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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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烟台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本单位行为,确保实现公益目标,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是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第三条 本单位类型是公益类事业单位。第四条 本单位住所是烟台高新区科技大道69号。第五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是财政拨款。第六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为人民币5万元。第七条 本单位的举办单位是中国共产党烟台市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组织部(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八条 本单位的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是:烟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第

2、九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发挥联系服务群众的窗口作用,为高新区人力资源事业发展提供服务。第十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 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就业补贴发放、技能培训;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定工作;承办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核发工作;开展有关职业资格考试审核;流动人事档案接收、转出、应届毕业生报到等服务。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一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是: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主任办公会议。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制定、修改章程;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二条 本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的产生方式为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任命;其他主要管

3、理人员的产生方式为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任命。主要行政负责人经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制定、修改章程;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决定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三条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鲁政办发201073号)文件规定,本单位不设置内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就业补贴发放、技能培训;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定工作;承办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核发工作;开展有关职业资格考试审核;流动人

4、事档案接收、转出、应届毕业生报到等服务。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第十四条 本单位的合法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第十五条 本单位的经费使用应符合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第十六条 本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监督。第十七条 本单位财务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配备、管理。第十八条 本单位的人员工资、社保、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 本单位接受捐赠、资助,应当符合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必须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第二十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后,变更新的法定代表人前应当进行经济责

5、任审计。第五章 信息公开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鲁政办发201073号)的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地公开以下信息:(一)依法设立登记的信息:单位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举办单位、章程以及开展业务活动所要求的资质等。(二)依法变更登记的信息:单位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举办单位等。(三)年度报告的信息:开展业务活动情况、资产损益情况、变更登记的执行情况、绩效和受奖惩情况、涉及诉讼情况、社会投诉情况等。第六章 章程修改第二十二条 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

6、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符的;(二)章程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三)单位主要职责经机构编制部门调整的;(四)决策机构认为应当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三条 本单位章程的修订,由决策机构提出意见,经举办单位审查后,报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第七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一)经审批机关决定撤销;(二)合并、分立、解散;(三)因其他原因依法应当终止的。第二十五条 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开展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二

7、十六条 清算工作结束,形成清算报告,报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向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申请注销登记。第二十七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资产,在举办单位和有关部门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处置。第八章 附 则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经2018年6月6日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主任办公会议表决通过。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内容如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相抵触时,应以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的规定为准。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以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核准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刊载内容为准。第三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核准之日起生效。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举办单位(章):2018年6月7日-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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