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供电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上传人:F****n 文档编号:90477105 上传时间:2019-06-12 格式:DOC 页数:232 大小:4.35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广州供电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232页
广州供电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232页
广州供电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232页
广州供电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_第4页
第4页 / 共232页
广州供电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_第5页
第5页 / 共23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广州供电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州供电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3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广电集团广州供电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试行)1.总则1.1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规范广电集团广州供电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安全生产,防止和减少电力生产、电力建设(以下统称生产)安全事故,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保证电网安全可靠供电,保证国家资产免遭损失,制定本规定。1.2 本规定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安全生产监督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用于规定公司安全生产的管理关系。1.3 公司安全生产包括电力生产和电力建设(均包括农村电力建设、农村供电,统称农电)安全工作。1.4 公司贯彻执行国家、电力行业、南方电网公司及

2、省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本规定,把“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理念,树立“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通过我们的努力,所有人为责任事故都可以预防,任何安全隐患都可以控制”的信念,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不断提高装备的技术水平,改善生产条件,规范员工行为,确保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1.5 公司应建立、健全有系统、分层次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安全工作。1.6 各单位应依据国家、地方、电力行业、电力系统上级主管

3、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本规定,制定适合本单位的管理办法,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1.7 安全生产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工会应依法组织公司员工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维护员工合法权益。1.8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指:把从事企业安全生产的有关人员、设备进行有机的组合,并使这种组合在企业生产的全过程中合理的运作,形成合力,在保证安全的各个环节上发挥最大的作用,从而在保证电网安全运行的同时,完成电力产品价值的转化。1.9 安全生产监督体系是指:安全监督组织机构、安全监督网络、安全监督制度,构成完整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4、1.10 电力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电力企业为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对从事电力生产全过程的所有岗位的员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度化规定,称为电力安全生产责任制。2.安全生产目标2.1 公司安全生产的总体目标是防止在电力生产工作中,发生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对资产造成重大损失的事故。包括以下内容:1、杜绝人身重伤、死亡事故;2、杜绝重、特大电网事故和有人为责任的一般电网事故;3、杜绝重、特大设备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4、杜绝火灾事故;5、杜绝恶性电气误操作事故;6、杜绝同等责任及以上重、特大交通事故。确保人身、设备和电网安全。2.2 公司实行安全生产目标三级控制。即公司控制重伤和事故,不发生人

5、身死亡、重大设备损坏和一般电网事故;公司所属各单位(部门)控制人身轻伤和障碍,不发生重伤和事故;班组控制未遂和异常,不发生轻伤和障碍。2.3 公司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上级单位负责确定下级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并考核其完成情况。2.4 公司根据国家和本地区政府主管部门、电力系统上级主管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要求确定当年安全生产目标。并据此确定下级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并考核其完成情况。2.5 各单位(部门)应根据上级确定的安全生产目标,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及考核管理办法,对上级确定的目标逐级进行分解和考核。各单位确定的安全生产目标内容必须包含但不限于上级确定的目标内容,并不得低于

6、上级确定的目标。3.安全生产责任制3.1 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3.2 公司负责制定公司领导与各单位(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各单位(部门)负责制定本单位(部门)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3.3 逐级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公司领导与各单位(部门)行政正职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各单位(部门)行政正职与本单位各部门(三级班子)、单位专职安全员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各部门(三级班子)与部门所属成员、班、集控中心、站(所)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班、集控中心、站(所)与所属成员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3.4 安全生产责任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3.4.1 明确本单位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3.4.2

7、明确本单位完成的安全生产目标;3.4.3 本单位履行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3.4.4 检查考核的内容。3.5 公司各级行政正职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负全面责任。各级行政正职的安全生产基本职责:3.5.1 负责落实本单位各级领导、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3.5.2 亲自批阅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和解决各部门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3.5.3 及时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听取安全监督部门(安全员)的汇报,定期主持安全分析会议,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3.5.4 保证安全监督机构及其人员配备符合要求,支持安全监督部门履行职责

8、;3.5.5 保证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所需经费按计划提取和使用,保证安全奖励所需费用的提取和使用;3.5.6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3.5.7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管理规定中所明确的职责。3.6 各级行政副职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向行政正职负责;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对本单位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向行政正职负责。3.7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下级对上级逐级负责制。3.8 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实行上级对下级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和考核制度。4.安全生产组织、制度与措施4.1 公司及所属各单

9、位应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作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的领导机构,负责组织本公司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和决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4.2 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由安全第一责任人担任,其他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公司安监部),作为安委会的办事机构。4.3 各单位(部门)应在其业务范围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其安全生产职责,做好有关安全生产工作。4.4 各生产单位每年应编制年度的反事故措施计划(报生技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安监部)、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报人力资源部)(简称“两措计划”),公司应优先安排两措计划实施所需资金。安全性评

10、价结果和安全检查提出的整改意见应作为制定两措计划的重要依据,防汛、抗震、防台风等应急预案所需项目,可作为制定和修订反事故措施计划的依据。4.5 公司安全监察部是安措计划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制定 广州供电分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管理规定。人力资源部是劳动保护用品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 广州供电分公司劳动保护措施管理规定。4.6 生产管理部门、调度部门应做好电力生产安全保证工作,负责组织建立健全保证电力生产和电网运行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规定基层单位各种规章制度配备的种类。4.7 工程管理部门应做好电力建设安全保证体系工作,负责建立健全保证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的各项规程制度,规定基层单位(施工单

11、位)各种规章制度配备的种类。4.8 农电管理部门应做好农电安全保证体系工作,负责建立健全保证农电生产和建设安全的各项规程制度,并规定各基层单位各种规章制度配备的种类。4.9 各电力生产单位及个人必须严格执行两票(工作票、操作票)三制(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和设备缺陷管理等制度;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施工作业票和安全交底等制度;公司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各项技术监督规程、规定和标准,加强技术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各级技术监督网络,充分发挥技术监督人员的技术管理作用。5.安全生产监督5.1 公司内部实行安全生产监督制度。公司安全监察人员、公司所属各单位(部门)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集

12、控中心(站、所)班安全员组成三级安全网;公司所属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组建本单位三级安全网。5.2 公司设独立的安全监察机构,由公司行政正职或行政正职委托的行政副职主管。条件具备时,公司将组建“现场作业安全监督队”,实施现场安全作业监督。番禺、花都、增城、从化分公司(以下简称四分公司)设独立的安全监督机构,可由行政副职主管;农电总公司、输电部、变电一、二部、中试所可在条件具备时设独立的安全监督机构,可由行政副职主管;公司其它各单位配置专职安全员,不得兼任其它工作,归行政副职领导。5.3 公司安全监督机构的职责为:5.3.1 监督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的贯彻执行。

13、5.3.2 监督本单位(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贯彻执行。5.3.3 经常进行现场监督性巡视,监督涉及设备、设施安全的技术状况,涉及人身安全的防护状况。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下达安全生产监督通知书,限期解决,并向主管领导报告。5.3.4 组织制定综合性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3.5 会签公司各部门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文件;5.3.6 组织编制本单位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组织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招投标工作,并监督所需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监督所属单位对计划的执行情况;监督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发放和使用。5.3.7 监督本单位生产培训工作的开展;组织或配合安全法律

14、法规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考试及反事故演习等工作。5.3.8 参加或协助本单位领导组织事故调查,监督“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到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完成安全信息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并进行考核,统一对外发布生产安全信息。5.3.9 负责对外包工程的施工单位安全资质审查及发证工作。5.3.10 参与电网规划和工程和技改项目的设计审查、安全条件论证、安全性评价、施工队伍资质审查和竣工验收以及有关科研成果鉴定等工作。5.3.11 组织开展各项安全例行工作。5.4 公司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应满足安全监督工作的需要。其职责参照5.3条执

15、行。5.5 公司本部各部门、所属各单位的部门、班、集控中心(站、所)设兼职安全员。5.6 公司安全监察部人员和基层单位安监部主任必须符合以下条件:5.6.1 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责任心强;5.6.2 具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5.6.3 熟悉本企业的生产过程和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标准、规程、制度;5.6.4 有5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验;5.6.5 身体健康。5.7 番禺、花都、增城、从化四分公司安全监督机构人员及公司所属各单位专职安全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5.7.1 具有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有3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验;5.7.2 熟悉本企业的生产过程和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标准

16、、规程、制度;5.7.3 身体健康。5.8 安全生产监督人员的职权:5.8.1 有权参加电力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监督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简称“三同时”)的落实。5.8.2 有权进入生产区域、施工现场、控制室、调度室查阅有关资料,检查了解安全生产情况。5.8.3 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现场劳动纪律的行为。在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存在事故隐患时,逾期不改的,有权发出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单位或部门立即消除或者限期解决;发现威胁工作人员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要求立即停止作业,撤出现场作业人员。5.8.4 有权要求保护事故现场,有权向企业内任何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