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凤凰山路(南复路-凤山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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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杭州市凤凰山路(南复路凤山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简本)二九年十一月81. 建设项目概况凤凰山路(南复路凤山路)工程起点位于南复路,沿大资福庙前、笤帚湾路向东依次经过规划海月路北、凤凰山脚路南,终点位于凤山路,改造道路沿现状老路适当拓宽,全长约2.544km(地理位置见附图1),道路规划红线宽17m,属城市支路。设计行车速度为30km/h,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管线工程、绿化工程及交通设施工程等。项目总投资为32679万元,工程征地约4.3公顷,计划2009年底开工,2010年5月竣工通车。2. 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2.1 社会环境(一)社会环境影响正效益分析1、道路整治工程将大大改善景

2、区外围交通环境;2、道路整治工程将新建污雨水管网,减少环境污染,改善中河水质;3、道路整治工程将改善沿线景观,提升居住环境质量。4、道路整治工程对挖掘沿线历史文化,保护文物遗迹有积极促进作用(二)社会环境影响负效益分析1、拆迁对企业、农民等产生不利影响,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2、道路建设期间对居民的出行产生不利影响,干扰了正常生活秩序。但总体而言,凤凰山路道路改造工程正效益将远大于负效益,道路改造对改善西湖景区南面交通环境、改善凤凰山景区南侧沿线景观环境,保护沿线文物保护单位,保护中河水环境等,提高沿线区域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等均有明显促进作用。2.2 声环境(1)声环境现状道路沿线3个监

3、测点中,2个测点昼间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2类标准,夜间略微超标;1个测点受现有笤帚湾交通噪声影响较大,又因执行1类标准,因此超标较为严重。铁路噪声评价:对铁路杭州车辆段附近铁路边界噪声监测结果可知,铁路边界噪声及背景噪声均可达到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5-90)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限值。(2)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道路施工期各种施工机械具有高噪声、无规则的特点,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大,因此应采用低噪声机械,注意日常维护;昼间除破碎机、风镐、空压机、搅拌机、起重机外的施工机械在30米外的平均等效A声级可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

4、声限值(GB12523-90)的要求;夜间各种机械都不能达到此标准要求。在沿线各敏感点距路较近的路段施工时,应采取临时性的隔声降噪措施;加强对施工期间的管理后,施工噪声影响可相对减少,且将随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3)营运期声环境影响预测工程采取地噪声路面及限制大型货车通行等措施后,沿线敏感点临路第一排由于位于交通噪声的声照区,因此受交通噪声影响较大。而位于之后的第二排开始的居民住宅,由于距离凤凰山路较远及前面建筑物的遮挡作用,受道路交通噪声相对较轻。近期昼间除复兴城市家园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外,其他均不同程度超标,超标幅度为0.21.7dB;夜间除复兴城市家园临

5、路第二排可以达到2类标准,其余敏感点均不同程度超标,超标幅度为0.44.7dB。中期昼间复兴城市家园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外,其他均不同程度超标,超标幅度为0.22.5dB;夜间除复兴城市家园临路第二排可以达到2类标准,其余敏感点均不同程度超标,超标幅度为0.66.2dB。2.3 环境空气(1)环境空气现状本评价采用杭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提供的2009年7月17日南星桥大气常规监测点的监测数据,各监测指标日均浓度除PM10有1日监测结果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外,其余均达到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尚好。(2)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道路施工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

6、是粉尘污染物、沥青摊铺时的烟气和动力机械排出的尾气污染物,其中粉尘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突出,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后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可以减轻。该项目所需的沥青全外购,统一配送,不进行现场拌和。根据类比资料,道路现场产生的沥青烟气影响范围一般在50m之内,因此,当路面摊铺建设靠近居民集中区域时,沥青摊铺应避免使敏感点处于下风向。(3)营运期环境空气影响:预测结果显示,道路建成后,D类稳定度下距离道路中心线8.5m处(道路规划红线),高峰小时,道路营运近、中期NO2地面小时浓度贡献值叠加本底值后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限值,因此沿线各敏感点处NO2小时浓度也均可达

7、到相应的二级标准限值。2.4 水环境(1)水环境质量现状通过对中河化仙桥及凤山闸两个断面水质监测结果的统计分析评价可知:中河(闸口凤山桥段)水体中pH、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磷监测指标均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标准,但石油类指标略微超标,只能达到类标准,综合评定为类水体。分析原因可能是由于玉皇山南麓地区部分区块还是雨污合流的排水体制,部分生产、生活废水随雨水管道排入中河,导致中河水体受到污染。(2)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道路施工期对水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于桥梁建设时对水体的搅混、油污染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排放。具体分析如下:桥梁建设影响桥梁施工对水质的影响主

8、要是使施工附近水体搅浑,导致附近水域悬浮物浓度暂时增加。因此施工时应尽量减小占用水域的面积,避开汛期进行,采用围堰等对水体扰动较小的施工工艺;此外,桥梁施工机械设备漏油、机械维修过程中的残油可能对水体造成油污染。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废水若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将会对附近河道水体产生一定影响。各施工营地应建立临时厕所,生活污水定期由环卫部门抽运。严禁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水沟或附近已建成的雨水管网内。施工材料堆放施工材料(如油料、化学品及一些粉末状材料)若堆放在沿线水体附近,如果保管不善或受暴雨冲刷等原因可能进入水体,也会造成对水体的污染。隧道开挖产生的泥浆水该部分废水是施工期主

9、要废水之一,应应设置临时沉淀池,泥浆水经沉淀达标后,方可外排。严禁隧道开挖产生的泥浆水直接排入附近河道。(3)营运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凤凰山路改造工程将对玉皇山南麓、凤凰山路沿线地块雨、污水提供了出路,改扩建工程将彻底解决目前该区域雨污合流的排水体制。工程建设中,雨污水管网要为沿线现有和规划单位预留好雨污水接入口,提高区域污水纳管率,改善地表水水质。道路设置污水管道接纳两侧地块内污水,收集后排入杭州城市污水处理系统进行集中处理,减轻了对中河水体污染。由于中河(闸口凤山桥)段是杭州市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因此凤凰山路改造中的雨污水管道、截洪沟改造工程对于保护该河段水质具有积极的正面效益。2.5 环保

10、措施环保措施汇总简表见2-1。表2-1 污染防治措施清单分类阶段主要内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1)严格执行杭州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道路挖掘施工工地周围应当设置硬质密闭围档,拆迁房屋时,应在拆迁建筑物周边设置防尘抑尘网,减少扬尘向周边范围扩散。(2)施工中产生的物料堆应当采取遮盖、洒水、喷洒覆盖剂或其他防尘措施。(3)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洒水车,做到对施工便道和未完工路面经常洒水。(4)设置相应的车辆冲洗设施和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应当冲洗干净后出场,并保持出入口通道及道路两侧各50米范围内的整洁。(5)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渣土应当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

11、性密闭堆放设施进行存放或采取其他有效防尘措施。(6)运输建筑垃圾、渣土等易产生扬尘的施工车辆,应加盖斗篷,密封运送,防止起尘。(7)建议采用封闭式运输沥青,减少沥青挥发对运输沿线大气环境的污染。摊铺时应注意对施工人员的劳动防护。营运期(1)执行杭州市机动车辆排气污染物管理条例。(2)加强道路的清扫,保持道路的整洁,遇到路面破损应及时修补,以减少道路扬尘。(3)做好沿线绿化带的绿化工作,并做好绿化工程的维护。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1) 施工营地的生活污水和洗涤废水应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抽运,严禁排入沿线截洪沟。生活垃圾不能随意抛掷,严禁倒入截洪沟,必须集中收集并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处理。(2)

12、 施工中的废油、废沥青及其它固体废弃物严禁倾倒入截洪沟,应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或按照有关规定处理。(3)严禁在凤山路与本项目交叉口的中河边设置施工营地,靠近凤山路施工产生的废水严禁排入中河,应该处理后回用或办理相关纳管手续,处理达标后排入污水管网。营运期禁止运输有毒有害等危险品车辆在项目路段通行,降低对中河饮用水的威胁。做好路面清洁工作,防止生活垃圾进入雨水管网。做好污水管道的日常维护,保证道路沿线地区的生活污水顺利进入污水管网。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1)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施工过程注意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2)要严格控制夜间施工应并认真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噪声声级高的施工机械在夜间(22:00

13、6:00)靠近居民集中路段应停止施工。(3)对开挖路基路段或人员密集路段,两侧应设置彩钢板作为防护装置。(4)利用周边道路用于施工材料的运输路线,应调整作业时间,防止对附近交通造成干扰。夜间施工时, 要采取减速缓行、禁止鸣笛等措施。营运期(1)采用低噪声疏水沥青路面,可降低噪声源强35dB。(2)在复兴城市家园、笤帚湾路段两端设置禁鸣和限速标志牌,限制大型货车通行。固废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应按照杭州市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运至用土单位指定地点作妥善处理,运输弃方应遵守杭州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之相关规定。文物保护建议措施施工期(1)对位于路边需保护的文物单位,建设项目应让道

14、而行(2)对与项目有一定距离的文保单位,施工时应注意避免高强度振动影响(3)对可能存在的地下文物路段,应注意勘探保护,一旦发现,及时停工,通知文物保护管理部门,妥善保护好文物。营运期要按照文物保护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相应的文物保护工作。2.6 公众参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项目在沿线社区先后进行了环保信息公告和环评结论公示,同时采用调查表的形式,收集了沿线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的建设的态度、意见和要求。调查结果显示绝大部分受访公众个人和企事业团体表示赞成该项目的建设,环评单位将公众意见反馈给建设单位,希望建设单位能做好宣传工作,妥善解决沿线拆迁企业单位和个人的安置、赔偿问题,使凤凰山

15、路建设得以顺利展开。2.7 项目审批原则分析一、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凤凰山路(南复路-凤山路)工程符合国务院国发200540号文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版)鼓励类中城市道路及智能交通体系建设。符合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9年1月12月)鼓励类基础设施建设类别。二、规划符合性分析凤凰山路工程符合杭州市复兴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杭州市八卦田至六和塔沿江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项目位于钱塘江饮用水源陆域二级保护区生态环境功能小区(I210101B01)和上城城区综合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I110102D01)两个功能区内,前者属限制准入区,后者属优化准入区,本项目为非工业项目,对沿线生态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建成后,沿线区域生态环境功能仍能保持原有的生态功能区划要求。三、维持环境质量原则符合性分析本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基本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浓度限值;本建设项目无废水产生,配合道路整治工程,新建雨污水管网及截洪沟,将道路沿线污水汇水范围内的污水送污水处理厂处理,截污纳管工程对保护中河饮用水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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