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岗位(涂层烘干室)人员学习资料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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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险岗位(涂层烘干室)作业人员安全教育一、 涂层烘干室设备的工作原理结构简介 烘干机主要由筒体装置前后托轮装置、进出料装置、传动装置与齿轮罩等部件组成。(与烘干机配套的附属设备:燃烧室、喂料出料设备、收尘设备等均不属本机范围) 筒体是卧式回转圆筒,其内部从前至后焊有交错排列角度不同的各式抄板。在进料端为防止倒料设有门圈及螺旋抄板。在其外部装有用于支承的轮带。筒体通过前后轮带支承在托轮装置上,在后托轮装置上设置挡轮以控制筒体的轴向窜动。筒体的转动是由传动装置通过小齿轮带动固定在筒齿轮而回转的。 每一托轮均设置调节顶丝,以便调节托轮前后位置。同时还设有托轮刮油毡,使托轮带接触面含有良好的油膜,延长

2、托轮与轮带的使用寿命。 筒体两端伸入进出料装置内,柔性密封板紧贴合在筒体上。进料箱内设有进料溜,进料箱下端密封板内侧开有落料和清料的腰形孔,以避免倒料造成的物料挤压、堵塞。 传动装置由电动机、减速机、联轴器、小齿轮组装件等零部件组成。工作原理 涂层烘干室是指用加热方式使涂层进行干燥、固化的装置,俗称涂层烘箱、烘房或烘道,广泛应用到金属、木材、塑料、陶瓷、橡胶等材质的制品涂层干燥、固化。绝大多数涂层含有易燃性有机溶剂或粉末,易挥发、扩散,与空气混合,积聚到一定的浓度时,遇到点火源就会发生燃烧爆炸,同时涂层中有些成分对人体有毒害作用。二、 涂层烘干室常见的事故伤害1、 火灾、爆炸2、 电击伤3、

3、毒害作用4、 高温伤害危险 事故案例: 宝安区松岗街道下涌第一工业区台资企业扬风机电厂于2005年5月4日晚9时许发生一起烤箱爆炸事故,造成2人受伤。 2008年3月9日下午5点半左右,海淀区双泉堡路一汽修厂内的烤漆房起火,值班员及时将房内一辆桑塔纳轿车推出。大火将房内大量电线、电动工具烧毁,幸未造成人员伤亡。三、 涂层烘干室安全通则深圳市涂层烘干室使用管理安全要求及考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涂层烘干室安全技术规定、爆炸和火灾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等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编写的指导性文件。4涂层烘干室安全技术条件 4.1 安全通风 4.1.1在烘干过程中,烘干室内含有

4、可燃气体(或粉末)时,烘干室必须设置安全通风装置。空气循环系统及送风、排风系统中所使用的风机,必须设有防止火花产生的可靠措施。 4.1.2烘干室内可燃气体最高体积浓度不应超过其爆炸下限值的25%。空气中粉末最大含量不应超过爆炸极限浓度的50%。 4.1.3烘干室内排气口位置应设在可燃气体浓度最高的区域。 4.1.4每台烘干室宜单独设置废气排气管道,不宜与其他设备共用排气管道。 4.1.5烘干室的安全通风系统不宜使用自然通风。 4.1.6排气管道上装设余热回收换热器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凝结物堵塞废气排气系统。 4.1.7排气管道和检修口应保持良好的气密性。 4.1.8烘干室设置空气循环系统时,应使

5、室内的可燃气体不产生积聚。 4.1.9直接燃烧加热的烘干室,其空气循环系统的体积流量应不少于加热系统燃烧产物体积流量的10倍。 4.2 加热器设置 4.2.1烘干室内宜使用足够强度的加热器,如使用易碎加热元件,室内应有防护装置,防止因机械损伤引起的火灾及触电事故。 4.2.2加热器表面温度 4.2.2.1 间歇式烘干室,当设置不同的安全设备时,加热器表面温度应分别符合以下要求: 未设置安全通风监测装置时,加热器表面温度不应超过工件涂层溶剂引燃温度的80%; 设置安全通风监测装置时,加热器表面温度不应超过工件涂层溶剂的引燃温度; 除设置安全通风监测装置外,安全通风系统的排气使用专用风机并与加热系

6、统联锁的情况下,加热器表面温度允许超过工件涂层溶剂的引燃温度。 4.2.2.2 连续式烘干室的加热器表面温度不应超过工件涂层溶剂的引燃温度,但具有下列安全措施之一的除外: 设置安全通风监测装置; 敞开面积大的辐射加热烘干室,采用不使爆炸性气体积聚的有效通风措施,能保证设备正常工作及设备故障和误操作的非正常工作时,工作空间的气体都不形成爆炸浓度。 4.2.3喷漆室内不得设置加热装置兼作烘干室。 4.3 控制与联锁 4.3.1烘干室应设置温度自动控制及超温报警装置。 4.3.2需设置安全通风监测装置的烘干室,宜优先使用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直接监测爆炸危险浓度;也可使用设备的故障监测装置,间接地进行

7、监测。每种情况均应与加热系统联锁。 4.3.3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的报警浓度及联锁浓度,应设定在可燃气体爆炸下限的50%以内。烘干室在这种情况下运行时,室内可燃气体浓度允许高于爆炸下限的25%。 4.3.4烘干室控制系统的联锁,开机时应使循环风机及排风机启动后,才能继续启动加热系统及工件输送系统;相反,停机时应使加热系统和工件输送系统关闭后,才能继续停止风机运行。 4.3.5人工装挂工件的大型间歇式烘干室,应设置安全门或室内发讯机构,防止误将工作人员关在室内。 4.4 调节阀与泄压设施 4.4.1烘干室内使用空气流量调节阀时,在系统的调节范围内,应使安全通风系统能达到所需的风量。 4.4.2烘

8、干室的安全通风系统使用调节阀时,应设置阀门最小开度的限位装置。 4.4.3烘干室宜设置泄压装置。每立方米烘干室工作容积宜设置0.050.22的泄压面积。泄压装置的泄压面设置不应朝向工人操作区域。 4.4.4低结构强度的大型烘干室可利用设备上的开口,侧门及靠自重封严的轻型保温顶作为泄压面积。 4.5 防火 4.5.1烘干室附近应采取防火的可靠措施,配备灭火装置或设置扑救火灾的消防器材。 4.5.2大型烘干室的排气管道上应设防火阀,当烘干室发生火灾时,能自动关闭阀门,同时使循环风机和排气风机自动停止工作。 4.5.3严禁烘干室周围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5.4烘干室所在作业场所严禁动用明火;确需

9、动用明火时,应经过使用单位安全部门批准,并落实防火安全措施。 4.6 安全警示标志 涂层烘干室使用单位应当在涂层烘干室的生产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7 电加热系统 4.7.1涂层烘干室电气设备应有防止电气短路的可靠措施。 4.7.2电加热器与金属支架间应有良好电气绝缘,其常温绝缘电阻不得小于1M。 4.7.3电加热器与导线的连接须保证良好接触。接线端的设置应便于检查。 4.7.4烘干室应设置静电保护接地,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0。 4.7.5装有电器设备的烘干室,其外壳必须接地,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金属外壳的各部件之间,应保持良好的电气连接。 4.7.6烘干室内部

10、电气导线应有耐温绝缘层。 4.7.7烘干室外部电气接线端应有防护罩。 4.7.8烘干室的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4.8 燃油、燃气加热系统 4.8.1燃料供给系统必须设置紧急切断阀。 4.8.2燃烧装置应符合工业用火焰炉有关安全技术规定。 4.8.2.1 燃烧装置应装有联锁装置,当风机故障时,自动切断全部燃料供应;燃油、燃气压力低于规定值时,自动切断燃油、燃气供应。 4.8.2.2 燃烧装置必须设置可靠的程序控制和熄火保护装置。在点火程序控制中,发出点火指令后,首先启动风机,按设定时间进行通风,然后点燃点火枪,电磁阀开启,燃烧装置开始燃烧;如发生点火失败,电磁阀立即关闭,重新进入程序,进

11、行通风等。 4.8.2.3燃烧装置运行时,保护装置与联锁装置不得任意退出停用。 4.8.2.4联锁保护装置的电源应可靠保障。 4.8.3烘干室宜使用间接燃烧加热系统。在烘干室设置空气循环系统,且循环空气流量不少于加热系统燃烧产物体积流量10倍的情况下,也可使用直接燃烧加热系统。 4.8.4烘干室使用直接燃烧加热系统时,烘干室必须设置空气循环系统,循环空气流量应不少于加热系统燃烧产物体积流量的10倍。如使用自动点火系统,燃烧装置应安装火焰监测器,并使燃烧器熄火时能自动切断该燃烧器的燃料供给。 4.8.5烘干室实体及其保温层均须使用非燃材料制造。 4.8.6烘干室应有良好保温层,外壁表面温度不应高

12、于室温15。 4.8.7燃烧装置与烘干室之间的连接管道应使用非燃材料绝热,外表温度不应超过70。 5安全操作与维修保养 5.1安全操作 5.1.1涂层烘干室必须具有安全操作规程,并悬挂在设备附近醒目位置。 5.1.2烘干室启动前应做预通风,预通风排气体积不应少于烘干室容积的4倍。预通风结束后,才允许启动加热器;关闭时,应使加热器关闭510分钟后,才能停止风机运行。 5.1.3进入烘干室的工件不应再有余漆滴落。 5.1.4烘干室因故障自动切断热源后,必须认真检查设备,在确认故障已经排除时,方可重新启动运行。 5.1.5烘干室内部应保持清洁,随时清除室内漆渣,定期清除排气管内沉积物,以避免可燃物自

13、燃引起的火灾。 5.1.6涂层烘干室运行时,操作人员要加强设备重要部位、安全装置、仪表参数的监督检查和记录分析,做好设备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对设备运行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应采取有针对性的果断措施,并认真做好记录。 5.1.7涂层烘干室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紧急情况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设备,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 5.2 维修保养 5.2.1涂层烘干室使用单位应根据制造厂提出的使用说明书制定设备维护制度。 5.2.2涂层烘干室使用单位对安全设备必须进行经常性维修、保养,发现异常应当及时处理。确保通风设施工作的可靠性和控制点火源的安全性。 5.2.

14、3涂层烘干室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有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保证正常运转。 5.2.4涂层烘干室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性能检测,核对检测结果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并将检测结果记入档案。 5.2.5涂层烘干室需要重大维修时,设备维修后的通风净化系统,防爆电气系统,防火防爆设施应满足设计要求;经联动负荷试车测定与调整,进行检测后,满足涂装作业场所整体安全要求;主要工艺设备的安全、联锁、信号装置、消防,随同主机负荷试车,达到设计要求。 5.2.6维护、保养、检修应当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6安全管理要求 6.1 管理机构和人员 6.1.1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 涂层烘干室使用单

15、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对本单位涂层烘干室的安全全面负责。 涂层烘干室的使用单位,应当配备涂层烘干室专职的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6.1.2岗位基本要求 涂层烘干室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掌握操作规程,经考核合格,才能上岗操作。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才能上岗作业。 6.1.3作业人员的培训 烘干室使用单位应当加强作业人员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培训,保证烘干室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涂层烘干室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6.2 安全管理制度 6.2.1岗位责任制 烘干室使用单位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级人员和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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