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总行软件开发中心财务管理实施试行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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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套讲座+6020份资料国学智慧、易经46套讲座人力资源学院56套讲座+27123份资料各阶段员工培训学院77套讲座+ 324份资料员工管理企业学院67套讲座+ 8720份资料工厂生产管理学院52套讲座+ 13920份资料财务管理学院53套讲座+ 17945份资料销售经理学院56套讲座+ 14350份资料销售人员培训学院72套讲座+ 4879份资料农总行软件开发中心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软件开发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中心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明确中心财务管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国农业银行财务管理制度、中国农业银行总行机关财务管理规定、

3、中国农业银行软件开发中心财务管理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中心财务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第三条中心在机构序列中单独设置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是中心财务会计工作的职能机构,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对全中心的财务活动和会计事项进行规划、管理、评价,并行使财会内部审核与监督职能。第四条中心财务管理遵循“预算管理,项目核算,成本考核,授权审批”的原则。第五条中心的财务核算由总务部负责,中心对其发生的财务收支负全责。在坚持财务集中统一管理下,中心实行以项目核算为主要内容的责任会计制度。部门(项目)成本费用开支坚持预算管理,并定期进行分析、考评。对项目经费应设立相应的辅助账户

4、进行核算和管理。第六条中心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加强会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做好中心财务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全面、真实、及时、准确地反映中心财务状况,为中心的各项工作提供合规、合理、高效的财务支持。第二章 财务预算第七条财务预算是根据中心和运行中心的开发任务、运行维护工作编制的年度财务计划。主要包括费用支出预算以及资本性预算等。(一)费用支出预算包括人员费用预算、业务管理费预算、项目经费预算等。(二)资本性预算是指固定资产购置预算。第八条财务预算的编制采取“自下而上”的工作程序。(一) 中心各部门应按照总行规定编制完成本部门下年度费用支出预算和资本性支出预算草案

5、,项目经费及时编报。(二)中心财务部门在对各部门上报的预算草案进行审核后,汇总编制中心各项支出预算;中心技术总监室负责固定资产购置预算草案汇总,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按照总行当年规定时间上报总行审批。第九条中心财务部门应根据总行审批下达的财务预算,及时编制预算分配实施方案,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严格按照预算内容(项目)组织实施。年度财务预算具有强制性和严肃性,在执行过程中,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予调整。第三章 货币资产管理第十条中心货币资产主要指周转金,周转金由总务部拨付,用于中心日常经费的开支周转。第十一条现金管理(一)收付复核。现金出纳在现金收付过程中要遵循收款复点、付款复核的原则。

6、(二)日清月结。现金出纳对当天的业务必须及时登记处理,当天结出账面余额,并与周转金核对相符。月末,要与会计账的现金余额核对无误。(三)现金使用范围。支付出差人员预借差旅费等。(四)现金借款规定。1、中心人员因公出差借款,须填写“中国农业银行现金借据”,附“出差审批表”,经主管财务副总经理签字后,到财务办理现金借款手续。单笔借款在5,000元(含5000元,下同)以上的,应提前一天向财务预约;借款在10,000元以上的,须报中心总经理审批。前次借款未结清的,原则上不再给予办理借款。2、其他业务一般不办理现金借款,特殊情况要借现金的,须凭签报,经总经理批准,方可办理。(五)周转金限额。中心周转金实

7、行限额管理,周转金库存不得超过100,000元。第十二条出纳人员必须逐日盘点周转金,并与日记账核对相符。如周转金出现长短款,由中心财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总行审批。第十三条支票管理(一)中心人员因公领用支票,须提供相关签报批件,填写“中国农业银行支票领用单”,经主管财务副总经理签字后,到财务部门办理支票领用手续。(二)银行托收的票据经主管部门有关人员签字确认后,由总务部财务处列支。第十四条中心周转金的收付结算、审核、电脑录入等工作应分别由专人负责。第十五条中心人员调离时,如有预借款,须及时办理现金或支票结算,清理完毕,方可办理离职手续。第十六条中心人员在出差归来或业务办理完毕后,应在一周内办理

8、结算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还款、报销手续的,财务部门要向当事人发出“催款通知”。一个月内仍未办理的,财务部门将不再予其办理借款业务。第四章 固定资产管理第十七条固定资产管理按照中国农业银行总行机关电子设备管理实施细则执行。第五章 无形资产管理第十八条无形资产管理按照中国农业银行总行机关财务管理规定执行。第六章 负债管理第十九条负债管理按照中国农业银行总行机关财务管理规定执行。第七章 费用管理第二十条中心的各项费用支出,一律纳入年度预算统一管理。(一)费用核算内容及使用规定(详见附件1)。(二)费用支出的审批程序和权限。1、工资及附加费:由行政管理部(人力资源组)负责根据总行人事部下达的工资计

9、划进行计算和分配,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2、公杂费、宣教费、水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劳动保护费、车船使用费、取暖降温费、房屋租赁费、安全防卫费、机器设备修理费、车辆修理费、房屋修理费、房屋保险费、汽车保险费、税金、审计费、物业管理费和其他费用,由行政管理部负责编制预算,起草签报,编制合同,费用在20000元以下由主管财务副总经理审批,20000元以上的开支须报总经理审批。3、差旅费、电子设备租赁费、通讯线路租赁费、其他租赁费、电子设备转运费、电子设备保险费、其他财产保险费、法律事务费、咨询费、研究开发费、外事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等费用由相关部门提出计划,起草签报,编制有关合同。出差审批表、

10、业务营销费用明细登记表须报分管(副)总经理或主管财务副总经理审批。报销时凭有关签报或出差审批表、业务营销费用明细登记表报主管财务副总经理审批,费用在20000元(含20000元)以下的由主管财务副总经理审批,20000元以上的开支须报总经理审批。其中:房屋租赁费、电子设备租赁费、通讯线路租赁费、会议费(核算封闭式开发费用)、研究开发费(核算外协服务费)等费用由各部门根据工作计划提出相关费用预算,以签报形式报总行相关部门审批,根据审批意见签订合同,并根据合同执行。外事费由中心根据工作计划统一提出相关费用预算,报国际部、财务会计部审批。第二十一条财务报销管理(一)中心一切费用开支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

11、凭证。原始凭证必须填制日期、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的名称以及品名、数量、单价、计量单位和金额大小写,并加盖出具凭证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特殊情况下原始凭证丢失的,由出具凭证单位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的发票复印件可作为原始凭证,无法提供发票复印件的(如机票、火车票等),当事人要写出书面说明,经部门主管等两人以上签字证明,报主管财务副总经理审批后,可作为原始凭证。(二)报销时先由中心财务人员审核有关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审核所附资料是否齐全、经手人是否签字、票证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审核无误由审核人签字或者盖章。(三)签报和合同报销管理。财务人员首先审核签报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审核实际开支是否在

12、审定的额度之内;一次性开支的费用签报,原件直接随原始凭证一同入账。非一次性开支的费用签报,在发生第一笔开支时,将原件入账,同时复印一份留存备查,并按中心实施部门分类归档。以后每次开支时,由中心主办部门持签报复印件和经有关领导签字的发票办理报销手续,签报管理人员应及时进行登记,以随时掌握签报项目的开支情况;签报开支完毕时,将留存备查的签报复印件随最后一笔付款单据一同入账。第八章 费用支出程序及操作办法第二十二条费用报销程序(一)现金结算的费用,中心财务部门将复核过的各种票据按费用科目分类并列表汇总,差旅费按报销人员进行统计,每天派专人向总务部财务处报账。总务部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再审核,审核中若发

13、现问题,中心报账员必须在相关费用统计表中记录,并通知有关人员对费用票据和附件进行更正和补充。中心财务部门按照经总务部审核无误的票据将款项存入报销人账户或以现金形式发放。(二)支票结算的费用,发票由经手人签字报主管财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审批,同时将所有签好的票据、文件的正本和复印件送中心财务部门审核,中心财务部门审核后由财务人员将发票、签报、合同等文件正本送总务部领取支票付款,复印件由中心财务部门留存。第二十三条费用报销的操作流程(一) 直接由总务部支付的费用1、按照农银办发2005706号文件第十四条规定,公用支出是指中心的一般行政经费支出,其中的物业管理费、水、电、气、电子设备维保费等费用纳入

14、总行机关费用管理,由总务部直接支付。2、报销时中心将相关费用发票由经手人和部门主管签字,报主管财务副总经理批准,经手人将发票送中心财务部门审核后,由财务人员到总务部领取支票付款。(二)中心支出由总务部核算的费用。1、人员费用。中心根据人事部核定的中心年度员工平均数(包括:总行在编人员、招聘人员、交流和借调人员)和工资总额由中心行政管理部(人力资源组)按月负责计算中心的工资、奖金、五险一金,报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工资项目内容如有变化应说明原因。中心按总行人员、招聘人员、交流借调人员分别提供每个员工姓名和工资卡号将工资、奖金和五险一金编制成表并录入磁盘报总务部财务处,总务部财务处根据中

15、心提供的工资表发放工资和住房补贴(总行在编人员),同时缴纳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代缴纳个人所得税,发放住房补贴等费用。2、业务管理费用。1)预算内费用:(1)公杂费、差旅费、邮电费、电子设备转运费、业务招待费、印刷费、劳动保护费、车船使用费、宣教费、安全防卫费、机器设备修理费、车辆修理费、汽车保险费、税金、法律事务费、审计费、咨询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其他费用的开支,中心根据有关签报或费用审批表,由经手人和部门主管在发票上签字,填写费用报销单报主管财务总经理批准,中心将复核过的各种票据按费用科目分类列表汇总报总务部财务处,由财务处列支费用。(2)房屋租赁费、电子设备租赁费、通讯线路租赁费、其他租赁费、电子设备运转费、房屋修理费、会议费(核算封闭式开发费用)、研究开发费(核算外协服务费)、外事费等费用根据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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