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高边坡和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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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第1章 总则第一条 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因违法违规行为可能导致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的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不安全状态。第三条 列入国家和地方基本建设计划的公路水运基础设施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拆除、加固等施工中重大事故隐患相关管理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施督办工作,适用本制度。第四条 重大事故

2、隐患清单是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安全管理经验制定的管理式台账,其包括工程类别、施工环节、隐患编码、隐患内容、易引发事故类型等内容。第五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督指导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公路水运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督办工作。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及督办本地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2章 隐患排查与治理第六条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是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编制本企业承担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的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七条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建

3、立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审定本企业承担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的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组织检查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第八条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督促落实重大风险源管理措施,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并督促实施。第九条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依据本地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本企业发布的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结合工程项目实际及风险评估报告,制定本工程项目可能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在清单基础上增加排查负责人、排查频率或时间,治理负责人、治理时限、治理措施等内容。确定的重大事故隐患排

4、查治理台账应报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备案。第十条 建设单位应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度。配合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相关管理工作。第十一条 当工程建设条件、施工环境发生变化时,施工单位应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及时调整,并向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重新备案。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相应位置公示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并对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教育。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对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组织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开展隐患排查。排查中,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应立即停止施工,按照相关治理措施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

5、员。相关治理措施不能满足治理需要时,需进一步详细编制治理措施,可进行相关论证工作。第十四条 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方可复工。第3章 监督管理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按照职责权限对本地区工程项目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和排查治理台账制定及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现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未按照要求进行排查治理相关工作的,应予通报。第十七条 交通运输部对接报或检查中发现工程项目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或未采取措施消除的,依据有关规定应当责成有关部门挂牌督办,督促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并将有关违法违规信息予以公开曝光。第十八条 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接报

6、或检查中发现工程项目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或未采取措施消除的,依据有关规定应当责令工程项目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并实施挂牌督办。将有关违法违规信息予以公开曝光。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按照部有关安全生产约谈管理制度,约谈未按规定建立有关管理制度,未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或未进行排查治理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检查工程项目时,连续2次以上发现符合重大事故隐患清单中重大事故隐患的或未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或整改措施的,按照有关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名单管理制度,将相关企业及相关人员列入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名单并予公布。第二十一条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重大事故隐患管理相

7、关工作中,参建单位或人员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项目管理权限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与企业信用评价挂钩,对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销相关安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二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参建单位未按规定要求进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或安全生产违规行为,均有权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或者举报。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一经查实的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第4章 附则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解释。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中所指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

8、和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2015年月日起施行。11附件3:公路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征求意见稿)工程类别施工环节隐患编号隐患内容易引发事故类型方案管理GF-00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按规定编制专项方案或方案未按程序审核批准坍塌等临时工程驻地建设GZ-001施工驻地及场站设置在易受洪水、泥石流、滑坡等影响地域火灾、坍塌等GZ-002办公、生活区临时用房与作业区安全距离不足,防火及用电安全措施存在严重缺陷路基工程高边坡施工GL-001含岩堆、滑坡体、松散岩体等的高边坡开挖时排险、防护措施不足坍塌爆破作业GL-002未按方案设置爆破警戒区

9、域,爆破后未排险立即施工爆炸桥梁工程围堰施工GQ-001未按设计或方案要求施工围堰,工况发生变化时未及时采取措施坍塌淹溺GQ-002围堰内部支撑杆件堆放重物,碰撞、随意拆除、擅自削弱支撑杆件GQ-003围堰无防撞措施,侧壁随意停靠施工船舶墩柱施工GQ-004桥墩施工未搭设施工作业平台坍塌梁板施工GQ-005梁板安装未采取防倾覆措施坍塌拱桥施工GQ-006支撑体系搭设、拆除不规范,拱圈施工工序、工艺或材料不符合规范要求坍塌挂篮作业GQ-007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要求或恶劣天气移动挂篮,挂篮锚固不规范或未预压 坍塌支架作业GQ-008支架未按规范或方案要求搭设、预压、验收,未处置基础坍塌GQ-009使

10、用无产品合格证或质量不合格的构件搭设模板作业GQ-010未按规范或方案要求安装或拆除翻模、爬模、滑模等,使用螺栓安装数量明显不足坍塌起重作业GQ-011未按规范或方案要求安装或拆除桥式、臂架式或缆索式等起重机械起重伤害GQ-012使用吊车、塔吊等起重机械吊运人员隧道工程洞口边、仰坡施工GS-001雨季、融雪季节边、仰坡施工排险、防护措施不足,边、仰坡开挖未施做排水体系坍塌GS -002含有岩堆、滑坡体、松散岩体的边坡开挖时排险、防护措施不足洞内施工GS-003雨季、融雪季节时段,浅埋或地表径流地段未开展地表监测坍塌GS-004开挖方法不符合方案要求;开挖前未对掌子面及其临近的拱顶、拱腰围岩进行

11、排险GS-005未按方案要求开展超前地质预报、监控量测GS-006未按设计或方案要求初喷及支护,拱架、锚杆等材料不符合设计要求GS-007仰拱一次开挖长度不符合方案要求,仰拱拱架未闭合GS-008级围岩二衬距掌子面的距离大于90m,级及以上围岩二衬距掌子面的距离大于70m坍塌瓦斯隧道GS-009瓦斯检测与防爆设施不符合方案要求,作业面瓦斯浓度达到1.5%时未停工撤人瓦斯爆炸防火防爆GS-010隧道内土工布、防水板等易燃材料存在火灾隐患火灾爆炸 GS-011隧道内存放、加工、销毁民爆物品,使用非专业运输车辆、人药混装运输民爆物品注:重大事故隐患定义为可能引发10人以上群死群伤事故的隐患;附件4:

12、水运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征求意见稿)工程类别施工环节隐患编号隐患内容事故类型判定依据1工程管理技术方案SG0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按规定编制专项方案或方案未按程序审核批准坍塌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2007年1号令)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规范(JTS205)4.7.7(强制性条文)施工组织SG02无资质施工,层层转包、违法分包各类事故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20146号),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2007年1号令)2临时工程驻地建设SL01施工驻地及场站设置在易受洪水、泥石流、滑坡等影响地域山体滑坡、泥石流自然

13、灾害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规范(JTS205)4.1.2条文典型事故案例:2014年10月10日,延安市甘泉县境内的黄延高速扩能工程第14标段工人营地发生山体滑塌,倾泻而下的泥土将8间工人宿舍掩埋。事故共造成19人死亡,2人受伤。SL02办公、生活区临时用房与作业区安全距离不足,防火及用电安全措施存在严重缺陷火灾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规范(JTS205)4.1.5和4.5.6(强制性条文)典型事故案例:2012年10月10日,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108国道38公里皇草坡段引汉济渭工程项目工地宿舍发生火灾,造成12人死亡,24人受伤。SL03生产生活区位于粉尘爆炸区域爆炸典型事故案例:2009

14、年3月11日,沪宁城际铁路江苏丹阳段,驻地生活用房发生爆炸、坍塌事故11人死亡,20人受伤。经调查,该处房屋原为一闲置铝粉加工厂,因残存的粉尘爆炸造成房屋坍塌。围堰施工SL04未按设计或方案要求施工围堰,未定期监测,工况发生变化时未及时采取措施坍塌、淹溺典型事故案例:2013年10月12日,丰都长江二桥4号桥墩钢围堰断裂、坍塌,11人死亡(失踪)、2人轻伤。SL05钢围堰内部支撑杆件堆放重物,碰撞、随意拆除、擅自削弱支撑杆件坍塌SL05钢围堰无防撞措施,侧壁随意停靠施工船舶坍塌、船舶沉没SL06土石围堰无防排水和防汛措施坍塌、淹溺发生事故易造成群死群伤。3通用作业支架作业ST01支架未按规范或方案要求搭设、预压、验收、定期观测,未处置支架基础坍塌典型事故案例:2012年5月26日,长沙船闸综合枢纽引桥下游现浇箱梁在浇筑过程中,因地基软化、沉降,导致支架失稳坍塌。ST02支架使用无产品合格证或质量不合格的构件搭设模板作业ST03未按规范或方案要求安装或拆除沉箱、胸墙、闸墙等处的模板,模板拉杆数量、强度不足坍塌发生事故易造成群死群伤。起重作业ST04龙门吊等起重设备未按规范或方案要求安装或拆除,未经检验合格便投入使用 坍塌、起重伤害典型事故案例:2001年7月17日,上海市沪东中华造船有限公司600吨门式起重机在吊装过程中,发生特大事故,36人死亡,3人受伤。施工船舶ST05构件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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