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动物诊疗许可六公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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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滁州市动物诊疗许可“六公开”内容一、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二、申报条件:1、具有国家和省规定动物诊疗的营业场所和设备设施;2、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3、有执行有关动物防疫动物诊疗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管理制度。三、申报材料:1、申请表;2、经营场所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3、诊疗场所平面规划布局图(注明诊疗室、化验室、手术室、药房和隔离室);4、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5、兽医从业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明、上岗执业资格证书、健康证复印件。现从事兽医临床的相关人员须由县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6、诊疗设备清单;7、人员岗位责任制度、消毒

2、制度、重大疫情上报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8、近期免冠1寸彩色相片3张。四、办理程序:、由申请者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收到领取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后,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对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进行现场查验。符合条件的,核发动物诊疗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经营单位持动物诊疗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经营。3、已经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的动物诊疗机构变更诊疗地点和诊疗项目的,应当重新申请办理动物诊疗许可证。动物诊疗机构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应当及时向发证机关提出换证申请。变更专业人员的,应当向发证机关备案。4、动物诊疗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底前将上年

3、度动物诊疗活动情况向发证机关报告。连续停业两年以上的,或者连续两年未向发证机关报告动物诊疗活动情况,拒不改正的,由原发证机关收回、注销其动物诊疗许可证。五、承诺时限: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日内核发动物诊疗许可证;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核发动物诊疗许可证,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六、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单位所在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盖章):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申报动物诊疗许可机构基本情况名 称法人代表联系电话地 址经济性质邮编申请项目诊疗场所面积(平方米)兽医专业技术人员姓 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技术职称何时毕业何校专职或

4、兼职备注:主要设备设施及管理制度审 核 审 批 意 见县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审核意见: 年 月 日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审核意见: 年 月 日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年 月 日备 注诊疗许可证号:诊疗范围:动物疾病诊断、治疗、动物阉割到期日期:动物诊疗许可证的申领与核发一、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权限(一)申领动物诊疗许可证应当向县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并报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二)动物诊疗许可证由省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印制。二、申请动物诊疗许可证条件(一)有固定的动物诊疗场所,且动物诊疗场所使用面积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二)动物诊疗场所选址距离畜禽养殖

5、场、屠宰加工场、动物交易场所不少于200米;(三)动物诊疗场所设有独立的出入口,出入口不得设在居民住宅楼内或者院内,不得与同一建筑物的其他用户共用通道;(四)具有布局合理的诊疗室、处置室、手术室、药房、化验室等设施。动物医院还应当具备符合卫生和环保规定的X 光室和B 超室。(五)具有诊断、手术、消毒、冷藏、常规化验、污水处理等器械设备。包括诊断台、保定器、开口器、开膣器、听诊器、体重秤、体温计、显微镜、输液架、手术台、手术器械、器械柜、电冰箱、紫外消毒灯、药品柜、喷雾消毒器、高压灭菌设备、消毒灭菌密闭器械柜等设施设备。动物医院还应当具有B 超仪、X 光机、生化仪、血液分析仪、尿液分析仪等设施设

6、备。(六)具有1名以上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经当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并完成执业兽医注册。从事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的,应当具有3名以上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七)具有完善的诊疗服务、疫情报告、卫生消毒、兽药处方、药物和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八)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具备无害化处理设施或暂存污水、污物、病死动物及其它医疗废弃物的用具,并委托或由指定的医疗废弃物及病死动物等无害化处理单位定期处理。(九)开办动物诊疗机构应当符合环保要求。(十)建立病历处方管理制度、药品管理制度、卫生消毒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诊疗设备管理制度、重大疫情处

7、置与报告管理制度等内部动物诊疗管理制度。三、申请受理及审核审批程序(一)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当地县级以上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二)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收到领取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后,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内容。(三)发证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核和对动物诊疗场所的实地考查。符合规定条件的,发证机关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动物诊疗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四)已经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的动物诊疗机构变更诊疗地点和诊疗项目的,应当重新

8、申请办理动物诊疗许可证。动物诊疗机构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应当及时向发证机关提出换证申请。变更专业人员的,应当向发证机关备案。(五)动物诊疗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底前将上年度动物诊疗活动情况向发证机关报告。连续停业两年以上的,或者连续两年未向发证机关报告动物诊疗活动情况,拒不改正的,由原发证机关收回、注销其动物诊疗许可证。四、申请领证需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一)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二)动物诊疗场所地理方位图、室内平面图和各功能区布局图;(三)动物诊疗场所经营场地的房屋产权证或租赁证明。(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五)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六)诊疗设施和仪器设备清单及凭证

9、;(七)管理制度文本;(八)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及从业人员身份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考核合格上岗证书。(九)建立的各项制度和原始登记表。(十)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或工商营业执照)等其他相关材料。执业兽医注册六公开内容一、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四条、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8号)第十四条二、申报条件: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8号)第十四条规定,申请执业兽医注册的条件是:必须取得农业部颁发的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或执业助理兽医师资格证书。三、申报材料:1、注册申请表或者备案表;2、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3、医疗机构出具的六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4

10、、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5、动物诊疗机构聘用证明及其复印件;申请人是动物诊疗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提供动物诊疗许可证复印件。四、办理程序:1、申请人提出申请。2、注册机关收到执业兽医师注册申请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核。经审核合格的,发给兽医师执业证书;不合格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3、制定决定文件,通知申请人领取。并告知申请人于每年3月底前将上年度兽医执业活动情况向注册机关报告。五、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六、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执业兽医师注册申请表姓 名性 别照片(小2寸)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学 历政治面貌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号毕业院校及主修专业健康状况专业技术职称联系电话家庭住址受聘单位及地址申请人从业简历 申请人(签章)注册机关审查意见 年 月 日(公章)注册证号备 注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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