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排放、受纳)办证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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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排放、受纳)办证须知建设单位(个人)需要处置建筑废弃物的,应在处置前携带相关资料一式一份到市或区建筑废弃物管理机构申办建筑废弃物处置证。办证要求如下:一、审批权限划分(一)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机构的办理权限1、受理、审批老六区(天河、海珠、白云、越秀、黄埔、荔湾)的重点项目报批绿色通道工程申办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或临时建筑废弃物处置复函;2、受理、审批跨区工程申办建筑废弃物处置证;3、受理、审批老六区的特殊工程(减免处置费、抢险、保密、外事、考古、部队、铁路)等工程申办建筑废弃物处置证;(二)老六区(天河、海珠、白云、越秀、黄埔、荔湾)建筑废弃物管理机构的办理权限受理、审批辖区

2、内除重点项目报批绿色通道工程、跨区工程及特殊工程以外的工程申办建筑废弃物处置证。(三)新四区(萝岗、花都、番禺、南沙)建筑废弃物管理机构的办理权限受理、审批辖区内除跨区工程以外的工程申办建筑废弃物处置证。其中,重点项目报批绿色通道工程及特殊工程由区建筑废弃物管理机构审批完成后,在系统办证网络上报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机构备案及复查;其他工程由区建筑废弃物管理机构独立审批。二、申报材料及要求(一)基建施工工程类1、基本资料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排放、受纳)申请表、介绍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坐标红线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复函,运输合同。2、图纸总平面图、四至图、首层平面图、地

3、下室各层平面图、建筑剖面图等,以上图纸应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二)房屋拆卸类1、基本资料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排放、受纳)申请表、介绍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房屋拆迁许可证、运输合同。若属于单位自有产权的房屋拆卸工程可用房地产权证代替房屋拆迁许可证;若属于个人自有产权的房屋拆卸工程可用房地产权证代替房屋拆迁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 2、图纸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的红线附图(即红线图)。若属于单位自有产权的房屋拆卸工程没有红线图,可用房地产权证附图代替;若属于个人自有产权的房屋拆卸工程可用房地产权证附图代替红线图。(三)平整场地(含劈山)工程类1

4、、基本资料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排放、受纳)申请表、介绍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复函,运输合同。2、图纸红线图、竖向规划总平面图或平整设计说明。(四)市政建设工程(包括道路、桥梁、管线、地铁工程)类1、基本资料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排放、受纳)申请表、介绍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红线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复函,运输合同。若没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红线图的,可用城市道路挖掘许可证或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许可证或借地施工协议代替。2、图纸土建施工图全册(含:施工平面图、工程纵和横断面图、(管坑)剖面图、各类型施工井图纸、挡土墙图纸、渠

5、箱图纸、(桩)基础平面图、(桩)基础大样图、(桩)承台平面图、(桩)承台大样图;属于地铁工程类还要提供基坑围护、出入口、风亭风道、联络通道等施工图纸)。(五)房屋室内外装修类1、基本资料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排放、受纳)申请表、介绍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运输合同。若房屋室内装修工程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可以用房地产权证代替。2、图纸装修施工图纸。(六)市政设施维护维修类1、基本资料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排放、受纳)申请表、介绍信、城市道路挖掘许可证,运输合同。2、图纸可计算处置量的施工图纸或施工任务单。(七)重点项目报批绿色通道工程类1、资料、图纸齐全的重点项目报批绿色通道工程申办建筑废弃物处置证,

6、按前述一般建设工程类别提交材料。2、资料图纸不齐全的重点项目报批绿色通道工程申办“临时建筑废弃物处置复函”必须符合广州市重点项目报批绿色通道若干规定(试行)有关规定,被市城乡建设委或市发改委列入“广州市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审批的重点工程。申办资料、图纸如下:(1)基本资料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排放、受纳)申请表、介绍信、申请报告、市城乡建设委关于加快办理绿色通道工程余泥排放手续的批文、建设工程用地文件、招投标的有关处置量预算文件(或处置量的情况说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复函,运输合同。其中用地文件可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临时施工场地的复函” 或城市道路挖掘许可证或城

7、市道路临时占用许可证或“借地施工协议”。(2)图纸参照上述各类型建设工程所需要提供的相关图纸办理。若没有正式的施工图纸可用招标图纸代替。提交的图纸资料不齐全,建设单位需提交情况说明。(八)减免建筑垃圾处置费工程类申请减免建筑垃圾处置费的工程,除按上述各类型建设工程所列需要提交图纸和资料外,还应提交国家、省政府、市政府或市财政局相关的减免文件作为减免依据。(九)受纳建筑废弃物类1、基本资料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排放、受纳)申请表、介绍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证)。2、图纸红线图、竖向规划总平面图或回填设计说明。(十)建筑废弃物处置证延期建筑废弃物处置证到期,而工程又未完工

8、,还需继续进行建筑废弃物处置的,建设单位(个人)应持以下资料到原发证的建筑废弃物处置管理机构办理申请延期手续。1、基本资料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排放、受纳)申请表、介绍信、申请延期报告、原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排放、受纳)原件、运输合同。2、图纸工程提供的图纸未满保存期并还保存在管理机构的案件,不需重新提供图纸。否则,按首次办理的要求提供图纸资料。(十一)相关要求未能提供上述各类型工程资料和图纸的,应提出合理的书面解释。如遇特殊工程或上述资料和图纸不能满足计算处置量需要的,还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提供其他相应的资料和图纸。已完成“三通一平”工程的,在办理建设阶段建筑废弃物处置证,还应提供前期办理的建筑废

9、弃物处置证复印件。三、办理程序(一)申请资料的送审与受理市或区建筑废弃物管理机构对申请单位交来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验收,材料齐全即予以受理并开具受理通知书,不齐全的不予受理并开具不予受理通知书。(二)现场勘查市或区建筑废弃物管理机构受理后,安排时间对工地进行现场勘查,并做好如下工作:1、核对用地红线与用地范围;2、核对地形地貌,确定现场标高;3、核查工程有否违章处置建筑废弃物;4、检查验收工地现场围蔽、洗车槽、洗车设备及沉淀池的落实情况。对各种原因造成不能设置洗车槽的,建设单位应按如下要求办理:(1)设置活动式钢筋洗车架或采用移动式冲水设备冲洗车辆;(2)市区内市政维护和管线施工工程无法设置洗车

10、槽的,应有保证路面卫生的具体措施。(3)受纳场地没有水源或电源的,必须分设出入口,出口处须保证有50米水泥混凝土路面,不属于重点区域的受纳场可用石粉面代替。(三)计算处置量经办的工作人员严格依照建设单位(个人)提供的基本资料、图纸及现场勘查情况进行计算处置量。其中:(1)工程清场建筑垃圾量计算按建筑总面积乘以2折算为立方米;(2)拆屋建筑废弃物处置量计算:依据用地红线图上房屋类型,按A类型为1.0立方米/层.平方米;B、C类型为0.8立方米/层.平方米;D类型为0.6立方米/层.平方米等折算为立方米。(3)基建类的工程应执行市余泥管理处推行的房建类简化计算方法。(4)其他类型工程按施工图纸计算

11、处置量。(四)初审和复审经办人按要求将现场勘查情况、计算结果及审核意见输入电脑业务系统内相应栏目,并提交领导审批。(五)审批建筑废弃物管理机构对一般的建设工程应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对符合广州市重点项目报批绿色通道若干规定(试行)的工程应在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并通知建设单位前来领取缴款通知书。不予审批的,应提出理由并告知建设单位。(六)缴款和发证建设单位凭建筑废弃物管理机构开出的缴款通知书,到市内指定银行缴交建筑垃圾处置费,交费后凭银行的发票和缴款通知书回单,到市或区建筑废弃物管理机构领取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排放)或“临时建筑废弃物处置复函”。属于申办建筑废弃物处置证(受

12、纳)或全免工程的,不需缴纳费用,待审批后直接到市或区建筑废弃物管理机构领取建筑废弃物处置证(受纳)或“临时建筑废弃物处置复函”。(七)归档及资料备案负责档案管理的人员应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已发放建筑废弃物处置证的案件进行登记归档,并将每个案件处置量计算表、审批表及图纸资料报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机构备案。(八)案件的抽检和复查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机构对区建筑废弃物管理机构受理审批的案件进行抽检和复查。四、领取建筑废弃物处置许可文件后的管理规定(一)处置建筑废弃物的工地应主动配合建筑废弃物处置管理机构的检查,严格遵守广州市余泥渣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二)建设单位应严格监管施工单位雇请有运输建筑废弃物资

13、格的车辆承运建筑废弃物,严禁运输车辆不密闭运输。运输车辆违章超载,建设、施工、运输单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全部责任。(三)建设单位应严格监管、督促施工单位对运输车辆进行认真冲洗,冲洗不干净的车辆严禁上路, 保证工地出入口和周边马路不受污染。(四)承运公司发生变更(更换、增加或减少),建设单位或委托施工单位、运输单位应及时携带新的运输合同到原发证的建筑废弃物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五)工程应在建筑废弃物处置证规定的有效期内进行处置,过期无效。(六)办理了“临时建筑废弃物处置复函的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及相关图纸资料后,应尽快到建筑废弃物管理机构办理结案手续,领取建筑废弃物处置证。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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