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2017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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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法委2017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 一、关于标题中共湄潭县委政法委员会2017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二、内容说明(一)部门概况1、部门主要职能:中国共产党湄潭县委政法委员会,它既是政法部门,又是党委的重要职能部门,是同级党委加强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参谋和助手,其主要职责是:(一)指导督促政法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共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及同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定期分析社会治安形势,对一定时期本地的政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三)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新形势下加强和改革政法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同级党委提出建议和意见。(

2、四)指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调各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五)研究指导政法执委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协助组织部门做好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科、处、队、庭、室干部的考察和管理。(六)切实履行政法委职能,抓好执法督促工作,支持和督促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关系,重大业务问题和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七)指导下级综治委、政法委工作。(八)地方政法委完成同级党委和上级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序号单位名称单位类型1中共湄潭县委政法委员会行政单位注:单位类型划分为行政单位、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财政部分补助事业单位等四类,请对照填列。3、部门

3、人员构成:编制数在编实有人数离退休人员合计行政编制事业编制1617172注:单位类型划分为行政单位、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财政部分补助事业单位等四类,请对照填列。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1.部门收支总表(见附表1)2.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收入情况:2017年收入总计3276433.04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3276433.04元,占总收入100%。本年收入中,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76433.04元。2017年支出情况:2017年支出总计3276433.04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3276433.04元,占总支出100%。本年支出中,含:

4、(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75233.64元;(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1199.40元;(3)住房保障支出 156823.32元。(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1.部门收入总表(见附表2)2.2017年收入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收入总计3276433.04元,其中:行政运行2975233.64元,占总收入90.81%;社会保障收入301199.40元,占总收入6.52%;住房保障收入156823.32元,占总收入2.67%。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1.部门支出总表(见附表3)2.2017年支出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支出预算3276433.04元。其中:基本支出3276433.04元,占预算资金10

5、0%;项目支出0万元,占预算资金0%。基本支出中,行政运行2975233.64 元,占预算资金90.81 %;社会保障支出301199.40元,占预算资金6.52%;住房保障支出156823.32元,占预算资金2.67%。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见附表4)2.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情况: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276433.04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3276433.04元,占总收入100%。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276433.04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3276433.04元,占总支出100%。本年

6、支出中,含:(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75233.64元;(2)社会保障支出301199.40元;(3)住房保障支出156823.32元。(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见附表5)2.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76433.04元,。含:(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75233.64元;(2)社会保障支出301199.40元;(3)住房保障支出156823.32元。(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见附表6)2.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基本支出数3276433.04元,占预算资金100%。含:在职和退休人

7、员工资2459010.0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人)457400元;公务车用车50000.00元;公积金156823.32元;工会经费8823.60元。人员经费中,含:(1)工资福利支出(在职人员工资)2544046.12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131400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人员工资及住房公积金等)216163.32元。日常公用经费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84823.60元,其中::公务费326000.00元;工会经费8823.6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00元。(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见附表7)2.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

8、算支出情况说明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八)资产情况1. 资产情况表(见附表8)2.2017年年初资产情况说明2017年年初资产总额74.6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5.26万元、固定资产39.36万元(含:(1)车辆39.36万元;(2)其他固定资产0万元)。(九)财政预算专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1. 2017年财政预算专项项目支出情况表(见附表9)2.2017年财政预算专项项目支出情况说明我单位无财政预算专项项目支出。(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见附表10)2.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

9、况1.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见附表11)2.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无预算。(2)公务接待费:按规定从公用经费中提取并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共16.60万元,比上年减少4000元,减少2.35%,公务接待标准继续实行零增长。减少原因:由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和县委十二项规定,严格接待标准,导致公用经费减少,相应的公务接待费也减少。(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其他交通费用包括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出租车费用等

10、。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50000元,比上年减少10万元,我单位车辆实际数 1 辆,财政按5万元/ 辆安排预算(主要用于油料费、维修费和过境(桥)费)。(4)公务用车购置经费为0,从2016年起,车辆购置费按公车改革精神及县委、县政府要求,财政没有安排预算经费。三、名词解释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预算安排的资金。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了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工作经费。“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中共湄潭县委政法委员会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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