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磷虾粉-济南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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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Q/LHB山东鲁华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LHB 0002S-2018 南极磷虾粉 2018-06-01发布 2018-06-15实施 山东鲁华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6 Q/LHB 0002S-2018前 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严格按照GB/T 1.1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写。本标准由山东鲁华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晓燕、范宁宁、公绪海。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到期复审。单位名称:山东鲁华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济南市济阳县正安北路12号。III南极磷虾粉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南

2、极磷虾粉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本标准适应于以南极大磷虾或南极磷虾粉为主要原料,经原料处理、脱脂或未脱脂加工(采用乙醇等有机溶剂,逆流提取技术)、脱溶或未脱溶、包装等主要工艺加工制成的脱脂南极磷虾粉。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33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

3、染物限量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副溶血性弧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 5009.6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GB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

4、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GB 5009.17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 5009.26 食品中N-亚硝胺类化合物的测定GB 5009.123 食品中铬的测定GB 5009.190 食品中指示性多氯联苯含量的测定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946 复合塑料编织袋GB 1013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GB 10343 食用酒精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SC/T 3011 水

5、产品中盐分的测定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 技术要求及检验方法3.1 原辅料3.1.1 南极大磷虾或南极磷虾粉南极大磷虾应符合GB 2733的规定,南极磷虾粉应符合GB 10136的规定。应使用优质南极大磷虾或南极磷虾粉,不得使用腐败变质的原料。3.1.2 生产用水 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3.1.3 乙醇(食品加工助剂)应符合 GB 10343及GB 31640食用酒精。3.2 生产工艺南极大磷虾清洗蒸煮烘干粉碎(南极磷虾粉)预处理(再干燥)或不预处理脱脂(乙醇)或未脱脂加工脱溶或未脱溶包装检验

6、入库。3.3 感官指标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指标项 目指 标检验方法色 泽砖红色,淡红色或黄褐色取样品20克,将其置于洁净白色搪瓷平盘中,于自然光或相当于自然光的室内,用触觉鉴别其组织状态,视其色泽、杂质,嗅其气味,品其滋味。滋味和气味正常虾香味,无酸败味组织形态粉末状,无结块,无霉变杂 质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3.4 理化指标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项 目指 标检验方法脂肪/(g/100g) 3.0GB 5009.6蛋白质/(%) 50GB 5009.5水分/(%) 8.0GB 5009.3盐分(以NaCl计)/(%) 4.0SC/T 3011挥发性盐基氮/

7、(mg/100g) 50 GB 5009.228无机砷(以As计)/(mg/kg) 0.5GB 5009.11铅(以Pb计)/(mg/kg) 0.5GB 5009.12甲基汞(以Hg计)/(mg/kg ) 0.5GB 5009.17镉(以Cd计)/(mg/kg) 0.3GB 5009.15铬(以Cr计)/(mg/kg) 2.0 GB 5009.123N-二甲基亚硝胺(g/kg) 4.0GB 5009.26多氯联苯/(mg/kg) 0.5 GB 5009.190注:重金属限量根据干物质脱水率计算确定;多氯联苯以PCB28、PCB52、PCB101、PCB118、PCB138、PCB153和PCB

8、180总和计。3.5 微生物指标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3、表4的规定。表3 微生物指标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a检测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g) 525X102103GB 4789.2 大肠菌群/(CFU/g) 5110102GB 4789.3平板计数法a样品的采集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表4 致病菌指标致病菌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或/25mL表示)检测方法ncmM沙门氏菌500-GB 4789.4 副溶血性弧菌51100 MPN/g1000 MPN/gGB 4789.7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 CFU/g1000 CFU/gGB 4789.10第二法注:n为同一批次

9、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得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3.6 净含量、允许短缺量及检验方法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净含量的检验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进行。4 食品添加剂4.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规定。4.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及卫生部关于食品添加剂的规定。5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6 检验规则6.1 组批同一班次,同一条生产线生产的包装完好的同一种产品为一组批。6.2 抽样方法与数量所抽样品为同一批次保质期

10、内的产品,抽样基数大于250个最小包装,随机抽取10个最小包装,样品总量不少于1kg;批量在250个最小包装以下,随机抽取5个最小包装,样品总量不少于500g;装入清洁、干燥自封口食品包装袋中,袋上粘贴标签,注明生产班次、产品类别、批号、取样日期和地点。其中一半用于检验,一半留样备查。6.3 检验6.3.1 出厂检验6.3.1.1 检验项目包括净含量、感官指标、脂肪、蛋白质、水分、盐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6.3.1.2 产品出厂每批产品须经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质量合格证方可出厂。6.3.2 型式检验6.3.2.1 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进行: 新产品投产前; 出

11、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 更换设备、主要原辅材料或更改关键工艺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停产半年及以上,再恢复生产时;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6.3.2.2 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的规定的全部项目。6.4 判定规则6.4.1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判该批产品为合格产品。6.4.2 微生物指标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即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其他项目如有一项以上(含一项)不合格,应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若复验项目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7.1 标志产品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标签应符合GB 7718、GB 28050的规定。7.2 包装7.2.1 包装材料应符合GB/T 8946的规定。7.2.2 包装要牢固、防潮、整洁、美观、无异气味,便于装卸、仓储和运输。7.3 运输 7.3.1 产品运输工具应清洁无污染,运输产品时应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混运。7.3.2 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7.4 贮存7.4.1 产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成品库中,离地离墙存放。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混储。7.4.2 产品在本标准规定的运输贮存条件下,保质期为24个月。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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