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咨询热点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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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员工管理企业学院67套讲座+ 8720份资料./Shop/42.shtml工厂生产管理学院52套讲座+ 13920份资料./Shop/43.shtml财务管理学院53套讲座+ 17945份资料./Shop/45.shtml销售经理学院56套讲座+ 14350份资料./Shop/46.shtml销售人员培训学院72套讲座+ 4879份资料./Shop/47.shtml2009年度1-3月纳税咨询热点问题选编纳税咨询热点问题(1月份)问:发票发生丢失、被盗如何到税务机关处理?答:应于发生发票丢失、被盗的当日,携带发票领购簿,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填写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挂失/损毁发票清单后办理发票

3、缴销手续,接受违章处罚,凭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在报刊或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并及时将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和公告声明作废的证明报送主管税务机关。问:开票方、受票方发票联遗失,该怎么办?答:开票方遗失已开具而未交付的发票联,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接受行政处罚并刊登遗失声明后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与该份发票的存根联、记帐联粘贴在一起,对该份发票做作废处理,再重新开具发票给受票方,并在备注栏中注明遗失发票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票金额。受票方遗失发票联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刊登遗失声明并接受主管税务机关处理以后,由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然后凭证明向开票方索取该份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开票

4、方在复印件上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并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盖章),受票方可凭此复印件入帐。问:如何开具地税红字发票?有什么要求?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根据上述规定,需要开具地税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者取得对方有效证明(有效证明指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已入帐的发票复印件及该张发票的记帐凭证复印件和经对方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盖章的发生红字业务情况说明)后方可开具。其中,开具货运发票红字票有

5、特殊要求,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版公路 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使用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10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1. 受票方取得货运发票后,发生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或者因运费部分退回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按红字发票开具规定进行处理。开具红字发票时应在价税合计的大写金额第一字前加“负数”字,在小写金额前加“-”号。2.在开具红字发票前,如受票方尚未记账、货运发票全部联次可以收回的,应对全部联次监制章部位做剪口处理后,再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方为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以下简称自开票纳税人)或代开票中介机构的,开票方应在领购新货运发票时将剪口后的货运发票全部联

6、次交税务机关查验并留存。3.在开具红字发票前,如无法收回全部联次,受票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受票方为营业税纳税人的,向主管地方税务局填报申请单,受票方为增值税纳税人的,向主管国家税务局填报申请单。申请单一式两联:第一联由受票方留存,第二联由受票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申请单应加盖受票方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通知单应与申请单一一对应。通知单一式三联:第一联由受票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第二联由受票方送交承运方留存;第三联由受票方留存。通知单

7、应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印章。开票方凭承运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货运发票,红字货运发票应与通知单一一对应。承运方为自开票纳税人的,开票方即为承运方。开票方为自开票纳税人或代开票中介机构的,应于报送税控盘(或传输盘)数据时将通知单一并交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开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应将纳税人税控盘(或传输盘)中开具红字货运发票情况与通知单进行审核、比对;比对不符的,不允许其开具红字货运发票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问:小型微利企业如何认定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答:1、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工业企

8、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2、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中,“从业人数”按企业全年平均从业人数计算,“资产总额”按企业年初和年末的资产总额平均计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按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计算。3、企业在当年首次预缴企业所得税时,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企业上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核实后,认定企业上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

9、,才可以在预缴时减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4、纳税年度终了后,主管税务机关要根据企业当年有关指标,核实企业当年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企业当年有关指标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但在预缴时已按规定计算减免所得税额的,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要补缴已减免的所得税额。问:建筑业应税劳务甲供材料能不能开具发票?成本怎么列支?答:(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在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后,如发生建设单位提供材料(以下简称“甲供材料”)情形,在开具发票时,“甲供材料”价

10、款不能作为发票开具金额。营业税计税营业额的确定,按现行营业税政策有关规定执行。 (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建设单位提供材料情形的,建设单位在确认固定资产计税基础时应包括“甲供材料”实际金额,并据此按税法有关规定计提的折旧允许税前扣除。问:个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取得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的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答:(1)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

11、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2)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3)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

12、补偿收入在计税时允许扣除个人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问:关于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的计算。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1月21日国税发20059号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对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应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应纳税额(雇员

13、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问: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企业当年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14%的部份,准予扣除,但对历年累积的“应付福利费”贷方余额如何处置?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264号)文件规定,2008年发生的福利费支出,应该首先冲减应付福利费贷方余额,不足冲减部分允许在计算当年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但税前扣除的福利费支出不得超过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的14%。问:机动车辆丢失后可否退还已缴的车船税税款?应如何办理?答:根据中华人民

14、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证明,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已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船,失而复得的,纳税人应当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问:个人离退休后返聘取得工资收入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发199958号)的有关规定,对于离退休后返聘所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以及离退休后重新就业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属于个人离退休

15、后重新受雇取得的收入,离退休人员返聘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咨询热点问题(2月份)问:网上申报中财务报表-利润表填报后发现数据有误应如何修改?答:可以通过两个途径进行修改:一是可在网上申报的网页上进行文书申请,申请修改财务报表,经过税务部门批复后可自行对财务报表进行修改;二是携带正确的财务报表到主管税务分局办税大厅,由窗口工作人员帮助修改。问: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申报时都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如何申报?答:需要提供的资料有: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工资、薪金所得分月明细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初次申报者还需要填写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基础信息登记表。表格可在办税服务大厅领取或从地税网站上下载。由纳税人本人自行申报的,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一式二份,纳税人签字,并附纳税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委托他人申报的,填写个人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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