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考核办法考核的目的与原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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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枣庄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考核办法一、考核的目的与原则(一)目的考核工作是进行年度工作调度和聘期业绩考量的重要依据。通过考核,进一步总结成绩和经验,发现工作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工作指标、事业责任体系和契约化管理体制,同时对不适应或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人员作出必要的调整,推动事业不断发展。(二)原则1、坚持思想品德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原则;2、坚持以指标、项目考核为主和考核结果与岗位管理、薪酬待遇挂钩的原则3、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综合评价,民主公开原则;二、考核范围全校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三、考核组织(一)学校成立专业技术岗位考核工作组,负责专业技术岗位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及相关工

2、作。考核工作组由人事处、纪委、教务处、科技处、教学评估处等单位组成,考核工作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二)各教学部门成立由党、政、工、团负责人和教师代表参加的岗位考核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所属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考核工作。行政负责人任考核组长。四、考核内容及考核结果的使用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期满考核。任期内各个年度分别进行考核,最后一个年度聘期期满考核与年度考核结合进行。年度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期满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一)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主要考核年度教学完成情况(教师外考核岗位工完成情况)及是否有科研成果体现。合格:完成岗位要求的教学任务或工作任务(教辅系列),科研工作

3、原则上应有一定的成果体现。优秀:对教学人员若年度考核优秀,除满足年度考核合格要求外,教学效果评价成绩在本教学单位所有教学人员中位次为前二分之一,且科研工作业绩具有一定的成果体现。教辅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在科研工作业绩上要有一定成果体现。优秀比例控制在教学部门教师总人数的19。不合格:达不到以上合格要求或教学质量、效果评价为较差、或发现有学术不端行为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给学校、单位造成损失者,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二)聘期期满考核。聘期期满考核重点评价所聘相应等级的工作完成情况。合格:各年度考核合格,且完成岗位应承担的教学工作量(教师外完成岗位工作)和岗位所要求科研业绩条件。不

4、合格:未完成聘期内岗位应承担的教学工作量(教师外完成岗位工作)和岗位所要求科研业绩条件;或发现有学术不端行为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给学校、单位造成损失者,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三)考核结果的使用。考核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具有续聘、晋升薪级工资、评聘高一级职务、接收培训、出国进修学习等,按照规定兑现岗位业绩津贴。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得晋升薪级工资,扣发当年度业绩津贴。聘期期满考核不合格者,除执行以上规定外,且下一聘期最高只能竞聘低一职级岗位,或聘到符合教学业绩条件和科研业绩条件的某一等级岗位,或解聘。五、考核程序和方法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和方法参照枣庄学院岗位目标考核办法执行

5、。各教学部门考核工作小组根据聘用合同对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进行定性定量考核,确定考核等次。聘期期满考核参照聘用条件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六、本办法由岗位设置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附件2:枣庄学院管理、工勤岗位考核办法一、考核的目的和原则(一)目的对管理、工勤岗位人员的考核是实行岗位聘任制的基础和前提,合理的确定考核等次,科学地使用考核结果,对保证岗位聘任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激励先进,鞭策后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考核,提高竞争能力和忧患意识,激励各类人员开拓创新、锐意进取,自觉地提高基本素质和业务能力,全面提高服务水平。(二)考核原则1、坚持思想品德

6、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原则;2、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3、强化岗位职责和岗位目标管理,考核结果与薪酬待遇挂钩的原则;4、客观公正、真实准确、民主公开、注重实绩。二、考核范围全校在编在岗的管理、工勤岗位人员。三、考核组织1、学校成立岗位考核工作组。科级及以上管理人员由组织部牵头按照枣庄学院干部考核管理条例组织考核,科级以下管理、工勤人员由人事处牵头负责考核。2、行政、教辅单位由各机关支部组织考核小组对本单位科级以下管理及工勤岗位人员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四、考核内容及考核结果的使用考核分年度考核和聘期期满考核。任期内各个年度分别进行考核,最后一个年度聘期期满考核与年度考核结合进行。(

7、一)年度考核。管理、工勤岗位工作人员应以聘用合同书和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实绩为重点内容,以服务满意度为基础。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绩效。德:包括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拥护改革开放,遵纪守法、团结协作、服务意识、思想作风及工作作风等方面。能:指胜任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也包括开拓创新、不断进取及协调适应方面的能力。勤:指公益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勤奋敬业精神和工作态度等方面的情况,包括工作的积极性、纪律性及出勤率等。绩:指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以及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廉:指廉洁从业方面的表现。 考核工作小组参照以上内容,根据该类人员填写的

8、枣庄学院管理、工勤人员考核登记表的内容,结合平时工作实绩,对该类人员进行综合评议和测评打分。年度考核得分90分以上可定为优秀等次(按参加考核人数不超过14的比例从年度考核得分90分以上的人员中确定),65分以上可定为合格等次,65分以下定为不合格等次。(二)聘期期满考核。聘期期满考核重点评价所聘相应等级的工作完成情况。合格:各年度考核合格,且完成岗位应承担的工作任务。不合格:未完成聘期内岗位应承担的工作任务。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给学校、单位造成损失者,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三)考核结果的使用。考核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具有续聘、晋升薪级工资,按照规定兑现岗位业绩津贴。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得晋升薪级工资,扣发当年度业绩津贴。聘期期满考核不合格者,除执行以上规定外,且下一聘期最高只能竞聘低一职级岗位,或解聘。五、考核程序和方法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和方法参照枣庄学院岗位目标考核办法执行。六、本办法由岗位设置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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