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课件刑法第二十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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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法第二十讲,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二、生产销售假药罪 三、生产、销售劣药罪 四、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 五、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六、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七、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八、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 九、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下列选项所列情形中,哪些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A个体食品店老板秦某为贪便宜,长期自己开办地下加工厂,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远香牌火腿肠,一年来获利达4万多元。经查,该火腿肠虽不符合卫生标准,但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损害

2、B某化妆品厂系私营企业,所生产的婴儿护肤产品供不应求。为增加产量,厂长童某决定改变配方,增加添加剂。结果生产出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劣质产品,销售金额达50万元。消费者使用后程度不同地引起过敏、脱皮等不良反应。 C某私营企业原来生产的驱蚊剂效果明显,很受欢迎。后来为了多赚钱,老板葛某让工人掺杂使假,生产不合格产品出售,违法所得达5万元 D某企业生产的电热毯,质量不符合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用后造成5名消费者触电伤亡,甲为了获取超额利润,在明知其所经销的电器产品不符合保障人身安全的国家标准的情况下,仍然大量进货销售,销售金额总计达到180万元。一企业因使用这种电器而导致短路,引起火灾,造成3人轻伤,

3、部分厂房被烧毁,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 A.应当数罪并罚 B.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C.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 D.应按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中的一个重罪定罪处罚,1998年至1999年,某地区兽药厂厂长王某、副厂长郭某伙同生产科长杨某、供销科长陈某,组织大批量生产伪劣兽药和人用药。生产片剂时,不头原粉、少投原粉或多种药投一种原粉,如土霉素、安乃近均加入氯霉素原粉。生产颗粒时,用淀粉、滑石粉制成。土霉素上色不好时,用大黄水上色,甚至用不能食用的化工原料着色。当药片不好打时,在片剂中加入乳白胶。 该厂除使用本厂的商标外,还假冒14个厂家的商标。共销往全国26种伪劣产品

4、。计伪劣兽药17种,伪劣人用药9种,总数量14000余件,销售金额230余万元,非法获利159万元。,第二节 走私罪,一、走私武器、弹药罪 二、走私核材料罪 三、走私假币罪 四、走私文物罪 五、走私贵重金属罪 六、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七、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 八、走私淫秽物品罪 九、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十、走私废物罪,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5、,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第一款、第二款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第一百五十二条,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

6、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运输进境,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

7、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处罚。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五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

8、、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第一百五十四条 (后续走私),下列走私行为,根据本节规定构成犯罪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批准进口的来料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的原材料、零件、制成品、设备等保税货物,在境内销售牟利的; (二)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特定减税、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在境内销售牟利的。,第一百五十五条 (间接走私),下列行为,以走私罪论处,依照本节的有关规定处罚: (一)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 (二)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

9、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或者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第一百五十六条,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第一百五十七条,武装掩护走私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罪,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下列哪些行为构成走私犯罪? A 宋某入境时被海关人员查出其随身携带伪造的货币3万美元 B 刘某听说王某走私进口了一批VCD影碟机,即以低价向其购买了

10、50台在市场上出售 C 洪某系独资企业老板,因欠他人巨额债务,私自将免税购买的两辆进口轿车以市场价160万元充抵债务 D 周某邀集两个朋友携带非法购买的枪支,乘船到公海上接运走私物品,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罪 (应结合公司法的知识掌握本节之罪),一、虚报注册资本罪 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三、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四、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五、妨害清算罪 六、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七、虚假破产罪 八、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九、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十、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十一、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十二、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十三、国有公司、企业

11、、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十四、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 十五、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十六、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虚报注册资本罪,概念:申请公司登记的个人或者单位,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第一百五十八条 : 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

12、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概念:是指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

13、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案例:,2001年6月,甲以欲在徐州成立徐州雪娃实业有限公司无注册资金为由,向乙提出从其公司借款二、三百万元作为注册资金使用,并承诺用毕半月后即还。乙称自己公司资金紧张帐上无钱,但答应甲从其他单位借款给其使用。后甲实际从乙处借款150万元,连同自己的50万元,共200万元作为注册资金,于2001年7月2日经徐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徐州雪娃实业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登记中甲、乙、丙为发起人,甲任公司董事长,丙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乙任公司监事,其中甲、乙、丙占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别为70%、10%、20%。 2001年7月5日、6日,甲

14、分两次通过签发银行汇票的办法,将人民币150万元归还给乙。 甲行为是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甲、乙二人出资10万元,同时通过购买并使用伪造的商业零售发票,虚填商品实物价值人民币50万元,骗取审计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以60万元注册资本取得“XX贸易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后甲、乙又合谋将上述10万元资本金转移用于注册另一公司。甲、乙二人的行为构成: A.虚报注册资本罪 B.虚假出资罪 C.虚报注册资本罪与抽逃出资罪 D.虚假出资罪与抽逃出资罪,虚报注册资本罪: 行为人对外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 骗取登记 虚假出资罪: 行为人对内欺骗其他公司发起人、股东或者债权人

15、骗取出资或股份 抽逃出资罪=侵犯公司资本真实、维持、不变原则,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概念: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

16、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该医生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张某于2001年被重庆某医院聘任为骨科主任。2002年底,有医疗器械供应商向张提出,按医院购买器械数额返点给他们回扣。张召集科室的几个医疗小组组长开会,商讨如何收取和分配回扣。此后,销售商按销售金额的15%返点。张某收到回扣后就把钱发给医生组长,再由组长平分给参加手术的医生。 2004年,重庆市医疗卫生系统对收受回扣现象开始进行整顿,张某等人赶忙收手。一年后,张见风声已过,又召集医疗组长开会商量收受回扣事宜,得到大家赞同后故伎重演。到2007年,张某带头收受回扣计7万余元,张某个人分了1万余元,案发后全部退赃。 本案中,张某与医院签订的是聘用合同,其骨科主任的职务并非国家主管的行政部门任命,其身份是医院的医务人员,属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其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收受回扣,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龚建平“黑哨案”,2000年至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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