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0吨塑料制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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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 目 名 称: 年产100吨塑料制品扩建项目建 设 单 位(盖章): 山东山鹰化工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9年4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制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

2、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48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年产100吨塑料制品扩建项目建设单位山东山鹰化工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韩继忠联系人马宗余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韩垓开发区联系电话15315183222传真邮政编码272001建设地点济宁市梁山县韩垓镇蔡垓村东南160m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

3、新建 改扩建 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C3055塑料包装容器制造占地面积(平方米)4000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3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4.5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5%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19年6月工程内容及规模:1、项目背景山东山鹰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0吨塑料制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8年5月8日经梁山县环境保护局批复(梁环报告表201897号),于2018年6月8日通过企业自主验收,于2018年7月10日通过梁山县环保局(噪声、固废部分)验收(梁环验201887号)。根据市场需求,山东山鹰化工有限公司拟投资300万元在济宁市梁山县韩垓镇蔡垓村南,公司现有厂区

4、内,建设年产100吨塑料制品扩建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1998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国家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十八、橡胶和塑料制品业,47塑料制品制造,其他”类项目。本项目不使用废旧塑料,按照分类管理名录,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山东山鹰化工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人员到项目建设场地及其周围进行实地勘查与调研,收集有关工程资料,进行该项目的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结合该项目的建设特点,编

5、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济宁市梁山县韩垓镇蔡垓村南,公司现有厂区内,项目占地属于预留建设用地,符合乡镇规划。项目所在厂区周边工矿企业和道路。(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在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周围1km范围内没有历史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及重要生态功能区;项目区域具有水、电及交通便利等有利条件。本项目在生产车间外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北侧蔡垓村,距离约为160米,符合要求。在此规定的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宜有居民生活区,本项目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综上所述,项目选址符合区域规划,选

6、址合理。3、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1)平面布置项目所处位置地势平坦,整个厂区大门位于厂区南部,朝向双韩路,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该车间位于厂区北部,办公生活区位于厂区南部,仓库位于办公区和生产车间之间,位于厂区东部,整个厂区范围内地势平坦,水、电、路、燃气、热力、通讯等市政设施齐全,周边环境良好,交通便利。(2)合理性分析项目设有1个出入口,生产区、办公区相对隔离,方便管理和生产;同时出入口正对道路,有利于人流、物流进出厂区,便于维护厂区内有序的生产环境。各生产环节连接紧凑,有利于生产衔接,减少了运输距离,提高了生产效率。大多数高噪声设备都在室内,并且在设备上安装隔声减震装置。在采取降噪措施后,本项

7、目产生的噪声对厂界影响较小。根据场地自然状况和主导风向等因素,整个厂区分为生产区、办公区及仓储区,办公区没有处在生产区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对废气采取了有效收集措施,该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办公区影响较小。综上所述,本项目厂区平面布置既考虑了生产、办公环境,也兼顾了厂区外附近环境情况,从方便生产、安全管理、保护环境等方面考虑,本项目总平面布置合理。(具体位置见附图2:平面布置图)4、建设规模建设规模:项目占地4000,利用厂区现有厂房进行生产,生产车间1400,办公用房200位于厂区南部,仓库244位于厂区北部。本项目扩建建完成后年产塑料制品100吨。本项目新增员工10人,1班工作制,每班生产8小时,年

8、有效工作时间300d。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项目组成情况见表1-2。表1-2 项目组成一览表工程类别工程名称工程内容主体工程生产车间依托现有车间。建筑面积884m2,1层建筑,钢结构,新上注塑机、吹塑机、搅拌机等生产设备。年产塑料制品100吨。配套工程办公室依托现有办公室。建筑面积480m2,1层建筑,砖混结构,位于厂区南部,用于办公。储运工程仓库依托现有仓库。建筑面积480m2,1层建筑,钢结构,位于办公区和生产车间之间,厂区东部,主要储存原料及产品。公用工程供水依托厂区现有供水管网,新增用水量为200m3/a。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制,拟建项目雨水排入厂区雨水管网;生活污

9、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收集后,定期外运作农肥。供电依托厂区现有供电线路提供,年用电约10万kWh。环保工程废气VOCs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依托现有光氧催化处理装置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P1)外排外排;粉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P2)外排。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收集后,定期外运作农肥。循环冷却水,设置循环水池,循环使用,不外排。噪声对设备进行隔声减震措施,设施绿化隔离带;对运输车辆设施进行严格管理。固废废包装袋收集后作为废品外售;不合格产品粉碎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5、主要设备及原材料消耗本次扩建项目新增主要设备型号及数

10、量见表1-3。表1-3 新增主要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数量1吹塑机SJ-2507台2注塑机QZD4台3粉碎机6台4搅拌机-6台本次扩建项目投产后,根据企业提供的材料,每年所需主要原辅料情况见表1-4。表1-4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序号名称单位年用量备注原材料1PE母瓶坯体t/a95瓶体2PP环保颗粒t/a5瓶盖能源消耗1电万kWh10现有供电线路2水m3200现有供水管网 本项目主要产品产量见表1-5。表1-5 产品方案一览表序号名称单位产量备注1塑料制品t/a60不同规格瓶子6、配套工程情况(1)给水: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生活用水主要是职工日常生活所用,本项目新增职工10人,食宿

11、均不在厂区,年生产天数为300天,按50L/人d计算,生活用水量为150m3/a。生产用水:本项目生产过程主要为设备冷却用水,设置循环水池,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年循环水量约为5000 m3,补充量为50 m3/a,合0.17 m3/d。新鲜总用水量200 m3/a。职工生活用水按产污系数0.8计,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20m3/a,其水质简单,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外运作农肥。项目运营期用水量见下表1-6。表1-6 项目用水类型及用水量序号用水对象日用水量(m3)年用水量(m3)1生活0.51502生产0.1750损耗301801501

12、20生活用水化粪池新鲜水定期外运作农肥设备冷却用水200050损耗50图1-1 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m3/a(2)排水: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单独收集后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外运作农肥。设备冷却废水,设置循环水池,循环使用,不外排。(3)消防:总图设计中,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合理布局,保证各建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同时各主要生产建筑物周围设置消防通道,保证消防车能够畅通无阻,及时进行安全施救。在建筑物内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配置一定数量的干粉灭火器。(4) 供电:依托厂区现有供电设施,用电能够满足需求。(5)供热:本项目生产设备采用电加热,不新建燃煤、燃气设施;办公室使用空调供

13、暖。7、目选址及建设可行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塑料制品生产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发改委令2013第21号),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2)用地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济宁市梁山县韩垓镇蔡垓村东南160m,地理位置交通便利,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亦无需特殊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环境承载能力较强;厂址所在地地质情况较好,无不良工程地质现象,建设条件良好。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年5月30日发布的“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中规定,项目不属于禁止目录和限制目录中的建设项目,不属于该文件中限批或禁批的范围。因此,本项目符合梁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选址合理。(3)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8 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序号工作方案规定本项目情况结论1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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