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服务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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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期物业服务协议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协议当事人甲方:乙方: 甲方是指建设单位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乙方是指购房人(业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乙方以使用人的身份,委托甲方对南磷住宅小区进行前期物业管理,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本物业名称: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 栋 号住宅; 建筑面积: 平方米;总房款 元。 物业类型:住宅第二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1、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

2、境卫生、保安、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装缮、服务与管理;2、根据有关法规、政策和本协议约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守则、临时管理规约并书面告知乙方: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守则、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并可采取警告、批评、公开通报、停水、停电等措施;5、维护小区内的交通秩序,指挥车辆有序停放;6、物业管理企事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7、依据本协议及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向乙方收取综合物业管理服务费用;8、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房

3、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9、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10、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保修期以后的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11、自本协议终止时起五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12、对乙方违反法规、政策、临时管理规约、业主手册及本协议的的行为提出劝告,当乙方不听劝告时,甲方有权采取相关措施予阻止或通报有关部门处理。13、对制度或物业使用人违反小区管理乱停、乱放车辆,有权采取必要措施,清理、移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

4、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2、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3、遵守甲方制定的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守册、临时管理规约;4、遵守本小区车辆停放管理规定,服从小区管理人员指挥,确保小区内车辆正常秩序;5、依据本协议按时向甲方交纳综合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及其相关费用;6、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及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7、不得占用、损坏、改造或装饰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8、出租、转让房屋时,应事先通知甲

5、方。转让房屋时,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9、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守则等造成的损失、损害业主承担连带赔偿;10、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11、协助甲方做好物业工作。12、遵守甲方制定的小区车辆停放管理规定,对自身乱停、乱放行为,同意甲方采取必要措施进行纠正或移动,由此造成损失由自身承担。第三章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第五条 甲方对小区实施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如下: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安排保安人员设立门岗,对小区进行24小时值守及巡逻,但不含对业

6、主或使用人、人身及财产保管和尽力使住户免受骚扰,使小区处于良好,安全的环境中。2、负责小区公共部位、公共设施的清扫卫生和绿化保养。清扫小区内垃圾、污物,为小区住户提供良好的生活、工作和商业环境。3、负责小区内照明系统、供排水系统、消防系统、有线电视系统、通风系统的日常维护、维修保养。在保养维修时,提前告知业主,保证其正常运转(若出现甲方不能控制的情况,而使设备运行中断,甲方不对任何可能引起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这种情况出现时,甲方必须尽力协助恢复、而乙方应缴纳的管理费和其他费用的责任也不因此受到任何影响)。4、负责小区的消防安全。对小区的消防情况进行不间断的巡查、监控,预防火灾发生。5、对小区

7、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如小区路灯、室外上下水管道、明暗沟。窨井、围墙、单车棚、汽车场等进行维护,使之保持良好状态。6、对小区业主(使用人)的装饰装修进行监控制。对不符合建筑装修规定、破坏小区主体建筑结构、损害小区外观的装修进行制止,以确保小区的建筑安全和使用安全。7、帮助乙方督促施工单位解决乙方入住(使用)后发现的施工建设质量问题。8、清除小区内任何不符合条例管理规定的建筑物、安装物或摆放的杂货物。纠正和取消住户对小区内公共卫生地方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占用,以保持小区内公共场地畅通及干净整洁。9、协调住户之间因物业使用而发生的纠纷。10、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生活垃圾清运费,装修垃圾处置

8、费等代收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按政府相关规定执行。11、对住户中出现的违反(业主手册)、临时管理规约、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的行为进行制止,并采取必要的措施。12、代表住户与有关部门交涉小区的管理和配套服务事宜。13、根据住户的合理要求,提供相应的有偿服务。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第六条 甲方必须达到以下物业管理质量目标1、小区内楼道、通道不定时清扫保洁,公共场地无陈旧垃圾。化粪池出现溢即予清掏,做好灭四害工作;2、小区所属绿化,保持整洁常青;3、小区护管人员24小时值班、不定时巡逻。发现业主、使用人的安全及财产受到威胁和侵害时,应尽力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和保护。尽

9、力减少和杜绝小区出现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发现黄、赌、毒等问题及时与属地派出所联系并协助处理。4、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住户的困难和问题,属甲方职责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处理。5、加强小区消防管理,预防火灾事故发生;6、加强小区车辆管理,确保小区内车辆有序停放;7、因地制宜地开展社区活动。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第七条 本小区综合管理服务收费1、乙方所购物业属 ,物业管理费用为 元/月按乙方房屋产权面积(建筑面积)收取。2、住户综合管理服务费的交纳,从接房之日起,按年预收。3、机动车辆停车占地使用费,由甲方按昆明市发改委及县物价部门有关标准向乙方收取。4、非机动车停车费,由甲方参照昆明市政委及县物价部门有

10、关标准向乙方收取。5、生活垃圾处置费,住宅每户每月按 元收取,(不含装修垃圾处置费)。6、化粪池清掏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向各户分摊收取。综合管理服务收费内容及标准(仅指非电梯住宅)单位:元/月项目所占比例服务内容住宅收费备注公共环境卫生费10%小区内庭院通道楼梯的清扫、保洁,袋装垃圾定点收集倾倒0.05此费中不含仁政通(2008)7号文规定的,每户每月垃圾清运处置费5元和商铺经营面积征收的费用。安全保卫费25%协助公安部门,做好区内防盗及昼夜巡逻值班0.125小区保安人员工资、补贴、器械费用绿化管理费5%绿地、花木的养护,植被的栽促修剪、施肥、防 害等0.025绿化管理员工资、水费、工具、农

11、药、化肥费用机电设备运行管理费20%配电、给排水设备、消防设施、中心监控室运行的电费、维修费用0.10中心监控室、水泵、消防所使用的电费、材料费、人工工资。公共设施维护费20%小区内路灯更换(包括照明用电费)、室外上下水管道、明暗沟、窨井、围墙的确维护0.10管理费20%物业管理办公费、人员劳动补贴0.10小计100%0.50第八条 维修基金1、 根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本物业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维修基金,维修基金按房款总金额的2%收取,在房屋交付时由甲方收取。2、维修基金:维修基金按国家规定一次性收取。3、维修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按国

12、家规定执行。4、维修基金使用范围:维修基金主要用于小区内供水水泵、消防设备、配电机组以及楼房的修理费用和大型修理费用;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的增建改建、大修、更新。5、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按乙方占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续等。6、乙方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第九条 有偿服务收费乙方在小区中如需甲方提供综合管理服务收费以外特约的服务,可向甲方提出,其服务项目、内容及收费标准参照现行的行业收费标准收取。第六章 其它约定第十条 房屋维修责任的划分1、保修其内,由开发商负责乙方房屋质量的保修。房屋保修期以房屋质量保证书为准。2、保修期

13、满,由乙方承担房屋修缮责任和修缮费用。其中,在乙方交纳物管费用的情况下,甲方承担管理区公共部位、共公设施设备的修缮(大修、更新、改造除外)。对乙方自用部位和自用设备的修缮,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可以自行修缮,也可委托甲方进行有偿修缮。3、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房屋及其设施损坏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修缮费用和修理工缮责任。第十条 乙方在小区中饲养家禽、宠物,不得影响环境卫生和其它业主的利益。当小区中的其它业主的权益因乙方饲养家禽、宠物而受到侵害时或单栋业主中50%以上其它业主要求乙方停止饲养时,乙方应停止饲养,甲方也有权对乙方进行干涉。第十二第 乙方有权来查证自己所交费用情况。但乙方无权清查甲方帐务

14、。第十三条 根据小区管理情况,甲方有权提出调收物管费用或增收其它一些费用。但甲方的主张,必须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在取得小区50%以上其它业主同意和支持证据的情况下,才能执行。第十四条 根据甲方管理服务情况好坏,乙方有权按法律规定提出调整物管费收费价格或重新选聘小区的物业管理企业。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物业管理纠纷时,应依据本全同的规定及小区物业管理规定和政府的相关政策法规来进行处理。第七章 违约责任第十条 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十八条 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

15、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十九条 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超出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第二十条 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30%交纳违约金。第二十一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造成乙方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二十二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二十三条 本协议中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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