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建质量、安全控制制度文件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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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质量、安全控制制度文件汇编目录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安全检查制度3、安全值班制度4、安全事故报告制度5、文明施工管理制度6、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7、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8、各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9、班组安全活动制度10、文明施工不扰民措施11、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措施12、电气工程专项治理措施13、公司应急救援预案14、项目经理安全工作责任制15、项目工长安全工作责任制16、安全员工作责任制17、班组长安全工作责任制18、生产工人安全工作责任制19、公司安全管理处罚规定20、项目部安全资料内容21、工人入场安全教育45条2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贯彻执行国家

2、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2、建立健全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及一线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3、各项目工程的安全措施必须齐全、到位。安全技术资料必须齐全,无安全措施不准施工,未经验收的安全设施一律不准使用。4、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对特殊工种按规定进行体检、培训、考核,签发作业合格证;未经培训的作业人员一律不准上岗作业。5、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新工人入场后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新进场工人、调换工种工人,未经安全教育考试,不准进场作业。6、发生工伤事故及时上报,严肃处理未遂事故的责任者。7、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必须有材质证明,使用半年以上的安全网、安全带必须检验后方

3、可使用。8、机械设备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全部安装漏电保护器。9、施工用电符合安全操作规程。10、任何机械设备不准带病作业。11、对采取新工艺、特殊结构的工程,都必须先进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操作。12、在安全教育基础上,每半年组织全体职工安全知识考试一次。13、坚持各级领导、生产技术负责人安全值班制度,每班必须有安全值班员。14、认真执行检查制度、落实隐患处理结果和处罚规定。安全检查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五十九条,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标准执行,制定本制度。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群防群治

4、的方针,促进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过程中违法行为和消除不安全隐患,明确重点、落实整改,确保生产安全。一、 安全检查内容1. 查思想、查制度。首先,查项目经理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是否有正确的思想和认识,是否经常组织班组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其次,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是否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人员,查职工工伤事故是否按规定上报和处理等。2. 查现场、查隐患。主要深入施工现场查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用电、文明施工和消防设施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规定,特别是重大危险点源的作业环境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状况等。二、 安全检查要求 1. 公司质安部负责每月对各施工项目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月检

5、和特殊情况下检查。安全生产月检于每月下旬完成,实行评分制,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做出评价。2. 专项安全大检查(临时用电、施工机具、防火等)由公司分管领导带队组织质安部、项目部安技人员开展每年不少三次的专项安全大检查。检查评分纳入对项目部的安全年终考核。3. 项目部每周由项目经理带队组织工地相关人员(专职安全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工长、班组长)对施工范围内的设施、设备、消防、环境卫生等进行一次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4. 项目专职安全员执行安全生产日检,负责施工范围内自检自查,其任务主要是:及时发现并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及时发现安全防护设施的遗漏并整改;监督

6、生产现场工人遵章作业,维护公司财产利益;督促管理临时用电设施,防止乱拉乱接;对违章违纪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处理生产现场安全工作事务。三、安全检查的整改措施1. 检查是手段,整改才是目的,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做到定人、定措施、定期限进行整改。要做到边查边改,件件有落实,整改责任到人。2、公司、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月检、周检、日检及季节性检查都要做好书面记录,列入安全管理台帐,查出的隐患报告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较大隐患必须采用书面形式。3. 项目部对事故隐患未按规定进行整改的,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并限期改正;导致事故发生的,追究项目部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安全值班制度1、工程项目部实行领导安全值班

7、轮流制,保障安全生产天天有人抓,处处有人管,隐患有整改,措施能落实。2、经批准进行夜间加班施工的工地,必须安排施工员、安技员、电工在现场值班,监护并指挥安全生产,电工必须在现场管理临时用电,做好现场照明工作,严禁非电工人员安装、拆除和搬移配用电设施。3、节假日加班或提前上班时,项目工长、工地安技员、电工人员必须到达工作岗位并做好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安全监督工作。4、安全值班人员负责收集安全工作信息并认真记录、如实汇报,特殊情况及时报项目领导处理。5、安全值班人员在交接班时要将本班所做工作、已解决的问题,下一班应当注意的问题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向下一班值班人员交待清楚,接班人员要及时处理上一班移交的

8、、尚未解决的的问题,并将处理情况做详细记录。6、项目经理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安全值班人员的上岗情况,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发现安全值班人员有脱岗或不负责任的,给予严厉批评,及时撤换不称职的安全值班人员。7、项目经理应经常深入工地,及时处理各级安全值班人员反映的问题,协调工地排除事故隐患。安全值班人员负有以下职责:1、安全值班人员在安全值班期间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2、督促检查各项安全制度、措施的落实。3、解决和处理施工中出现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4、纠正施工中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5、及时向主管领导反映施工现场事故隐患,督促和监护对施工现场事故隐患的及时排除。6、做好值班记录,如实记载施工

9、现场安全情况,事故隐患整改情况、事故或未遂事故的处理情况等。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一、目的:为了保证对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及时,准确地进行报告、调查、处理和制定并采取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令第493号、建设部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制定本制度。二、规范公司安全过程中发生事故的报告;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的处理。三、职责:1、质安部负责一般轻微事故,提出相关处理意见上报总经理审批。2、各项目部:对项目部发生的事故上报质安部,并给予配合处理。四、术语:1、工伤伤亡事故:指企业职工因进行与工作有关的活动而发生的伤亡事故。2、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3

10、、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4、重伤事故: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力的事故。该事故一般伴有轻伤,但无人员死亡。5、轻伤事故: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如某些器官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受伤职工一般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的事故。6、设备事故:因设备运输、安装、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事故。7、交通事故:指发生在道路交通过程中的事故。8、高坠事故:作业人员在高处操作或行走中发生坠落的事故。9、责任事故:指由于人的过失而造成的事故。10、非责任事故:指由于人们不能预见或不可抗拒

11、的自然条件变化所造成的事故。11、破坏性事故:指某些人为达到既定的目的而故意编造的事故。五、工作流程:1、事故报告范围(指哪些事故需要报质安部):2、设备事故: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或者有人员伤亡的事故。3、火灾事故:发生火警和火灾的事故。4、交通事故:交通事故损失超过1000元或者有人员伤亡的事故。5、高坠事故:发生高坠的事故,或者有人员伤亡的高坠事故。6、物体打击事故:发生物体打击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7、其他事故:与公司生产有关且事故导致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或者有社会影响的或者有人员伤亡(重伤)的事故。8、各项目部认为需要报告的事故。六、事故报告的时限及方式:1、有一人重伤或经济损失

12、超过3000元以下的事故,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电话报公司质安部。2、重伤2人以上的事故、死亡事故、经济损失超过3000元的事故,损失仍在继续和扩大的事故,在事故发生后30分钟内电话报公司质安部。3、通过电话报告的事故,于事故发生后3日内补交书面事故报告。4、书面的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人物、起因、经过、结果、已经造成的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损失仍在继续;电话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已经发生的后果、损失仍在继续。5、事故发生人报告事故可以向直接领导、公司领导、现场其他管理人员、安技员(组)或公司质安部报告,方式不限。七、事故的应急响应1、事故的应急响应按照建设部令第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

13、调查程序规定以尽快方式,将事故简要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的地、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执行。2、事故应急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发生事故的单位应当首先及时、全力抢救伤员和可能有损害健康的其他人员。3、事故损失仍在继续扩大的,由事故发生地在场的职务最高的管理人员和专业负责人员立即组织抢救,发生意见分歧时,以现场专业负责人员的意见为准。4、事故持续性得到控制后,采取措施进行防范,保护现场。5、对事故隐瞒不报的公司将对项目部以及项目负责人按公司奖惩制度处以重罚。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根据建设部令15号文件,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制定本制度。一、施工人员穿戴整齐,行为文明,进入施

14、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二、施工现场文明卫生管理的基本做法:1、机械设备上必须悬挂安全操作须知、操作人员名单、警告牌;2、现场材料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堆放;3、安全防护设施整齐美观,现场干净整洁;4、办公场所要保持窗明几净,环境卫生状态良好。5、生产工人遵章操作;三、成品堆放:1、施工现场的材料应按照规定的地点分类存放整齐,做到一头齐、一条线、一般高。2、管材要分规格、型号存放整齐,工具一头见齐,不得侵占现场道路,防止堵塞交通影响施工。3、各种气瓶属于危险品,在存放和使用时,要距离明火10M以外。4、乙炔瓶禁止倒放,防止丙酮外溢发生危险。四、施工车辆管理:施工车辆驶出工地前必须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清

15、扫、水冲等方式清除轮胎、车壳上的泥土、灰尘,防止污染路面和街道。五、施工噪音、防尘、防污染:1、施工现场应当遵守国家环保规定,控制各种粉尘、废水、噪音、振动对周围环境的危害。2、在市区地段施工,对生产噪音、振动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小噪声。夜间10点后,未经政府城建管理监督部门批准并持有相关手续的工地,不得进行夜间加班工作。3、对施工现场产生的噪音应采取相应措施,必须控制在85分贝以内。4、施工污水、泥浆不得溢流到临街路面和施工现场外,污水、泥浆必须经沉淀后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5、禁止在施工现场随意熔融沥青、油漆等有毒、有害物质、烟尘、和恶性气体。6、严禁从高层、多层建筑物上由高空向下抛撒建筑垃圾。7、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为土方回填料。8、各工地项目经理是生产一线防尘、防污染、防噪音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项目生产活动中的环保工作。六、生活文明:1、宿舍必须有卫生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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