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充电桩通用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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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采购标准(宝坻-营销17-01)国网天津宝坻供电公司专用充电桩新建通用技术规范(0305-500112702-00001)国家电网公司二一九二一九年六月本规范对应的专用技术规范目录序号名 称编号1交流充电桩专用技术规范XXX- 19 -交流充电桩采购标准技术规范使用说明1. 本标准规范作为国家电网公司交流充电桩采购的统一技术规范书,由通用部分、专用部分、投标方响应和使用说明等四个部分组成,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交流充电桩集中采购。2. 通用部分包括一般性技术条款,原则上不需要项目招标方(项目单位)填写,不能随意更改。如通用部分相关条款确实需要改动,项目单位应填写通用部分技术条款技术

2、参数变更表并加盖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部门的公章,及辅助说明文件随招标计划一起提交至招标文件审查会。经标书审查同意后,对通用部分的修改形成技术通用部分条款变更表,放入专用部分中,随招标文件同时发出并视为有效。3. 本标准规范的专用部分主要包含货物需求及供货范围一览表、必备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供货表、工程概况、使用条件、技术参数要求等内容,项目单位在招标前应结合技术发展并根据实际需求认真填写。4. 本标准规范的投标方应答部分主要包括技术参数应答表、技术偏差表、投标产品的销售及运行业绩表、推荐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供货表、培训及到货需求一览表、试验检测报告表等内容,由投标方填写。5.

3、本标准规范的页面、标题等均为统一格式,不得随意更改。6. 本规范将根据技术发展和市场变化定期或不定期做出修编,各使用单位注意查询最新版本,以免物资采购出现差错。目录1 总则- 7 -1.1 一般规定- 7 -1.2 工作范围和进度要求- 7 -1.3 标准和规范- 7 -1.4 需随设备提供的资料- 8 -1.5 投标时必须提供的技术数据和信息- 8 -1.6 备品备件- 9 -1.7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 9 -1.8 到货及验收- 9 -2 技术要求- 10 -2.1 技术原则- 10 -2.2 技术参数- 10 -2.3 功能要求- 11 -2.4 性能要求- 12 -2.5 其它要求-

4、 14 -2.6 计费控制单元要求- 15 -3 试验- 17 -3.1 型式试验- 17 -5.2 出厂试验- 18 -4 技术服务、设计联络、工厂检验和监造- 18 -4.1 技术服务- 18 -4.2 设计联络- 18 -4.3 工厂检验和监造- 18 -4.4 质保- 19 -附件1:计费控制单元与充电控制器通信协议- 20 -附件2:计费控制单元与读卡器通信协议- 43 -1 总则1.1 一般规定1.1.1 投标方应具备招标公告所要求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1.1.2 投标方须仔细阅读包括本规范(技术规范通用和专用部分)在内的招标文件阐述的全部条款。投标方提供的设

5、备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1.1.3 本规范提出了对设备的技术参数、性能、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1.1.4 本规范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提供符合本规范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标准和本规范技术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规范的要求如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较高的指标执行。1.1.5 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的条文提出差异,则表示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如有与本规范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技术偏差表中列出。1.1.6 本规范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本规范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1.1.7 本规范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为准。1.1.8 本规范中通用部分各条款如与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用部分为准。1.2 工作范围和进度要求1.2.1 本规范仅适用于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货物需求及供货范围中所列的设备,包括必备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1.2.2 合同签订时,应确定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交生产进度计划的时限。投标方应在招标方要求的时限内向招标方提交详尽的生产进度计划。1.2.3 如生产进度有延误,投标方应及时将延误的原因、产生的影响及准备采取的补救措施等向招标方加以解释,并尽可能保

7、证交货的进度。否则应及时向招标方通报,以便招标方能采取必要的应对延迟交货的措施。1.3 标准和规范1.3.1 本规范按有关标准、规范或准则规定的合同设备。投标方向其他厂商购买的所有辅件和设备,也应符合这些标准、规范或准则的要求。1.3.2 表1所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经修订的标准,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表1 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和附件需要满足的主要标准标 准 号标 准 名 称GB/T 2423.1-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GB/T 2423.2-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GB/T 2423.3-200

8、6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Cab:恒定湿热试验GB/T 2423.55-2006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环境测试实验Eh:锤击试验GB 4028-20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T 13384-2008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T 17626.2-2006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GB/T 17626.3-2006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GB/T 17626.4-200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GB/T 17626.5-200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GB/T 17626.11

9、-2008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GB/T 28569-2012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电能计量Q/GDW 1354-2013智能电能表功能规范Q/GDW 1364-2013单相智能电能表技术规范Q/GDW 1827-2013三相智能电能表技术规范Q/GDW 1355-2013单相智能电能表型式规范Q/GDW 1356-2013三相智能电能表型式规范JJG 596-2012电子式交流电能表计量检定规程GB/T 18487.1-2015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一般要求GB/T 20234.1-2015电动汽车传导充电连接装置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20234.

10、2-2015电动汽车传导充电连接装置第2部分:交流充电接口NB/T 33002-2010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1.4 需随设备提供的资料投标方应免费随设备提供给招标方相关资料,包括设备及配套软件的安装手册、管理维护手册以及参数配置手册等以及配套软件的安装介质。1.5 投标时必须提供的技术数据和信息1.5.1 投标方应按本规范专用部分的技术参数特性表列举的项目逐项提供技术数据,所提供的技术数据应为保证数据,这些数据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如与招标方在技术参数特性表中所要求的技术数据有差异,还应写入技术规范专用部分技术偏差表中。1.5.2 提供产品性能、特点,主要生产设备、制造技术和工艺,产品检测报告、业

11、绩证明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信息。1.6 备品备件1.6.1 招标方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备品备件,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必备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供货表中。1.6.2 投标方应推荐运行维护时可能使用的备品备件,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推荐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供货表中。1.6.3 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与已经安装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换,具有相同的技术规范和相同的规格、材质、制造工艺。1.6.4 所有备品备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止损坏等措施,并应与主设备一并发运,同时标注“备品备件”,以区别于主设备实装用零部件。1.7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1.7.1 招标方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

12、仪器仪表,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必备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供货表中。1.7.2 投标方应推荐运行维护时可能使用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推荐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供货表中。1.7.3 所有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是全新的、可靠的,且须附完整、详细的使用说明资料。1.7.4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装于专用的包装箱内,注明“专用工具”、“仪器”、“仪表”,并标明“防潮”、“防尘”、“易碎”、“向上”、“勿倒置”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1.8 到货及验收1.8.1 投标方负责将合同设备运送到招标方指定的安装、调试地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方承担。1.8.2 招标方依投标方在

13、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对全部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形、外观、包装及资料、文件(包括装箱单、保修单、随箱介质等)等进行验收。1.8.3 买卖双方对设备到货后共同配合进行开箱检查,出现损坏、数量不全或产品不对等问题时,由投标方负责解决。1.8.4 在招标方指定的地点和环境下,投标方负责对合同设备进行调试(所有部件模块的功能能够正常运行和使用),加电实现正常运行,并达到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技术指标和性能。1.8.5 设备到货验收及加电验收中出现性能指标或功能上不符合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产品质量问题以及合同要求时,招标方有拒收的权利并取消投标方中标资格。2 技术要求2.1 技术原则交流充电桩应

14、采用组件化设计,业务相关部分和电气相关部分应相对独立。其中,业务相关管理由计费控制单元负责,计费控制单元应用软件由国家电网公司统一分发授权。计费控制单元通过软硬件接口连接相应输入/输出组件,完成人机显示、计量计费、支付、数据加解密、控制充电设备启停、与车联网平台通信等功能。交流充电桩内部元器件关系如图1所示:图1 交流充电桩内部元器件关系图2.2 技术参数2.2.1 环境条件a) 环境温度:-2050;b) 相对湿度:595;c) 海拔高度:2000m;d) 大气压强:80kPa110kPa。2.2.2 电源条件a) 电源电压:单相220V20、三相380V15;b) 电源频率:50Hz1Hz

15、。2.2.3 额定电压单相220V、三相380V。2.2.4 额定电流16A,32A,63A。采用单相供电时,电流不大于32A。2.2.5 结构形式a) 落地式充电桩:桩体采用落地安装方式;b) 壁挂式充电桩:桩体采用壁挂安装方式。2.2.6 输出形式每台交流充电桩配置1套交流充电接口。2.3 功能要求2.3.1 与计费控制单元通信功能充电控制器与计费控制单元通过CAN接口通信,通信协议参见附件1计费控制单元与充电控制器通信协议。2.3.2 计量功能充电机应具有对每个充电接口输出电能进行计量的功能。电能计量装置应符合国家计量器具检定相关要求,并按照国网营销部关于加强电动汽车充电桩内置计量器具首检工作的通知(营销计量201619号)要求,完成首次检定。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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