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案件分类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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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公文范文-规划案件分类情况报告 篇一:城乡规划法实施情况汇报 廊坊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关于城乡规划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 2008年1月1日城乡规划法实施以来,我们综合执法局认真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充分认识城乡规划法实施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城乡规划法学习宣传和执行工作。规划执法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和帮助下取得了长足的发展,逐步理顺规划执法体制和机制,强化规划监督执法。我们始终把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和相关配套政策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法制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促进了各项工作进一步走上了法制化轨道。 一、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市人大的监督指

2、导下,我们认真执行城乡规划法,切实加强规划管理,较好地发挥了规范和监督的作用。 执法区域拓展方面。执法范围已由原来的约33平方公里的城区环路以内区域拓展到廊坊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确定的313平方公里的规划市区范围,即北至北京界、东至天津界、南至大外环、西至采留线(105国道)郊区快速路以内的区域,实现了规划区范围内的全覆盖、无缝隙监管。 违法建筑治理方面。2008年,市委、市政府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的指示精神,制定并开展了“大拆迁促大建设”一系列的措施行动。我局积极配合城市重点项目建设,全力投入到大拆违工作中去,集中完成了西环路南延、裕华路、建设北路、爱民

3、东道、光明东道、光明西道、顺安道、廊万路等道路沿线的违法建筑拆除工作。2008年1月至2009年9月底,共拆除各类违建、临建万平方米。 建设行为监管方面。近两年来,通过对144个建设项目和870余起建设行为实施动态监管,以及对过去几年来的若干违章违法建筑进行的巡查处理,总计有432处被依法责令停止建设,210处(起)违法建设行被依法拆除,18处(起)被强制拆除,违法违规建设势头基本得到遏制。特别是开发类项目的批后监管,违法建设发生率由2007年的%下降到2008年的8%、2009年前三季度的5%,实现了逐年下降,城市建设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民规划

4、意识。 将城乡规划法纳入我局“五五”普法内容,分层组织干部群众学习;邀请建设部专家对执法人员进行了城乡规划法集中培训,提高了专业人员的法律素质;通过环境日、法制宣传日开展城乡规划法集中宣传,印发宣传资料5000余份,制作展板开展流动宣传10余场次,促进了城乡规划法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同时,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电台和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对城乡规划法进行形式多样的宣传。对外公布了监督查询电话和电子信箱,专人负责收集各类意见建议或反馈信息。这些措施提高了公众的规划意识,保证了公众对规划执法的参与权,增强了他们参与规划监督的积极性,加强了对规划执法工作的社会监督。 (二)成立专门执法队伍,强化规划

5、执法力量和责任。 为了加强规划执法力度,2008年1月,经市编委批准,我局成立了城市规划执法大队,专门负责对规划区范围内建设工程的巡查监督,负责对违反规划法律行为的调查取证。目前,这支执法队伍有执法人员17人,下设六个执法中队,其中五个中队按照区域划分共同查处在建的私建项目,一个中队负责建设项目的批后监管,管理责任落实到人,所有人员都是监督员、责任人,初步形成了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配套联动、齐抓共管的合理架构,规划执法力量和责任得到了强化。 (三)加强部门协作,理顺规划执法监管体制。 为了适应我市规划管理与执法分离的体制要求,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强化城市规划执法责任的意见(办字20

6、095号)精神,我们与市规划局建立了信息互通制度,形成了有效的协调运作机制。即规划局在建设项目审批之后或发现违法行为后,及时通报我局,由我局进行监督、查处;我局查处违法行为时,疑难案件向规划局申请技术鉴定,通报查处结果。此外,通过联合制定在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暂行规定,与土地资源部门就违法建设行为进行了职责划分,建立了案件移送机制和联合查处机制,积极协助国土资源监管部门查处了多处违法占地案件。另外,按照市政府的指示精神,与开发区管委会就开发区范围内的执法权限进行了界定,明确了开发区内非工业项目的规划监管执法职责由市综合执法局行使。至此形成了我市信息通畅、范围明确、责任清晰的

7、规划执法监督体制,有效遏制了违法建设蔓延势头。 (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强制措施审批流程。 城乡规划法第68条确定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违法建设行为的行政强制权,但是没有进一步明确权力行使的方式。规划法实施后,兄弟城市探索出了“一次性授权、事后备案”和“一事一报、事前审查”等不同方式,我们执法局也在先后采取过行文请示、表格申请等方式向市政府申请采取强制措施,政府受理部门也先后经历过业务科室、保密室、法制办等部门,文件运转时间长,快速查处违法建筑难以实现。经过多次与政府法制部门协调沟通,2009年7月,市政府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精神,以关于廊坊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申请授权对

8、违法建设等行为直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批复的形式,明确授权市综合执法局实施行政强制,规定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审批程序,从而形成了既利于快速查处又强化监督审核的“一次性授权、事前审核”的强制执行体制。 (五)建章立制,严格依法实施监管和处罚。 一是实行查处分离制度。一直以来,我局对违法建设行为查处时,从审前调查、取证、处理意见拟定、处罚决定执行自始至终都是由规划监察科(即现在的规划执法大队)一个部门来完成。这种模式,虽然具有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单一、协调难度小、被查处单位接待简便等优点,但其弊端是查证和处理集中,封闭操作,缺乏互相监督和制约,不利于廉政建设和处罚过程的公开透明。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

9、行为,我们制订了规划违法案件查处规范,规划执法大队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和案件的调查取证,规划监察科负责案件的定性和处罚意见的提出,法制科负责案件处罚前的审核。通过这种“查案不审案、审案不定案”的运行机制,规划违法案件实现了查处分离,案件质量有了极大提高。 二是缩小自由裁量权。城乡规划法规定了对违法建设可以处以拆除、没收或工程造价5%至10%的罚款等多种处罚,对违法临建在拆除基础上可以并处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但对于建设项目来说,即使1%,也是一个巨大的数字。为了防止滥用自由裁量权现象,公平、公正地实施行政处罚,我局结合本市实际,将城乡规划法的处罚条款细化为29项,逐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对于

10、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是实行执法责任追究。为加强规划行政执法行为管理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我们遵循“实事求是、违法必究、教育与惩戒相结合、惩戒与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制订了规划执法责任追究办法,明确了应予追究责任的情形,确定了诫勉谈话、批评教育直至辞退等行政责任追究方式及程序,从制度上落实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在落实追究办法方面,我局首先明确了法制、督察、监察机构共同负责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工作;二是通过不同形式的培训强化执法人员的依法执法、廉洁执法观念;三是公布执法监督投诉电话,畅通执法监督渠道;四是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和执法篇二:规划项目查处情况 3、加大相关制度的完善及制定

11、,以保证规划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及操作性。积极做好城乡规划法、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建规201222号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 4、积极向省州上级部门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做好汇报和请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规划管理部门的机制体制的修改和完善。 总之,2014年我县的城乡规划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省州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差距。我们将继续加大城乡规划工作的编制和管理监督力度,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 麻江县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城乡规划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及时制定了麻江县2014 年城乡规划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并下发到各在建工程项

12、目业主单位,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城乡规划专项检查组,检查组认真按照方案进行了城乡规划专项工作。 2、截至目前,共发放选址意见书2份,用地规划许可22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36份,竣工认可13份。3、规划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14年我局共立案查处规划违法案件10件,其中房地产开发4件,私人建房6件,已办结违法案件6件,正在查处办理4件,案件涉及金额元,现已收到罚款元。 4、违章建筑治理及巡查情况 自2013年我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成立以来,我县违章建筑得到了一定的控制。共查处违法建筑78户,其中查处新建户36户、加层建筑6户、临时建筑28户、农户改变原房屋结构扩建2户、强制拆除5户;责令限期拆除25

13、户。篇三:2011年风险管理部案件防控工作总结报告 2011年风险管理部案件防控工作总结报告 今年以来,我部根据银行案件防控长效机制实施办法、银行2011年案件防控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部门及条线工作重点,对授信业务风险及案件防控工作进行了持续学习与研究,认真梳理案件易发业务领域和风险管控薄弱环节,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全流程管理,持续开展员工教育、培训,继续深入开展案件风险排查,建立和完善案件防控的长效机制,防范授信业务案件与合规风险。现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案件防控工作组织推进情况 (一)明确案防重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整改规划 我部在年初对全年的授信风险管理条线案件防控工作进行

14、了专题部署,在对2010年度案件防控工作进行总结的基础上,拟定了2011年风管条线案件防控工作思路与计划,严格落实案件防控各项工作内容,始终将案件防控工作贯穿于授信业务的日常管理和风险排查工作之中。同时,为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加强和完善案件防控工作,我部还制定了2011年风管条线案件防控整改规划,进一步明确并细化了全年案件防控工作的推进重点和主要实施内容。 (二)建立责任体系,明确责任目标 我部已形成由总经理领导,总经理室其他班子成员分别负责对口的二级部室、科室,各科经理负责本科员工,一级抓一级、一级盯一级的全员案件防控工作责任体系。我部负责人已于2010年底签订银行案件防控目标责任书(2011

15、年度)。2011年我部以确保不发生百万元以上大案、要案、力争杜绝百万元以下案件为案件防控责任目标,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内部责任追究机制。 (三)定期实施案防日常工作检查,开展相关知识学习与培训 我部认真贯彻案防办公室工作要求,按季对员工案防知识学习培训情况、新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防范操作风险三十禁”、案件处臵管理暂行办法等学习情况等若干日常工作内容开展检查,检查结果均已报送案件防控办公室。 另外,为增强部门案防知识学习的主动性,我部还制定了案件防控知识学习与培训计划,对学习与培训的内容、安排、组织方式、学习重点、实施要求等进行了明确。在具体落实上,部门根据计划安排,结合案防重点,每季下发学习通知至全体员工,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案防知识学习,以便更好地开展案防工作。 (四)确定案防重点关注名单,加大对被关注单位的指导和检查力度 我部按照银行2011年案件防控工作方案的要求建立重点单位关注机制。根据日常工作实践,结合各项信贷检查情况,对授信业务经营与管理合规性相对薄弱、整改情况相对欠佳的经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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