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职工食堂改建工程(二次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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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宜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职工食堂改建工程(二次采购)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HSZB-2017-27(2) 采购人:宜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代理机构: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二零一七年五月目录第一章 谈判邀请函1第二章 谈判须知3一、总 则3二、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4三、谈判报价要求6四、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7五、谈判的步骤8六、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10七、签订合同10八、公告、质疑11九、项目验收11十、适用法律11第三章 工程量清单及采购要求12第四章 谈判响应文件参考格式13一、价格文件组成14二、商务文件组成15三、技术文件组成16第一章 谈判邀请函根据宜昌市财政局政

2、府采购计划宜采计备【2017】XM1172号的要求,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拟就宜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职工食堂改建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洽谈。1、 采购项目编号:HSZB-2017-27(2)2、 采购项目名称:宜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职工食堂改建工程(二次采购)3、 项目预算:人民币17.1万元四、项目概况:(1)工程内容:宜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职工食堂改建工程及其相关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2)施工地点:宜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3)总工期:50日历天。(4)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5)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

3、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6)施工现场条件:施工现场的水、电等条件由供应商自行安排。(7)成交供应商负责办理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五、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A、谈判供应商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复印件,并注明此复印件用于本项目谈判专用并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B、谈判供应商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

4、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六、谈判文件的发放时间和方法:1、发放时间:2017年6月6日起至2017年6月8日17时00分止。2、发放地点:谈判供应商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在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西陵区珍珠路109号金安阳光大厦21楼109-108)领取谈判文件。3、谈判文件每本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6月9日09时30分(注09时00分开始受理谈判响应文件);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2、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宜昌市四新路17-8号

5、三楼)。八、谈判时间和地点:1、谈判时间:2017年6月9日09时30分;2、谈判地点: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宜昌市四新路17-8号三楼)。九、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 系 人:方天涯联系电话:0717-6775732地址:宜昌市西陵区珍珠路109号金安阳光大厦21楼109-108第二章 谈判须知1、 总 则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谈判文件适用于本谈判邀请函中所述的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是指:宜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2“谈判供应商”是指: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并参加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2.3“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

6、询有限公司。2.4“成交供应商”是指:经谈判小组评审、推荐,采购人依法确定并授予合同的谈判供应商。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2.6“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2.7“工程”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以及财政性配套资金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工程。2.8“谈判响应文件”是指:谈判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文件。3、谈判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3.1符合谈判文件“第一章 谈判邀请函”第四条所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能力提供本项目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供应商。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谈判

7、费用4.1谈判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4.2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伍仟元整(¥5000.00元),供应商须将此费用综合考虑计入谈判总报价中,不得在谈判报价中单列此项费用,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注意事项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供应商应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响应

8、文件组成部分。二、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5、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5.1谈判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以及谈判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谈判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文本为主。5.2谈判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5.3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5.4如因谈判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评审造成困

9、难,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6、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分为“价格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三个部分组成。6.1 价格文件1)报价表;(附件二)2)投标总价封面;3)投标总价扉页;4)工程计价总说明;5)投标报价汇总价表;6)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7)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8)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9)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10)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11)暂列金额明细表;1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13)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14)计日工表;15)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16)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17

10、)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18)材料价格表;19)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6.2 商务文件1)谈判响应函(附件一);2)谈判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三) 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三证合一供应商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A、谈判供应商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复印件,并注明此复印件用于本项目谈判专用并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B、谈判供应商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3)供应商获得的荣誉及证明资料(如

11、有);4)项目组人员配备情况表(附件四);5)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附件五);6)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附件六);7)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附件七);8)近三年类似项目施工的业绩及相关证明资料(附件八);9)信用信息查询记录;10)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和需要说明的问题;11)谈判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6.3 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1)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2)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3)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4)劳动力安排计划;5)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6)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7)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8)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12、;9)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10)施工总平面布置图;11)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7、计量单位7.1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谈判保证金8.1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9、谈判的有效期9.1谈判有效期为谈判之日起90个日历日。谈判供应商谈判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谈判。9.2特殊情况下,在原谈判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谈判供应商延长谈判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谈判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这种要求,但其谈判在原谈判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三、谈判报价要求10、报价10.1本工程报价的计价方式采用工

13、程量清单计价,报价应包含本项目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10.2供应商应根据图纸、现场勘察情况和本项目施工内容编制工程量清单,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谈判供应商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10.3报价为供应商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应包括完成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其内涵为: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包括完成每分项工程所含全部工程内容的费用;包括完成每项工程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规费、税金除外);考虑风险因素而增加的

14、费用。其中规费和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供应商按规定必须全额计入报价。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创优工程、文明施工和赶工措施费用等,应体现在报价中。供应商没有就上述费用报价的,视为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综合单价内。10.4供应商应根据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市场生产要素价格水平及其走势、供应商自身的管理水平和实力、供应商为本工程准备的施工组织设计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供应商之于本工程的成本水平等准备自己的报价。但供应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竞标。10.5供应商的综合单价将被用于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同样的和类似的工程设计变更的计价。10.6供应商应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和供应商的自身情况,一次性的报出本工程的措施费和其他项目费。凡属于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而供应商未作相应报价的,将被认为供应商已经在报价的其他列项中作了相应的考虑。特别提醒供应商,供应商所报的此类费用是合同制约的固定包死的,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其他任何情况下不予调整。10.7报价的综合单价为使之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物价浮动等风险因素在内的全部费用。10.8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价格全部按市场价报价,合同执行期间不做调整。10.9本工程技术规范要求高于国家标准的,按相应的规范执行;低于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10.10供应商必须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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