席,则进入董事会等。(2)利益维护谈判机制。在联邦法律的支持下,德国工会通过谈判的形式来维护员工利益的机制在全德已经形成,无论是工会方,还是雇主方,以及政府,都知道自己在其中扮演的角色是什么,该做什么事,该在何时做应做的事,该以什么方式做事等待,人人都遵守这个游戏规则。这一机制运行已多年,并行之有效,而且在逐步完善。(3)工资平等协商机制。特别值得提出的是劳资双方的工资平等协商。员工的工资是员工利

13、益的核心之一。德国工会已形成了一套产业工会主导、企业工会和雇主联合会参加、政府服务、法律支撑、全产业约束的有效的工资协商机制。这一机制的规范运作,基本上确保了员工利益不断扩大。主要原因有下三个方面:第一,人才。产业工会拥有法律专家、经济专家、工会业务专家等高层次的人才,其政策水平、法律知识和谈判技巧的掌握和运用,远远高于企业工会。第二,地位。产业工会有着超然的地位,完全可以用对等的身份与企业方代表进行平等的协商,平等是协商的重要前提,如果劳资双方关系不能对等,协商就存在不平等的极大可能性。第三,范围。产业集体协商可以大面积覆盖本产业的企业和职工,既能够充分体现协商本身的效能,又可以更大程度地体

14、现社会公平。4.高度重视劳动关系的协调在德国,没有工会的同意,企业别想解雇任何一个人。同时,在协调劳动关系上,法律对工会维护员工的劳动权益赋予了极大的权限,德国工会介入了从合同文本的制定、录用员工合同的签订到员工合同解除的全过程,并在其中依法行使其职权。除非员工个人因犯罪等违法原因,否则,没有工会的同意,没有工会主席的签字,企业无法解雇其员工。劳动关系的稳定是促进社会和谐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由于德国政府、工会都高度重视这一问题,并通过法律赋予了工会协调劳动关系的职权,即使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企业基本上都是私有的,企业也无法随意解雇员工,从而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与经济持续发展。5.工会维权与企业发展

15、在一定程度上做到了对立统一德国工会维护员工利益的基本职能天然地决定了它与企业之间是一对长期的矛盾关系。一方面工会要代表和维护员工利益,通过谈判,不断扩大员工利益;另一方面,员工利益的扩大直接导致企业成本增加、利润减少。为维护好员工利益,在企业工会之上又组建了产业工会和总工会,工会甚至不惜组织员工罢工来争取更大的利益;同样,企业主为维护其自身利益,组建了雇主联合会来与工会抗衡,力求按照经济学的逻辑以最低的成本获取最大的利益。但是,恰恰是工会的存在和谈判机制的建立,反而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企业的发展,使这对矛盾在对立的情况下又得到了统一。其原因,一是由于谈判达成的协议对企业、员工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16、,并且在1-3年内有效,那么在协议有效期内,企业不用考虑员工薪酬、福利等方面会出现不可预期的变化,相当于固化了这一块成本,可以更科学地规划企业的生产和经营,企业通过工会赢得了1-3年的计划发展期。二是在协议得到执行的有效期内,德国工会联合会承诺下属的企业不会因工资原因举行罢工,因第三方原因引起的罢工,工会也不支持或诱导,企业通过工会赢得了13年的稳定发展期。并且,即使是工会主导的以提高会员利益为目的的工资谈判,工会方也不是不顾现实地一味强行提高会员的薪酬。4 在讨论中,我们也提出的问题:1.德国工会的主要构成部分有哪些?答:共有三个主要的组织架构,分别是:1、德国工会联合会(DGB)。DGB是德国工会组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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