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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县城区道路路名牌采购及安装项目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SDTM-2018-SX015招 标 人: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18年7月08日 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 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19第四章 评标办法46第五章 技术标准要求50第六章 合同条款52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581第一章 招标公告单县城区道路路名牌采购及安装项目经县政府批准,招标人为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对本项目组织公开招标。1、 招标人:单县住房和城乡
2、建设局。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 项目名称:单县城区道路路名牌采购及安装项目4、 项目编号:SDTM-2018-SX015。5、 招标范围: 单县城区道路路名牌采购及安装(详见招标文件)。6、 项目规模:38条路111个路名牌。7、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8、 计划工期:30日历天。9、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10、 建设地点:单县城区善福路、孟渚路、南二环路、单时路、南樊路、长寿路等38条路。(详见招标文件)。11、 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1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
3、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含三证合一);2、 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3、 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13、 报名时间及地点: 有意竞标者,请于2018年7月11日至2018年7月1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整,下午14时30分至17时整(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以下证件到单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报名。 报名时需携带
4、以下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贰份(加盖公章)。1、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2、 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须法人到场报名)。4、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市政专业)、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其身份证(注册建造师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5、施工员、材料员、质量员及预算(造价)员岗位证书;专职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及以上人员身份证;6、拟派往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职称; 7、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及以上五大员的2017年度养老保险缴纳证明。8、投标人须已通过
5、“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投标人须提供清晰网页截图)十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十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东政府采购网、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上同时发布。十六、联系方式: 1.招标 人: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苏女士联系电话:15562792111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万女士 、 姚先生 联 系 方 式:13385302431、1566827823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招标人: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6、局 联系人:苏女士 联系方式:15562792111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万女士 、 姚先生 联 系 方 式:13385302431、15668278231 1.1.4项目名称单县城区道路路名牌采购及安装项目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 单县城区道路路名牌采购及安装(详见招标文件)1.3.2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1.3.3计划工期30日历天。1.3.4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
7、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含三证合一);(2)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3)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1.9.1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统一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时间截止前2日1.11偏离允许正偏离,不允许负偏离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文件
8、的修改、澄清文件及有关问题的说明等2.2.2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7月30日 15时30分(逾期不予受理)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文件及有关问题的说明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金额:每个企业壹万伍仟元整(小写15000.00元)。递交形式:应商应在2018年7月29日17时30分前缴纳并到账,从其单位基本户中以电汇方式转入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单县分公司账户(汇款时用途一栏一定要注明该项目投标保证金),并以复印件的形式装入投标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账户名称: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单县分公司开户银行:单县工商银行 帐号:160
9、9 0025 0920 0367 587 特别提示: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从投标单位设立的基本户中转出或未在规定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的,按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处理.3.6.3签字或盖章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3.6.4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3.6.5装订要求A4纸张,投标文件应采用胶粘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在 2018年7月30日15时30分前不得开启 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地址:单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8 年7月
10、30日 15时30分开标地点:单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5.2开标程序逐一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开标顺序:开标顺序按投标文件送达时间的逆顺序宣读标书。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山东省政府采购工程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各有效投标人最终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推荐前3名中标候选人,并确定中标人。7.4.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支票或银行汇票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5%,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三日内提交于招标人。7.6政府控制价本工程政府控制单价:柒仟柒佰壹拾捌元整(7718元/个) ,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
11、于政府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7.7开标时同投标文件同时递交的原件投标企业开标时需提供以下有效证件: 1、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4、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市政专业)、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其身份证(注册建造师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5、施工员、材料员、质量员及预算(造价)员岗位证书;专职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6、拟派往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职称; 7、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及以
12、上五大员的2017年度养老保险缴纳证明。8、投标人须已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投标人须提供清晰网页截图) 以上证件应用档案袋包装并在档案袋封面上注明袋内所装证件的名称和份数以备评标委员会审查。未能提供以上要求提供1-8项的资格审查原件的,按无效标处理。8付款方式工程款支付根据完成工程量和工程进度分期支付,工程进度达到总工程进度的50%时付至合同价款的30%,工程全部完成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5%,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并经决算完成后,付至决算价格的100%。(质保期一年)。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
13、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清单明细表。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
14、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供货、安装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备及安装质量问题的。1.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1.5 费用承担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