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领导人员问责制的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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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对领导人员问责制的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的研究内容提要本文以企业领导人员问责制为研究对象,探讨如何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领导人员问责制。作为领导人员问责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企业领导人员问责制,极大促进了企业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的提高,受到了职工群众的广泛关注和热烈拥护。但由于我国领导人员问责制起步较晚,从具体实践来看,无论是问责制的制度建设,还是问责制具体实践,都有许多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企业领导人员问责更是如此。加大问责力度、监督力度和管理力度,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企业领导人员问责制,有利于推动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正文我国的领导人员问责制形成于年“非典”事件之后。领导人员问责制作为一项组织处理制度

2、,是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是落实权责一致要求的责任追究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领导人员问责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深入研究和准确把握新时期实施企业领导人员问责制的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企业领导人员问责制,对进一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企业领导人员问责制的重要意义(一)实行企业领导人员问责制,是进一步解放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领导人员只有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认真全面正确履行职责,才能主动地去探索实现科学发展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机制和新举措。实行企业领导人员问责制,有利于促使各级领导人员找准思想观念、体制机制、工作作风

3、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知难而上、破解难题、迸发活力、扎实工作,把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二)实行企业领导人员问责制,是加强对权力行使监督制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迫切需要。实行企业领导人员问责制,依靠完善的责任监督制度,对不作为、乱作为或不当作为方面的监督,追究“有错”失职者,鞭策“无为”太平官,解决“庸政无责、小过难究”难题,强化领导人员的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勤廉意识、效能意识,真正实现从严格的“他律”走向真正的“自律”,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三)实行企业领导人员问责制,是新时期加强领导人员作风建设、增强领导人员责任意识的需要。实行企业领导人员问责制,能更

4、加有力地促进各级领导人员转变作风、恪尽职守,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能,保证政令畅通。增强各级领导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责任和权力更好的统一起来,确立科学发展的理念和战略,形成加快发展的思路体系,从而进一步提高企业决策水平和执行能力,把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推进企业不断向前发展。二、企业领导人员问责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建立和实行企业领导人员问责制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持党同职工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有关党纪政纪规定,建立健全企业领导人员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领导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情形进行问责,努力实现领导人员作风明显转变,

5、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工作效率明显提高,职工群众满意率明显提升,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建立和实行企业领导人员问责制的基本原则是:对企业领导人员实行工作落实问责,应遵循责权统一、赏罚分明、责罚适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做到责任追究规定与法律法规、纪律条规相衔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与发挥干部主观能动性相结合,确保问责工作在企业顺利进行。在实行企业领导人员问责制的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上述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保证企业领导人员问责制沿着正确的方向正常运行,发挥问责制所具有的惩罚、教育、安抚、

6、补救、警示和预防的功能,达到预期的目的,取得良好的效果。三、领导人员问责制的发展趋势 从因“非典”事件而启动的领导人员问责制,到目前为止在全国大范围内推行,问责制已经历了八年多的时间,取得了初步成效。随着企业领导人员问责制的不断推进与深入,综合各方面的运行情况加以分析,当前企业领导人员问责制主要呈现出以下几大趋势: 第一,问责方式呈现由“权力问责”向“制度问责”转变的新态势。在过去,发生事故后追究责任时,往往根据上级领导的意图和意见进行,随意性较大,追究“直接责任”较多,而追究领导层“间接责任”较少。在当前推行的企业领导人员问责制中,追究责任主要是依据事实和有关规定来进行。责任追究的范围在不断

7、扩展,从直接负责人追究到间接负责人追究。 第二,职工参与、群众舆论在推动对领导人员进行问责中的作用越来越大,问责主体呈现由特定组织和个人向社会、公众转变的新局面。在具体实践中,可以看到媒体的积极参与,对企业形成了巨大的社会压力,出现了媒体和职工群众监督合力推进问责制的大趋势。 第三,问责力度不断加大,使问责成效不断扩大。近年来,企业问责的人数之多,时间之快,职务之高,力度之大都是空前的。 同时问责情节已开始注重细节,强调“小节”,出现了从“大事问责”向“小事问责”的新特征。四、企业领导人员问责制的具体实践(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企业发展大局,针对影响企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实施问责追究。以问责制

8、为抓手,加强对领导人员的监督管理,增强其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是实施问责制的重要目标。近几年,企业坚持以解决少数党政领导人员在实践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推行问责制度,特别是按照党风廉政责任追究办法和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加大对党风廉政和企业“三重一大”事项的督查和问责力度,促进了企业科学发展各项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二)坚持以人为本,针对社会关切的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实施问责追究。发展好、实现好、维护好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实施企业领导人员问责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企业把解决职工群众收入、生活、学习等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和职工办实事、好事,作为

9、实施问责制的着力点,不断加大问责力度,有效维护了职工群众利益。(三)坚持落实“一岗双责”,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存在的突出问题实施责任追究。以责任追究为抓手,促使企业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是推动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发展的必然要求。企业把强化责任追究作为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关键环节,大力推行责任追究制度,实施严格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强化了企业领导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五、领导人员问责制实施进程中存在的问题1、重权责明晰问责,轻权责不明问责。企业领导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定责任,做到有权有责、权责明确,依此奖励或问责都很好操作。但是,在问

10、责具体实践中,权责不明确、权责不对等,以及有权无责、有责无权等问题在一定范围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导致权责模糊,问责主体缺位,致使具体问责对象和范围不清,影响问责效果。 2、重副职问责,轻正职问责。在实践中,随着企业领导人员问责制的实行,一些分管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等领域工作的企业副职,责任大、权力小,感到如履薄冰,而真正的决策者是正职。一旦出了事故或问题,往往是直接追究办事人员及分管领导责任多,追究主要领导或正职责任少;追究执行者责任多,追究决策者责任少。现阶段,对企业正职特别是大型、特大型企业正职进行问责还是很少的。3、强调惩罚机制,忽视激励机制,同时问责程序不规范,公开性差,影

11、响问责效率。 从问责的绩效奖惩机制来看,存在着过分强调惩罚机制而忽视激励机制,容易滋生“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消极业绩观。处理过程基本上还是幕后权力操作,缺乏应有的透明度,职工群众对问责工作了解得不够全面,影响了问责程序的及时启动和问责工作的有效监督。4、重有过问责,轻无为问责,问责的范围太窄及法律体系不完善。 在企业,就目前而言,引咎辞职、责令辞职,还仅仅限于严重的安全生产、安全事故等方面的问题问责较多,而对重大决策失误、用人失察等方面的问题问责较少,对于平时大家司空见惯的懒散、拖拉、不作为、少作为和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不求无功但求无过、遇到难题就躲、出了问题就推、有了荣誉就抢的混事官、太平

12、官却少有问责,还未完全纳入问责范畴。 5、重行政业务问责,轻党群工作问责。企业是经济组织,一切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因生产经营问题而问责的力度不断加大,对于企业党群工作不到位而发生问题(如发生群体性事件等)实行问责的则很少。这与行政业务工作硬指标较多,党群工作软指标多有一定关系。六、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企业领导人员问责制的措施1、加大问责力度。对企业领导人员的问责实行制度化,做到失责必究,失责必问,在哪个环节出问题就追究哪个环节的责任,在哪个人身上出问题就追究哪个人的责任,决不姑息,不手软。对一些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的企业领导人员也纳入问责范围,建立完善工作考评和干部考核机制,落实责任追究结果在工作

13、考评和干部考核中的应用,把追究个人与集体、党务与行政、正职与副职、重大失误与日常过失结合起来,扩大问责领域,强化责任对象。 2、加大监督力度。把企业领导人员问责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考核内容,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职责,实行责任追究案件专门备案和跟踪督查制,由纪检监察机关等专门部门对追究情况进行审查把关,对追究后的处分执行情况进行定期督促检查,做到常检查常考核。积极在企业推进企务公开、党务公开,使广大党员和职工群众更多、更好地了解和参与企业和党内事务,保证党员和职工群众行使各项民主权利,发挥好基层党员和职工群众的监督作用。 3、加大管理力度。一是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考核,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做好离任审计等工作,严格警示、教育混日子过的干部,使干部不敢懈怠。二是加大对腐败分子的查处力度,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形成干部监督的信息网络,做到发现一件案件查处一件、处理一件。三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落实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杜绝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四是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进一步严明领导责任,做到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使干部不敢失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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