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慧镇葛家山农村集中居住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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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慧镇葛家山农村集中居住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程项目简易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HNJWGC-2018082 招 标 人:长沙县开慧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九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0一八年十二月第一章 简易招标公告1.简易招标条件本简易招标项目 开慧镇葛家山农村集中居住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程 已由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长县发改投201856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支持及自筹,招标人为长沙县开慧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九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简易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简易招标。2.项目概况与简易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开慧镇葛家山农村集中居住点基础设

2、施配套建设工程 2.2招标合同价: 2984914.08元 2.3建设地点:长沙县开慧镇 2.4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葛家山农村集中居住点按照整体风格打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2.5工期要求:60日历天2.6质量要求:合格工程2.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规定保修2.8简易招标范围: 开慧镇葛家山农村集中居住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程全部施工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长沙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本项目合同价工程量清单。 2.9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3.2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址在长沙县(包含长沙经济开发区)

3、内。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3.5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的。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其它:/ 4.评标办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5.投标保证金5.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须缴纳长沙县小额国有投资施工类项目

4、简易招标年度保证金;5.2递交方式: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效的长沙县小额国有投资施工类项目简易招标年度保证金备案回执单复印件。6.招标文件的获取6.1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可于即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县招标采购网(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简易招标公告在长沙县招标采购网( 招标人补充其他内容10.联系方式:招标人:长沙县开慧镇人民政府地址:长沙县开慧镇联系人:谭先生联系电话:13973138417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九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县湘龙街道山水湾S06栋2814、2815、2817-2825联系人: 施 鹏 联系电话:0731-86913811、1

5、8774065098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项目名称开慧镇葛家山农村集中居住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程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3质量要求合格工程4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规定保修5投标有效期15日6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须缴纳长沙县小额国有投资施工类项目简易招标年度保证金;(2)递交方式: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效的长沙县小额国有投资施工类项目简易招标年度保证金备案回执单复印件。7投标文件份数及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共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每本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提倡双面打印。招标人需要留存中标人纸质投标文件的,中标人应当向招标人提供。8递交投

6、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及方式递交截止时间: 2018 年 12 月 24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东路598号长沙县招标采购局3楼开标室(东五路与望仙路交界东南角)递交方式: 当面递交,不接受邮寄。 接受邮寄。9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 2018 年 12 月 24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东路598号长沙县招标采购局3楼开标室(东五路与望仙路交界东南角)10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及须提供的资料(1)招标人邀请所有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与开标会议(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招标人不予

7、受理。(2)法定代表人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限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提供)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递交授权委托书(限授权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提供),以上资料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11构成投标文件的证明资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如下:(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长沙县小额国有投资施工类项目简易招标年度保证金备案回执单。注:以上资料缺少1个(或1个以上)或经查验1个(或1个以上)无效或不合格,资格审查委员会将评定该投标人为不合格投标人。 12签字或盖章要求未按“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或盖章的即为不合格投标人。13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

8、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点名确认投标人代表是否到场并对投标人代表身份验证。14资格审查委员会的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构成:3人或以上单数;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招标人、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已备案的专职人员。15资格审查方式开标后资格审查16评标办法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17招标合同价招标合同价为 2984914.08 元18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长沙县招标采购网( 201157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人全额支付。(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合同约定,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公司全额

9、支付。 20付款方式工程款支付方式(一般工程项目):工程进度款可按月实际进度的50%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可付至工程合同造价的50%;竣工验收满一年,且投评中心出具结算评审报告后,再支付30%,即付至80%;剩余20%部分待质保期满并经审计部门复审完毕后付清。(该期限内不计息)。21施工履约保证金施工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 10 % 。 22招标人补充的其他要求(1)招标文件中所设置的内容、条款及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省、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招投标有关规定为准。(2)若第一次招标时投标人不足三家或经资格审查否决全部投标文件的,需重新招标。(3)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0、。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第三章 评标办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一、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合格性审查。在审查过程中,有下述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委员会认定其为不合格投标人:1、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名称与证书上的名称不符或者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证书、证明材料虚假或伪造;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内

11、容、要求填写、编制、签署的;4、投标文件正本封面、投标承诺函未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未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未盖投标单位公章的; 6、授权委托书未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未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本人未签字的;7、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招标合同价不一致的;8、投标文件载明的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9、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或年度保证金的;10、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11、不按资格审查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12、其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二、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随机抽取分两轮进行:第一轮:开标会议中,由

12、招标人代表从两组备选号码球中任意选取一组号码球,投标人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依次抽取投标人对应的号码球,并记录存档;第二轮:投标文件审查完毕后由招标人代表从合格投标人中随机抽取3个号码球,抽取的第一个号码球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抽取的第二个号码球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抽取的第三个号码球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审查完毕后,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参加第二轮抽取,未到达抽签现场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抽签仪式,由招标人代表按上述程序完成抽签程序并予以公示。15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略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封面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 简易招标投 标 文 件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一、投标承诺函致 (招标人):根据已收到 的简易招标文件,遵照有关规定,我方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简易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的投标总价作为我方的投标价格,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1、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投标有效期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在签订合同时提供履约担保,向招标人缴纳施工履约保证金。2、如果我方中标,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 天(日历日)内竣工,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我方同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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