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01T496-2016-住宅电梯配置和选型通用要求(付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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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91.140.90Q 78备案号:0017-2016DB4201武汉市地方技术规范DB4201/T496-2016住宅电梯配置和选型通用要求Standard for residential lifts-planning and selection 2016-09-28发布2016-10-28实施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IIIDB4201/T496-2016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住宅电梯通用要求45电梯数量配置和选型要求66电梯布置要求7前言本规范由武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提出。本规范由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本规范起草单位:武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2、中信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武汉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办公室、通力电梯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地产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陈峥、陈焰华、董浩明、金绍华、檀昊、汤小亮、谷欣、汤群、刘宏伟、陈彦、徐桂芳、魏克斌、王进、潘勇健、彭孟平、谷曼、胡端、张贞贞、李刚、朱湘明、柯汗、张劲、李卫星、曾磊、康波、余能辉、吴雪。13DB4201/T496-2016住宅电梯配置和选型通用要求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建筑规划设计阶段住宅电梯配置和选型,并对住宅电梯配置、电

3、梯数量配置和选型及电梯布置提出了基本要求。本规范适用于武汉市行政区域内新建住宅电梯的配置和选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参考本技术规范。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50352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096 住宅设计规范GB 50180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763 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26465 消防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50118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08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4、 7588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T 7025.1-2008 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GB/T 7024-2008 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GB/T 27903-2011 电梯层门耐火试验完整性、隔热性和热通量测定法GB/T 24477-2009 适用于残障人员的电梯附加要求JG/T 5010-92 住宅电梯的配置与选择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3.1电梯lift服务于建筑物内若干特定的楼层,其轿厢运行在至少两列垂直于水平面的或与铅锤线倾斜角小于15的刚性导轨运动的永久运输设备。3.2住宅电梯residential lift服务于住宅楼供公众使用的电梯

5、。3.3消防电梯firefighters lift设置在建筑的耐火封闭结构内,具有前室和备用电源,在正常情况下为普通乘客使用,在建筑发生火灾时其附加的保护、控制和信号等功能能专供消防员使用的电梯。3.4无障碍电梯 wheelchair accessible lift适合行动障碍者和视觉障碍者进出和使用的电梯。3.5担架电梯 stretcher lift可运载具有可拆卸把手担架的住宅电梯。3.6提升高度 traveling height 从底层端站地坎上表面至顶层端站地坎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3.7轿厢出入口宽度(开门宽度) entrance width(door opening width)层

6、门和轿门完全打开时测量的出入口净宽度。3.8轿厢出入口高度 entrance height层门和轿门完全打开时测量的出入口净高度。3.9轿厢宽度 car width平行于设计规定的轿厢主出入口,在离地面以上1m处测量的轿厢两内壁之间的水平距离,装饰、保护板或扶手,都应当包含在该距离之内。3.10轿厢深度 car depth垂直于设计规定的轿厢主出入口,在离地面以上1m处测量的轿厢两内壁之间的水平距离,装饰、保护板或扶手,都应当包含在该距离之内。3.11轿厢高度 car height在轿厢内测得的轿厢地板到轿厢结构的顶部之间的垂直距离,照明灯罩和可拆卸的吊顶应包括在上述距离之内。3.12主楼层

7、main landing通常乘客可以从街道上直接进入的楼层。如果一台电梯有几个不同的楼层都通向街道,则通向街道的最低的楼层为主楼层。 3.13基站 base station轿厢无指令运行中停靠的层站。此层站一般面临街道,出入轿厢的人数最多。3.14井道安全门 emergency door to the well当相邻两层地坎之间距离超过11m时,在其间井道壁上开设的通往井道供援救乘客用的门。3.15底坑 pit底层端站地面以下的井道部分。3.16半地下室 semi-basement房间地面低于室外设计地面的平均高度大于该房间平均净高1/3,且不超过1/2者。3.17高层住宅建筑 high-ri

8、se residential building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3.18层高 storey height上下相邻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3.19电梯在基站的间隔时间 interval (INT)单台电梯轿厢在客流高峰期相邻两次离开基站的时间间隔的平均值。3.20客流输送能力 handling capacity (HC)在给定的时间周期内,单梯或群梯能够运送的乘客数占服务区域总人数的百分比。4 住宅电梯通用要求4.1 基本要求4.1.1 在建筑设计中应为电梯的安全、可靠运行提供充分的土建空间条件。4.1.2 四层及四层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0m

9、时必须设置电梯。4.1.3 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应不少于两台,其中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4.1.4 设有电梯的住宅至少应设置一部适合轮椅使用的无障碍电梯。4.1.5 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消防电梯,且消防电梯应伸至建筑物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4.1.6 电梯的额定速度应不小于1m/s,额定载重量应不小于1000kg。4.1.7 电梯层门的耐火极限应不低于1h,并应符合GB/T 27903规定的完整性和隔热性要求。4.1.8 电梯的井道安全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4.1.9 同一侯梯厅设有多部电梯时,宜采用并联、群控等控制方式,同时应保证至少有一台电梯不到达地下

10、室。4.1.10 住宅电梯的机房、轿厢、井道的型式与尺寸参照GB/T 7025.1的规定。4.1.11 电梯的底坑应有排水措施。4.1.12 电梯的底坑不得漏水或渗水,其防水设计应达到GB 50108的一级防水要求。4.1.13 附加装置和监控用房4.1.13.1 新建住宅电梯应配置断电应急平层装置,该装置应能就近平层且平层精度在50mm范围。4.1.13.2 新建住宅电梯应配置轿厢内部视频监控装置。视频监控应有网络化监控功能,数字化存储功能,远程图像实时调度功能,现场话音传输功能,集中管理控制功能。鼓励安装视频报警装置。4.1.13.3 新建住宅电梯应配备具有运行参数采集和网络远程传输功能的

11、监测装置,该监测装置应具有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传送相关信息的标准数据接口。4.1.13.4 新建住宅电梯应配备内置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在用电梯建议安装。4.1.13.5 新建住宅电梯应设置电梯监控用房,并保证监控用房到电梯轿厢的通讯报警、视频监控设施、监控线路通畅,运行正常;在用电梯建议安装。4.2 消防电梯的附加要求4.2.1 消防电梯应分别设置在不同防火分区内,且每个防火分区应不少于1台。防火分区的划分,应符合GB 50016的有关规定。4.2.2 可兼作消防电梯的乘客电梯应符合下列规定:a) 应能每层停靠;b) 电梯的载重量应不小于1000kg;c) 电梯从首层至顶层的理论运行时间

12、应不大于60s;d) 电梯的动力与控制电缆、电线、控制面板应采取防水措施;e) 在首层的消防电梯入口处应设置供消防队员专用的操作按钮;f) 电梯轿厢的内部装修应采用不燃材料;g) 电梯轿厢内部应设置专用消防对讲电话。4.2.3 当消防电梯拟用于人员救援时,电梯的规格和尺寸尚应符合本规范第4.4节的有关规定。4.2.4 消防电梯应设置前室,并应符合下列规定:a) 前室宜靠外墙设置,并应在首层直通室外或经过长度不大于30 m的通道通向室外;b) 前室的使用面积应不小于6.0m2;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应符合GB 50016的有关规定;c) 除前室的出入口、前室内设置的正压送风口和其它满足GB 5

13、0016相关规定的户门外,前室内应不开设其他门、窗、洞口;d) 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应不设置卷帘。4.2.5 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电梯井、机房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防火隔墙,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4.2.6 消防电梯间前室的门口宜设置挡水设施。4.3 无障碍电梯的附加要求4.3.1 应按GB 50096的有关规定,对建筑入口、入口平台、候梯厅、公共走道等部位进行无障碍设计。4.3.2 无障碍电梯应满足轮椅使用的相关要求,并在厅外呼梯显示器上或其他醒目的位置有“轮椅适用”的标志。4.3.3 无障碍电梯的轿厢应符合下列规定:a) 轿厢门开启的净宽度应不小于800mm

14、;b) 在轿厢的侧壁上应设高900mm1100mm带盲文的选层按钮,盲文宜设置于按钮上;c) 轿厢的三面壁上应设高850mm900mm的扶手,扶手应符合GB 50763的有关规定;d) 轿厢内应设电梯运行显示装置和语音报站;e) 轿厢正面高900 mm处至顶部应采用有镜面效果的材料;f) 轿厢的规格宜不小于1600mm(深)1400mm(宽),应不小于1400mm(深)1100mm(宽);g) 电梯位置应设无障碍标志,无障碍标志应符合GB 50763的有关规定。4.3.4 无障碍电梯的候梯厅应符合下列规定:a) 候梯厅深度应不小于1500mm;b) 呼叫按钮高度为900mm1100mm;c)

15、电梯出入口处应设提示盲道;d) 候梯厅应设电梯运行显示装置和抵达音响。4.3.5 要求适用于残障人员使用的电梯的附加要求,可参考GB/T 24477的有关规定。4.4 担架电梯的附加要求4.4.1 可容纳担架的电梯轿厢应至少可水平放置1800mm450mm的削角担架。4.4.2 可容纳担架的电梯轿厢用于放置1800mm450mm的削角担架时,其轿厢内尺寸、开门宽度、井道净尺寸的一种方案如图1说明。 (1)轿厢尺寸 (2)井道尺寸注: 1800mm450mm削角担架可顺利进入1600mm1500mm(或1500mm1600mm)的轿厢图1 放置1800mm450mm削角担架的电梯相关尺寸示意5 电梯数量配置和选型要求5.1 住宅电梯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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